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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执法程序摘要

2012-10-17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门提出复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对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15日内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清单。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