为了加强学校校园交通安全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狠抓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强化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的整改,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深龙教通[2012]58号《龙岗区学校幼儿园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我校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为指导,以维护学校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进入学校车辆交通行为,进一步完善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完善进入校园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学生和进入校园车辆不出交通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
学校安全办要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本校交通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善和驾驶人管理,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落实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至4月27日)
联合总务处严格落实入校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本校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和入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8日至5月1日)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验收,提炼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总务处、安全办联合负责)
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车分离标志线、车辆停靠标志线、凸透镜、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
附:需增设交通安全设施、设备。
序号 内容 地点 具体要求、明细 备注
1 限速20公里/km 外面校道入口处
2 禁鸣 外面校道入口处
3 禁停 外面校道入口处
4 停车场(一)围栏 停车场(一)(靠近综合楼) 移动围栏,5个。
5 外来车辆停放处(严禁一切车辆进入教育教学活动区域) 内校道左侧(靠近植物园)
6 车辆停放处,危险! 学生严禁进入! 植物园花槽1个 停车场(二)入口处2个
7 非机动车辆停放处 非机动车车棚
8 凸透镜 停车场(二) 停车场(二)入口处
9 停车场(二)围栏 停车场(二)周边 不锈钢,高度1.2米;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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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档案。(安全办负责分类汇总、备案。)
根据《规定》第九条要求,学校应收集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的行驶证、保险和年审等资料并存档。
对本校所有进入校园的教职工及亲属驾驶私家车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管理档案,实行一人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
(三)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安全办负责)
按照《规定》第四条要求。学校应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制度,制订校园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与驾驶车辆进入校园的教职工及亲属层层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各自职责;建立防范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安全办负责)
按照《规定》第三条要求。学校应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安全办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组织辖区民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通过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
2012校园交通标志安装说明
一、禁令标志
1、圆形标志 直径600mm (限速20;禁鸣;禁停)
2、消防通道禁止外来车辆进入停放
3、地下1.85米以上安装
二、指示标志
1、 停车场(一)围栏 (移动围栏,5个。高:80CM)
2、 停车场(二)围栏 (不锈钢围栏。高:1.2米)
3、外来车辆停放处(严禁一切车辆进入教育教学活动区域)
4、车辆停放处,危险!学生严禁进入! 3个
5、非机动车辆停放处 1个
6、停车场(二)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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