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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缆的连接、敷设、维护和检查

2008-09-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电缆的连接

  电缆的连接分为电缆与电缆、电缆与设备的连接,无论哪种连接都应避免出现因明接头、“鸡爪子”和接线虚而引起的电火花和电弧现象,减少漏电和短路故障。所以井下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器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一个电缆引入装置只允许连接一条电缆。当电缆的外径小于接线喇叭口内径时,必须按规定套上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封堵。

  电缆芯线与接线盒或设备接线腔内接线端子应正确连接。导电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接线端子连接;导电芯线应无毛刺;连接线上的垫卡、弹簧垫圈应依次上齐全并压紧,但不得压住绝缘材料;连接屏蔽电缆时,屏蔽层必须随同绝缘层一起剥除,剥除长度一般可以和外护套的剥除长度相同;腔内的接地芯线要比导电芯线长一些,一旦导电芯线被拉脱时,地线仍能保持连接。

  ②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③电缆进入引入装置,必须按接线工艺标准要求整体进入;电缆的一端在接上带电设备时,其另一端不可以什么也不接,应避免出现“羊尾巴”。

  ④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的材料进行硫化热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类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⑤对电缆接头的要求:

  芯线连接良好。接触电阻、接头处的温度均不大于电缆的阻值和电缆的最高允许温度。

  接头处有足够的抗拉强度,其值应不低于电缆芯线强度的70%。

  两根电缆的铠装、铅包、屏蔽层和接地芯线都应有良好连接。

  2.电缆的敷设

  为了尽量减少和防止电缆事故(漏电、短路)的发生,保证供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先将敷设电缆应遵循的要求和注意事项介绍如下。

  (1)井下电缆悬挂的要求

  井下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必须悬挂。其具体悬挂方法(或标准)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电缆必须悬挂在水平巷道或倾角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担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②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松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③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④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⑤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FONT>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⑥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⑦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⑧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⑨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利用时,可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接线盒放置在托架上,不应使接头承力。

  ⑩在硐室内和木支架的井巷中敷设电缆时,必须将电缆的黄麻外皮剥除,并定期在铠装层上加涂防锈油漆。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2)电缆敷设应注意的问题

  ①敷设电缆的巷道应支护完好,便于电缆的运输和敷设。

  ②在设置电缆连接处,不应有淋水,否则,应采取相应措施。

  ③当电缆敷设需要横过巷道时,应保证电缆横过巷道后既不影响运输也不会危及电缆运行。

  ④为避免电缆运行中受到外力的冲击,发生漏电、短路等不安全故障或事故,下列地点不应敷设电缆:

  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包括运输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在个别情况下,受条件限制执行有困难时,对电缆应采取可靠保护措施,经矿务局或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不受此限。 溜放煤、矸石和材料的巷道。

  ⑤敷设的电缆需弯曲时,为防止纸绝缘的撕裂、铅包的损坏、电缆内应力过大,使电缆受伤,电缆和电缆芯线弯曲时,不得小于其最小弯曲半径。

  3.井下电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电力电缆和其他主要电气设备一样,运行中的绝缘状况会直接影响到供电系统的安全。

  对电缆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可及时发现问题,保证其安全工作。

  (1)建立必要的电缆运行维护制度

  •定期预防性试验制度

  对运行中的高压电缆进行定期预防性试验,可以发现电缆的受潮、脏污、局部缺陷及缺陷的性质等情况,对试验中不合格的电缆进行及时的更换。电缆的绝缘是电缆运行状态的反映,做好绝缘的测量是十分必要的。但电缆的绝缘电阻值与电缆的长度和测量时的温度有关,为便于比较,应换算成温度为20~C时每公里的阻值。电力电缆的绝缘电阻没有规定明确的标准数值,铠装电力电缆每一缆芯对外皮的绝缘电阻一般不低于下列数值:

  额定电压1~3kV:粘性浸渍电缆或不滴流电缆,50MΩ;滴干绝缘电缆,100MΩ。

  额定电压为6—10kV:粘性浸渍电缆或不滴流电缆,100MΩ;滴干绝缘电缆,200MΩ。

  千伏级以下的橡套、塑料电缆线路,其绝缘阻值不得小于100乘以工作电压值(单位是Ω)。例如,电压为660V时,阻值为660000Ω,即0.66MΩ。

  一般情况下,绝缘阻值都应大于1—2MΩ。

  •电缆的防护与裸铠装电缆的防腐制度

  在对井下巷道进行整修、粉刷和冲洗作业时,必须对电缆线路进行保护,整修结束以后要重新将电缆悬挂好。摘挂带电电缆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采煤、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应有防止崩坏电缆的措施。

  铠装电缆应定期进行涂漆防腐,其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一般采区、运输大巷的 电缆不超过2年,立井的电缆不得超过2-3年。

  •井下供应电缆审批制度

  井下采掘工作面应预先进行供电设计,经程序审批后配给电缆与设备,安装完毕进行 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电。对已拆除或不再使用的电缆要限期出井。

  (2)电缆的日常维护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电缆日常维护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①定期检查电缆运行和悬挂情况。日常维护的专责人要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②线路及线路中的连接器(件)温度。例如,接线盒、辅助接地板、线路温度。专责人各班应检查一次。线路表皮的最高允许温度一般是:6kV,35℃—40℃;低压橡套电缆, 50℃—55℃;连接器(件)接线处的温度也不得超过同级电压电缆。芯线的最高允许温度(铠装纸绝缘电缆1~3 kV,80℃;6 kV,65℃;低压橡套电缆65℃),并做好记录。

  ③移动设备的电缆,应由移动设备专责人(移动设备的操作者)班班检查。掘进巷道或工作面附近电缆余下的部分,应呈“S”形悬挂,不准在带电的情况下盘圈。电缆应严防炮崩、其他外力冲击或用力拖拽。

  ④矿高、低压电缆管理专贵人员,根据电缆管理要求实行全面管理,定期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并限期处理与复查。

  ⑤高压电缆的铠装层,若出现断裂、松动应及时绑扎,立井井筒的高压电缆应由两人同时进行检查维护。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维护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