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并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是单位内部进行的防火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自身火险隐患,纠正自身违法行为,达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目的。
一、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的作用
(1)促进单位贯彻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一方针是我国人民同火灾作斗争的科学总结,它正确地反映了消防工作的客观规律。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逐级防火责任制,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通过检查还能发现灭火设备、消防组织、灭火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并得到及时解决,真正做到防消结合。
(2)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3)落实逐级责任制。对单位自身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能增强防火管理者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之能经常的对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熟悉掌握单位生产工艺及火灾危险性,并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和防火责任制,有效地保证消防安全。
(4)强化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将重点部位进行分类,突出重点,配备力量,做到抓住重点,兼顾一般,确保消防安全。
二、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是确保消防安全的需要,是一种自觉的内部管理行为。检查的形式有以下种:
1.防火巡查
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常用的一种消防检查形式,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公共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2.定期检查
其对象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检查,每个季度不应少于一次。检查内应具体,检查应深入,整改应及时,并逐项登记,记人档案。
3.抽样性检查
针对非消防安全部位进行的检查,要根据部位的特点进行重点抽查。
4.专项检查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当前主要任务,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开展的检查,如用电检查、用火检查、疏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危险晶储存与使用检查,专项检查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5.设备检测
使用仪器设备对消防设施、设备、电气设施设备、危险品设施、用火设施等进行检查测试,确保其安全性、功能状况等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其实施由专业部门进行。
6.日常性检查
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的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的活动。经常性检查能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是重要的消防安全检查形式之一。
7.季节性检查
针对每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和雨季、冬季到来之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因各单位的情况不同,生产、经营、管理的性质不同,基础设施、人员素质不同而有着很大差异,但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安装放置到位;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检查的内容
1.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1)建筑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物的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3)建筑物的火灾危险类别和耐火等级;
(4)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6)消防器材的配置、灭火器、呼吸器、缓降器、消火栓箱;
(7)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
(8)消防供电、消防通讯;
(9)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2.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的内容
(1)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重点部位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等;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应根据单位用火、用电制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等以及生产、经营、储运过程中预防火灾的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3)员工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防火工作的特点,进行广泛的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特点,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逃生;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凡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单位,应在中控室配备经消防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负责将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排除故障;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7)防火档案的管理使用情况;
(8)每日防火巡查的实施情况和巡查记录情况;
(9)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测试情况,消防器材配置及使用情况;
(1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3.消防设施检查的内容
根据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对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现状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1)防火分隔及安全疏散设施。含防火墙、防火分区内的隔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眷帘、防火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消防电梯等;
(2)消防给水。含消防水池、室内外消火栓、消火栓启泵按钮、管网阀门、水泵结合器、消防水箱、增压减压设施等;
(3)防烟、排烟设施。含排烟窗和开启装置、挡烟垂壁、机械防烟设施(送风口、送风机)、机械排烟设施;
(4)电气与通讯。含消防电源、自备发电机、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插孔、手动报警按钮等;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自动报警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水喷雾灭火系统;
(9)低倍数灭火系统;
(10)高、中倍数灭火系统;
(11)蒸汽灭火系统;
(12)移动式灭火器材。
四、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
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是指消防人员在实施检查过程中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或手段。只有正确运用各种检查方法,才能顺利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对象的安全状况做出正确的评价。
(一)直观检查法
直观检查法就是用人的感官而不借助任何器械、仪器进行检查,如眼看、手摸、耳听、鼻子嗅等。这是消防检查的传统方法,也是日常采用的最基本的方法。特别是进行消防巡查时,要用眼看一看有哪些不正常的现象,手摸一摸有无不正常的感觉(过热),听一听有无不正常的声音,嗅一嗅有无不正常的气味。
(二)询问了解法
询问了解法是消防检查中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通过询问,可以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询问的重要性,还在于有些问题不通过询问可能根本查不出来,有些火灾隐患就是通过询问了解到的。
(三)仪器检测法
仪器检测法是指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利用防火检查仪器和工具对电气设备、线路、安全设施、可燃气体危害程度参数等进行测试、测定,进行评定单位某个场所的安全状况,确定是否存在火险隐患的科学方法。
五、火灾隐患的整改
火灾隐患是指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主要包括管理不到位,工艺有缺陷,布局不合理,建筑结构不符合规范,消防设施功能不全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免遭火灾危害,整改火险隐患必须及时、有效。
(1)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同时将有关情况存档备查:
①违章进入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
②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④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用的;
⑤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⑥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⑦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⑧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有些火灾隐患整改往往需要时间,需要投入经费、材料、设备、技术、场地等,会有一定困难,但是,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
(3)整改火灾隐患要从实际出发,坚持既保证安全又经济合理的原则,并做到以下几点:
①领导重视。整改火灾隐患的效果如何,关键在于有关领导的重视程度,如前所述,火险隐患的整改涉及经费、材料等多项投入,会遇到一些困难,因此,要求单位领导善于权衡利弊,善于协调运筹,在防火安全方面要有魄力,有胆识为生产建设和员工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②边查边改。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单位能立即整改的,就要立即整改,不能拖延。
③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将危险部位立即停产、停业,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④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⑤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⑥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