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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执法程序摘要

2012-10-17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发《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可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十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经承办人员催缴通知,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

  2.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报单位负责人签发。承办人员将《强制执行申请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案

一、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