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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车间安全员的管理心态

2005-11-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车间安全员是企业中没有“干籍”的干部,是管工人的工人,是工人中唯一脱产的专职管理人员,其工作性质具有鲜明的“管”的特点,其职责要对全车间所有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责,可谓“责任重于泰山”,但目前部分车间安全员的心态比较混乱,表现为:

    1.人际关系,照顾上岗,老油条作风,拖拖拉拉,拿工资,混日子,不学习,不思考,上班精神不振,现场情况不明,事故隐患找不到,规章制度搞不清。

    2.不积极、不主动、无方向、无计划,心中无数,象打算盘一样,拨一下,动一下,忘记自己是专职安全员,专职不专,杂事做不赢,正事就请假开溜。

    3.“老好”先生,“三违”情况不查、不究,隐患整改马马虎虎,事故分析含含糊糊。

    4.侥幸心理,预防意识淡薄,基础工作应付,落实上级精神只管布置,缺乏检查落实。

    产生上述混乱情况最根本的原因是对安全工作认识不清,总认为“事故难免”、“安全教育是虚张声势,故作姿态”、“管理是得罪人的事,安全要靠自己”等等,这其中与部分领导的认识和重视的程度有关,但主要还是安全员本身的心态不正,那么车间安全员应该有怎样的心态呢?

    一、要有执法的心态

    安全管理是一种法制行为,党和国家历来很重视安全工作,早在1992年,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劳动法大纲》,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明确地宣布“保护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50年代是我国安全法制建设的发展时期,在宪法中,把“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作为重要原则确立下来,1950年至1957年,国务院和各部委、各级政府针对各时期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陆续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共计400多种。

    改革开放后,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宪法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刑法规定“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冒险作业,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要刑事处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都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同时也强调“职工应当以国家主人翁态度从事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所以安全管理的法制行为是双向的,管理者要守法,被管理者也应遵法、守法。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制行为谁来监督呢?就是企业依法设置的企业安全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安全员就是其中的一员,严格地说,车间安全员就是监督本车间全体成员(包括领导和工人),落实执行安全法规的监督员。企业的规章制度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依据法律原则制定的,是国家法律的延伸,所以职工遵章守纪也是一种守法行为,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安全员对违章行为的制止和处罚是代表国家、代表企业监督安全法规的落实,如果安全员具有这个心态就会感到自己的工作非常神圣,就会昂首挺胸,理直气壮。

    二、要有科学的心态

    绝大部分车间安全员是从工人岗位改行搞安全的,对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缺乏认识。这里有一个客观的原因,就是部分单位的领导对安全管理的认识比较模糊,因此配备安全员不讲究素质,有些文化素质、思想素质差,纯粹是照顾性质的,要求这类人有一个科学的态度当然不可能。

    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它和其他科学一样,也是随着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工业生产的发展而发展的,手工业生产、个体劳动其实也有安全问题,如砍柴就有可能伤手指,挖土有可能挖自己的脚,不过范围较小(限于本人),程度较轻(除高空坠落死亡外,其他死亡较少)而已,而随着工业的发展,自动化程度增设,群体企业增大,作业中群体互相依赖,互相制约的情况增多,安全危险性增大,事故频率增大,死亡事故增多,恶性事故(多人受伤,多人死亡)增多,所以,人们不得不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预防的方法。

    随着文化、技术的进步,人们开始意识到工程技术的发展随之带来的事故是由于人、物、环境之间不协调造成的,人们通过对大量事故的分析与研究,寻求事故的发生规律及其原因,确立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方法。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从许许多多的血和泪的事故教训中,积累了许多处理人和生产工具、生产环境之间关系的方法和经验,形成了改进工具、改造环境、保护自身安全与健康的知识体系——安全管理学,业已成为一门完整的学科,它包括机器——机器系统、人——机系统和人——人系统,与安全管理相关的学科有劳动心理学、劳动卫生学、统计科学、计算科学、运筹学、管理科学、安全系统工程、人机工程、可靠性工程、安全工程等等。

    在实践中,用传统管理和科学管理的效果是大不相同的,以湘钢集团公司为例,1958年至1984年基本属于传统管理,年平均死亡率为0.3‰,年平均重伤率为9.5‰,1984年按科学的理论分析建厂以来19000多起事故,从中吸取教训,创建“三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事故逐年减少,从1984年至1997年,年死亡率在0.1‰以下,负伤率降至3‰以下,虽与先进单位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高出好多倍,但与自身相比进步就相当大了。

    只有科学的态度才能产生科学的方法,才能克服工作中的盲目性、被动性,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就会有方向、有目标、有措施,就能减少和杜绝事故。

    三、要有“负责”的心态

    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是落实责任,江泽民主席在接见消防工作者时指出:“隐患险于明火,整改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1998年全国第八次安全生产活动周的主题为“落实责任,保障安全”,都特别强调安全责任的落实,从大量的事故原因分析来看,绝大部分事故都与安全责任不落实有关,如最近我厂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其大概经过是:四个检修工人分配去检修设备;分配任务时其中有一个同志要求停机检修,而该班的班长张×说可以不停机,并亲自参加,恰巧在出事的几分钟内仅张×一个人在现场,其中一人去接工具,两人去仪表室看时间,而事故经过仅十几秒钟时间,张×的腿被绞进设备,将膝关节以下全部肌肉、血管、神经系统绞碎,被迫高位截肢,从事故的表面原因来看,属个人违章蛮干造成事故,但细分析起来。也有责任不落实的原因,其一,作为一个班长缺乏安全意识,冒险蛮干不是一时形成的,据调查,此人工作积极,但安全意识一直较差,班组安全基础管理较乱,但车间就看上了他工作肯干,对安全素质差就忽视了,以工作积极掩盖了安全意识差的隐患,车间从来没有对此人的习惯性违章进行过批评教育,所以造成了不堪设想的后果。其二,作为专职安全员对有争议的现象检修方案没有去现场履行监督职责,窃以为这二者的责任只要其中一条落实了,这起重伤事故也可能避免,类似的事例屡见不鲜。作为车间安全员,其职责应是: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检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工人的二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进、工艺变更方案的审查,落实设备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安全设备、消防器材、防尘设备的管理。

    7.每天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制度好订,但执行难,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

    首先是难得坚持,安全管理大量工作是简单、烦杂、重复,比如:“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重在“每天”坚持不懈。

    其次是难得拉下情面,防止事故关键是人的因素,人的思想一般来说都有惰性,习惯性违章比较顽固,人的思想容易反复,人的利益比较敏感,人的感情容易激发,所以工作起来有时劳而无功;有时好心不得好报;有时方法不当弄巧成拙,有时稍有疏忽,全功尽弃等等,很多安全员深叹:安全管理谁也不能吹牛皮、讲大话。

    然而只要我们有颗金子般的心,以诚心相待,时刻惦记着“安全工作,人命关天”、“我们的责任重于泰山”,因而工作契而不舍,宁听千声骂,不听一声哭,时时刻刻关心他们的安全与健康,我们就一定能够杜绝或减少事故。

    然而只要我们有颗金子般的心,以诚心相待,时刻惦记着“安全工作,人命关天”、“我们的责任重于泰山”,因而工作契而不舍,宁听千声骂,不听一声哭,时时刻刻关心他们的安全与健康,我们就一定能够杜绝或减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