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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2008-08-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组织和监督。

  3.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4  管理规定

  4.1  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4.1.1  对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主要进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掌握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和管理职责,国内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发展趋势的教育培训。

  4.1.2  对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事故预防知识、安全事故案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4.1.3  对一般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4.1.4  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安全职责、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相关安全知识(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事故案例的教育培训。

  4.1.5  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各单位或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4.2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每年底,公司安全办公室提出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计划,纳入管理处员工年度培训计划。

  4.3 教育培训的实施

  教育培训可以采取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组织培训班、竞赛、知识问卷、现场演练、专家授课及外出学习等方式进行。

  4.3.1 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

  4.3.1.1  培训主办部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在培训前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下达培训通知,说明培训的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对象、日程安排、要求等。

  4.3.1.2 组织主办部门负责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及其它用品的准备和发放,并负责培训期间的管理工作。

  4.3.1.3 集中组织的培训结束后,培训主办部门应整理、保存培训记录,编制培训总结,交处安全办公室备案。

  4.3.2  外出培训

  4.3.2.1  接到外部安全培训学习通知,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归来后填写外出培训报告,在安全办公室备案,主要内容是:培训概况、主要培训内容、心得体会。

  4.3.2.2  特殊岗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按处机关的要求,组织外出培训,培训结果应报安全办公室备案。

  4.3.3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4.3.3.1  日常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由各单位或部门组织,每月至少1次。教育培训内容可包括:

  a.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b.上级文件;

  c.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d.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e.安全形势分析及对策;

  f.安全事故教训。

  4.3.3.2  结合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活动主题,安全办公室及各单位利用标语、宣传栏等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4.3.3.3  下列情况下,安全办公室及各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a.国家大型活动和上级安排部署的大型活动之前;

  b.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之前;

  c.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事故以后;

  d.同行业或其他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

  4.3.3.4  各类工程开工前,工程主管部门应对参加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并布置注意事项。

  4.4 新员工、转岗、临时工的上岗培训

  4.4.1  新员工进入单位后,处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其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

  4.4.2  新员工、转岗、临时工到岗后,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岗位安全知识培训。

  4.5  突发安全事件处置的演练

  安全办公室每年策划单位突发安全事件处置的演练计划,编制演练方案,组织实施演练,建立和保存演练记录。

  4.6 资料管理

  4.6.1  安全办公室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掌握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包括类别、内容、承办部门、人数等情况。

  4.6.2  安全教育培训承办部门,应及时做好培训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7监督检查

  组织安全例行检查时,安全办公室将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也作为全处对其进行安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