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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不能避重就轻

2005-02-23   来源:《新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检查作为一项综合性的检查制度,它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作用是显而易见和广泛积极的,把它运用得好,发挥得好,不仅可以改善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而且可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及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但是,近年来,尽管上级对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和作用都作了严格的强调、要求,检查者本身亦对检查方法和效果作了不少的完善和改观,但安全检查所要达到的效果总是不很明显,避重就轻,蜻蜓点水,而且愈来愈多,以至安全检查的发现、督促、指导、警示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不仅不利于调动积极性,推进工作,更不利于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影响不小,不加整改,不利于安全,不利于发展。
    针对安全检查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其检查、督促、指导等有效作用,是当前安全检查工作必须认真加以思考、研究和正确回答的问题。那么,应该怎样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呢?笔者根据多年来的安全检查的工作实际,结合现状,提出安全检查工作的个人观点及体会。正确与否,仅供与同行商榷。
    要明确目的。这是检查者首先要解决的思想认识问题。当次检查,要检查什么,通过检查要达到什么目的,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作为检查人员,应该先做到胸中有数,不可无的放矢。在安全检查中,常有这样一种情况,检查者和被检查者只知道要检查的大概内容,对参与的那次检查的目的、意义并不十分清楚。这样的结果是,时间久了,检查的次数多了,检查者习惯了,被检查者松懈了、麻痹了、厌倦了。因此,每次检查之前,应采用开短会和现场动员会等方法,结合实际地向检查者和受查者,讲明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让每个参与者明确目的,统一认识,积极行动,结合实际把安全检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最终实现检查的目的。
    要突出重点。安全一词包括的内容很广,也十分丰富,它不仅与各行业的生产经营紧紧相连,而且还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等方面息息相关,具有涉及面广、针对性强的特点。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的时间和过程都比较短,如果泛泛而检,势必走马观花,以至漏检和误检,其收效不会明显,势必造成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对安全检查应当全面结合,突出重点。具体地讲有如下几点:
    1.检查《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
    2.检查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讲话、要求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3.认真开展全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对业务知识学习、讨论、运用和推广。
    4.认真加强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实际抓安全生产工作。
    5.加强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整顿工作。
    6.切实按照生产发展的需求,认真加强各类设备设施的保管和养护,重点是生产劳动现场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
    7.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软件”建设,重点是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补充、完善和执行情况。
    8.单位领导重视安全工作,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资金,重点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
    要讲究方法。如果说,讲明目的,明确意义是对安全检查者思想认识上的要求,那么讲究方法,正确的安全检查就是我们有效克服形式主义的必然措施。
    安全检查要克服形式主义,收到实效,并做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真正体现安全检查的监督、指导作用,则必须采用符合实际的方法,那种“一问、二看、三谈、四查” 的习惯做法,虽然也有一定的作用,但往往只能查表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因此,亟待改革并注入新的活力。同时,运用安全检查的有效方法促进生产和经济工作的向前发展,同时也是新形势下高标准的工作需求,极有研究和推广的必要。
    要发现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不仅要求检查者要有积极的态度,扎实的工作,而且还要有熟练的业务,丰富的经验,敏锐的思维,认真的观察,具体的分析,准确的判定。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通过查资料、查记录、查档案,发现或找出被查单位在安全制度、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与上级的规定和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地方及问题。
    2.通过对岗位的检查,从而发现或找出被查单位或个人在劳动纪律、到岗到位、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或问题。
    3.通过对被查单位现有设备、设施的性能、维修、保养、使用和现状等方面的检查,从而发现或找出设备设施方面存在的隐患或问题。
    4.改变现有的检测手段,运用既有的科学仪器、检测设施,通过对设备、设施、现场管理、生产组织等劳动作业现场的全方位的检测、控制和分析,从而发现或判定某个方面、某些因素、某个系统存在的隐患或问题。
    5.通过对被查现场的观察、分析、思考、推测、判定,从而充分运用熟练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确定或判定出工作场所存在的隐患或问题,及早得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案,从而防患于未然。
    要提出意见。对查找和发现的隐患或问题,作为检查人员应及时向被查单位、个人或业主提出正确的处置意见,从而帮助被查单位、个人或业主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素质,求得进步,与时俱进,全面发展。
    要采取措施。问题摆明了,隐患查清了,原因找到了,作为被查单位、个人或业主就应该想办法、堵漏洞,增加措施。归集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般防范措施。即对事故隐患及可能发生的灾害、后果、范围所采取的诸如维修、养护、支护等旨在避免事故的蔓延、扩大等方面的防范措施。
    2.特殊防范措施。即针对事故隐患的现状、成因所采取诸如停产整顿、全面检修、布局调整等标本兼治的措施。
    3.限期整改措施。即针对已查明的隐患状况和缓急程度,要求被查单位定时、定责任、定人员,按照“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没有吸收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对隐患加以处理、整改。
    (作者单位: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