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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安全把关要做到“四忌”

2004-11-15   来源:《电力安全技术》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前,安技部门都要采取多种措施对其进行安全把关。有时表面看来,似手面面俱到,但真正施工时,大小事故的发生仍时有所闻,事后细究,除施工过程对既定措施处理不当外,原因之一就是事前把关仍有漏洞。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认为施工前安全把关应做到如下“四忌”。
    一忌施工前安全教育重形式轻内容。“没有经过安全教育,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可以说是每一个施工作业负责人皆明白的安全规定,而且,安技部门检查时,几乎每一支施工队均可拿出施工参战人员的安考试卷和成绩单。但细究起来,就会发现不少施工人员并非熟悉施工环境及其所检修设备部位有可能潜伏的各种危险因素,对生产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以及应付突发性事件所必需的安全常识更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而化工生产厂区又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强腐蚀性物质集中的场所,不具备上述常识,如何谈得上安全施工?因而,安技部门在施工前安全把关时,不仅要检查施工人员是否进行了全员性的安全教育,更应认真检查教育内容是否包含了《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中规定的所有方面;教育内容是否结合了作业特点,切合实际、深入细化;全体作业人员对所学内容是否明了、通晓,作业过程是否便于贯彻、落实,力求避免重形式、轻内容。
    二忌施工安全责任书中责任落实不到位。为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几乎每个企业在施工前都要与施工队签订施工责任书,有的单位还专门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其中的安全责任条文可以说是面面俱到、无一漏项,但若追究起来,就会发现不少单位充其量只是与包工头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真正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对其中的不少条文并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若果真如此,则该责任书所起的作用就要大打折扣了。因而,安技部门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把关时,不但要认真检查每一支施工队是否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更应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其中的安全责任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三忌施工安全对策表中项目残缺不全。为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几乎每一个单位在施工前都要编制施工方案,并制订相应的安全对策表。泛泛检查,凡施工的项目均有安全对策,似乎没有漏项,但若细究,便会发现其中的施工项目其实并无操作项,诸如有对策、有措施却无项目负责人;有负责人、实施人却无严格的实施时间限制等,因而真正施工时,并不能逐项落到实处,其中的许多安全措施只是纸上谈兵而己。笔者认为,为确保安全对策表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对策清楚、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具体来说,就是至少应包括如下诸项:安全对策、具体措施(包括需办理的各种票证)、应达到的目标、实施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检查人(或监督人)、实施的时间期限以及实施地点等,力求避免安全对策表中项目残缺不全。
    四忌施工现场交接时不能一条龙交到底。对现有的生产系统进行停车大修时,为消除危险因素、落实安全措施,每次检修施工前,都要对生产系统进行置换、吹扫、清洗、加堵盲板、整理现场等,然后由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详细的交接。许多情况下,这一环节的交接工作的确做得很扎实,诸如哪里有盲板、哪个设备装过什么物料、哪条管线靠近易燃易爆厂区等,可以说交接得很具体、很洋细、很完备,似乎无懈可击,但若细究起来,却发现并非如此,因为许多情况下,这一环节的交接工作是在生产单位和总承包单位间进行的,除此而外,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的施工队间,施工队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与具体施工人员间还要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的交接,往往越到后面,交接得越简单(因为非生产单位人员生产系统和作业环境并不熟悉,他们充其量只是传声筒而已),甚至把交接内容搞得面目全非。因而,安技部门在施工前安全把关时,要勤于检查、严格把关,确保生产单位交接的内容能一条龙详细交到底。
  综上所述,施工前安全把关是一项详细、复杂、艰巨、责任心极强的工作,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因而有必要引起各级安技人员乃至企业管理层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