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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执法程序摘要

2012-10-17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法可以扣留或者封存的,予以扣留或者封存。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

  十、案件调查结束后,负责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整理案件证据,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料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一)经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