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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建设-—三不伤害”法

2009-12-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三不伤害”活动的开展,是20世纪80年代率先在我国冶金系统进行的。这项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的安全自保、互保、专保、共保活动。这项活动的开展,在实践中已得到验证,为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所谓“三不伤害”是指“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意义如下。

  ①三不伤害”的提出,绝非一句简单的口号,它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外延非常广泛的安全管理新形式。“三不伤害”活动是以人的安全行为为对象,以自我为主线,以岗位工作程序化、行动规范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以无事故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为目标,在生产中规范“我、你、他”的关系,从系统工程观点出发,引入系统分析的方法,采取科学程序,引导每个职工从整个空间范围着眼,对我的岗位,我的工作任务,我所操作和使用的机器、工具、设备等,即从人、机、料、法、环、信息、管理等各种要素入手,去分析辨别各种致害因素。

  ②开展“三不伤害”活动,是深化安全目标管理的完善和补充。近年来许多企业都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照要求,企业的安全总目标确定之后,需要层层展开,逐级分解,直至每个职工,从而使个人目标同各级组织的目标融为一体,形成一个完整的目标连续体系。但从某些企业实际运行状况来看,与要求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缺陷或不足,其主要表现是:企业的总目标制定后,有的只分解到车间一级,好的也不过分解到工段、班组,至于如何确定职工个人的具体目标,往往既无实质性内容也无直观的展开形式和实施措施,因而在推行总目标中存在断层的现象。现代能级管理原理提示,任何一种稳定的管理结构都应是呈正三角形的,其最上层是决策层,最下层是操作层,不同层次标志着不同的能级,能级不同目标也不同。操作层既是从事生产活动和完成各项任务的基础能级,也是确保上一级目标实现的措施与保证。开展“三不伤害”活动,“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这3句话,既是“三不伤害”活动的中心内容,又是广大职工参与活动追求的个人目标。显然,“三不伤害”的内容实质同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提出的个人目标是一致的。只要在生产活动中每个成员都能坚持执行“三不伤害”,那么企业实现总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也就有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③开展“三不伤害”对培养职工安全道德修养,加强文明建设产生积极影响。大工业生产中,强调人与人、岗位与岗位、工种与工种、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之间的紧密协作、相互配合,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决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时候产生丝毫麻痹和闪失,对化工、冶金、水泥等一条龙的生产作业更是如此。然而,由于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一度削弱,造成部分职工集体主义观念淡化了,相互关心、相互爱护、团结合作、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丢了不少,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受其害,这也是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一种社会原因。从“三不伤害”活动的开展,引发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观念,不仅说明“三不伤害”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也揭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人际关系与安全精神道德的深刻内涵。“三不伤害”既是《安全生产法》付诸每个职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又是企业职工精神风貌和安全道德规范的自我延伸与完善,它把“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的集体主义、自觉遵章守纪、主动维护生产与生产秩序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为社会的风尚,这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三个代表”是相一致的,应该大力提倡。

  ④开展“三不伤害”活动,为推行安全自主管理开拓了一条新路。安全欲望人皆有之,在一个企业里安全生产是大事,企业是由职工组成的,当然也是职工自己的事,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安全自己管,才能管严、管细、管精、管好、管出成效。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众多企业在这个关键环节上没有理顺关系,产生了少数人干、多数人看、其他部门不沾边的管理弊端。尽管带有限制性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定了不少,但因缺少有效的形式作媒介,往往效果并不明显,这样的教训可能不少企业甚至可以说每个企业都有程度不同的体验。开展“三不伤害”活动,首先,言简意赅、情真意切,既有吸引力又有亲切感,容易使职工思想上产生共鸣,并在心灵深处扎根。其次,在活动方式上较好地运用了动力原理,不再单纯地把广大职工视为安全管理的对象,而是当作安全管理的动力。同时,注意发挥群体优势和潜力,尊重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并致力于挖掘蕴藏在职工群众中的安全智慧以及在长期生产实践中积累的安全生产经验,调动广大职工自觉参与的积极性和自主管理的责任感。再次,在活动形式上,不单靠行政指令,而是以激励的形式作为强化手段,通过自我教育使人人自觉进入角色,结合个人岗位实际对生产工艺、机械设备、作业环境、操作行为等开展系统分析,自定预防措施、落实自我保护、实行自我控制。这种人以自主管安全的形式,有利于变每个群体成员既当操作者又当安全管理者,从而促进安全管理与生产活动同步运行。

  总之,“三不伤害”活动的开展,一有明显的自主性,二有普遍的群众性,三有严谨的科学性,在班组安全建设中应当大力开展、大力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