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尤其近年来注册安全工程师各项政策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普遍的高度重视,加上我国颁布的各方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例如:《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有力的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但近期来一些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却频繁发生,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局面未从根本上得以扭转。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在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重经济利益轻安全措施的投入。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追求效益最大化成为企业的主要经营目标,加之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企业自我约束力、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安全投入,当安全生产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往往更关注效益。安全措施投入不到位,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给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带来了严重危害。
二是安全管理工作重形式轻实干。我们常常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挂在嘴边,但只是口头上说得多,细致工作做得少;布置工作多,检查落实少;表面文章多,真抓实干少。表面看来每个企业都制定了完善的安全措施,但落实到位的没有几项,大部分措施都成了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的摆设,成了应付上级领导检查的工具,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三是重处罚轻教育。片面强调物质利益和经济制裁。有些单位甚至以罚代教,以罚代管,图简单省事,不善于解决深层次的思想问题,不能紧紧把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思想动向。即使抓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也只是照本宣科,讲大而空的道理,没有从与职工息息相关的事入手,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能使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起不到教育的目的。
要解决以上问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中“防患以未然”的目的,必须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充分发挥国家安全生产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作用,建立稳定的专业队伍和规范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是监督的主要对象,检查的重点应放在企业是否很好地执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企业的安全设施配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上。这种检查要经常性的开展,通过检查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等到发生了事故才去进行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二、注重实干,力戒形式主义。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时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可以将检查结果和考评、晋级等挂钩,从而促使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否作好,关键在领导,只有领导重视了,充分认识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才能在工作中有针对性的采取一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才能真正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注重教育,严禁以罚代教。职工违章违纪或发生事故,不能只用简单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还必须把握其思想根缘,有针对性地消除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倾向。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组织等手段,做到教育本人、警示众人。注重动态,力防就事论事,强化动态管理,随时掌握现场动态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个作业环节上的偏差,切实消除隐患,及时解决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办好的事。我们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此外,我们还要积极探索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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