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对企业的安全检查做了明确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则根据检查规定衍生出安全巡查制度,收到了良好安全检查效果。但至今也依然有很多企业并不真正懂得如何去检查,更不知道检查与巡查是什么关系。本文就R前企业在这方面存在的较为普遍的实际问题作些解释。
安全检查与巡查:企业安全管理的双保险
安全巡查与安全检查是相辅相成的一种关系,但又各有主次轻重。安全巡查则是日常性的工作基本检查。安全检查是具有针对性的规模较大的安全检查。只有抓住两者的侧重点,才能有的放矢,使检查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的双保险。
一、安全巡查
安全巡查顾名思义就是安全工作上的日常值班巡逻,是每天都必须进行的工作,也是安全检查的一个重要部分。很多安全隐患的出现是动态的,比如电线昨天检查是完好的,没准就在你检查不久,被老鼠或者人为给破坏而不安全了;还比如你上午检查安全通道是畅通的,没准下午就被人为地阻塞了。由于安全事故的发生通常都有一段萌芽时期,如果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将可能或者正在酿造的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那么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就大大降低。加强安全巡查就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处理。综观近年来发生的多宗群死群伤的事故(如矿难事故),相当一部分,如果当时进行了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一场大灾难很可能就可以避免。
因此单位组织安全巡查,是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检查相关安全制度措施是否落实的有效手段。
(1)安全巡查,巡查什么?
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应当进行每日安全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安全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上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
3.安全设施器材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安全物品的放置是否符合规范;
5.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安全情况。
(2)安全巡查的基本要求:
1.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安全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隐患。
2.工厂、企业、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安全巡查,其他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安全巡查。
3.安全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安全威胁,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事故苗头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采取措施扑救。
4.安全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以月或季度为周期的,安全负责人直接组织及参与的定期安全检查。这类检查目前大致有以下两大类:(1)检查的规模和范围比较大的,如中央部门、省市组织的大检查。(2)检查规模不大、内容比较单一的,如企业自查或在一个车间或班组内开展的安全检查或专业检查。这类检查的项目和内容都比安全巡查更为详细和全面。它除了检查安全巡查的内容外,还包括了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员工安全知识掌握程度的检查,对安全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等等,是一项日常安全巡查中无法代替的工作。其更注重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采取长期有效的措施,尤其是发现问题后的督促整改。由于生产、经营等企业重点安全监管单位安全隐患动态性较强,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相应增多,为了确保安全,安全检查的频次要高于其他单位。
(1)安全检查。检查什么?
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单位主要的安全环境如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情况;
3.安全器材的配置及有效情况;
4.安全操作(如用电用火)有无违章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6.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安全防范情况;
8.保卫科(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9.安全巡查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
1.企业应当按照安全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设有自动安全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2.安全检查应由安全负责人直接组织参与,必要时还应邀请当地政府领导或安监(消防)部门人员参加。
3.安全检查人员应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章行为。
4.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潜在隐患并争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5.安全检查必须能够促进值班巡查工作。
6.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安全检查:必须坚持“三原则”
无论是安全巡查还是安全检查,其目的都是为了杜绝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平安。因此,安全检查或者巡查结果十分重要。为了使安全检查或者巡查能够切实取得成效,安全检查或者巡查还必须坚持“三项原则”:
1.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安全检查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必须坚持贯彻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坚持领导与群众、专业与普遍、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发动群策群力,打一场群众性的安全战争。
2.坚持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原贝I。自查是指在一个市、一个产业、一个企业自己组织、由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所进行的检查。互查是上一级领导机关组织市与市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的车间之间开展的互相检查。自查是互查的基础,互查可以发现自查没有发现的问题,互相发现对方的长处和先进经验。做到互查互学、互相评比,使被检查单位有促进,检查者也有收获,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3.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检查只是一种手段,安全生产才是目的。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应该逐步加以解决。这样做,既达到检查的目的,又能鼓舞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检查活动深入开展。在检查中,要特别注意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一些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既严重影响工人安全、健康,又是生产发展上的重大障碍,解决起来比较困难,日积月累,往往就造成了安全生产上的“老大难”问题,这些问题如得到及时解决,对于调动群众积极性,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发展关系很大。如果是本单位无力解决好的问题,再向省市反映,争取上级帮助解决。使检查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一些长期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隐患得以彻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