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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因素对健康危害的评价

2009-07-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人群的职业性损害除少数遗传性疾病外,几乎都是职业致病因素、工作环境和机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深入了解这三个环节的特征及其相互影响,并研究各种因素(即职业接触)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影响(即机体反应)至关重要。

  职业因素对所在人群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各种因素本身的特性、接触的特征以及个体反应性能。在研究职业有害因素的健康效应并评估其危害性之前,应对这方面情况作全面的调查研究。

  1.职业因素本身的特性  在明确生产环境或其他职业活动中所存在的职业因素后,就有必要对这些因素的特性作全面的认识。通过查阅文献,获得其物理、化学、生态学以及毒理学方面的资料。

  2.接触的特征  人群接触有害因素的详细资料,是进行定量危险度评价所不可少的。以化学毒物为例,通常应取得如下资料:①物质在各作业点的浓度及其随时间的变化情况;②各作业点接触人群的分布(包括人数、年龄和性别分布);③物质侵入机体的途径等。

  3.接触人群的反应  人群中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每一个体的反应可有很大差异,同一生产环境从事同一种作业的人群中,个体产生职业性损害的机会以及程度可以大不相同。如有些人接触后无反应,有些只有生理反应,有些人则有病理改变,少数人可有严重症状、体征甚至死亡。如某化工厂对接触刺激性气体的494个生产工人和不接触刺激性气体的194个科室人员进行横断面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发现生产工人中上呼吸道症状明显比科室人员高;但生产工人的反应显然不齐,即使是同一工种,劳动条件完全一致者,其差异也较大。如观察每个工人所产生的症状数,可以发现症状齐全者少,多数是缺这少那、呈现不齐性的多样性。但根据各种症状在群体中出现的比例,以及咽炎及鼻中隔糜烂体征,加上职业接触史,流行病学医师可以作出“上呼吸道炎症流行”的判断,这是一个重要的流行病学概念。个体差异如此之大,一是受外在因素影响,如个人营养状况、健康状况、社会经济条件等;另方面是内在因素造成的,如性别、年龄、特别是遗传素质。如某些患有遗传性疾病或有遗传缺陷的人容易受某些有毒物质的作用。因此,必须详细记录每个人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地点,接触浓度和持续接触的时间。

  一、化学因素所致危害的评价
  
  化学因素是指生产过程中和其他工作中所接触的化学物质,凡有损于健康者,又称为工业毒物。在《化学文摘》中收录的化学物质已达1000万种以上,其中广泛应用的有6万~7万种。如此之多的化学物质,其所产生的健康效应又千差万别,至今也没有找到一种能完全反映化学物质特性及其与健康效应关系的规律,多数研究仍然以单个化学物质形式进行。

  大量新的化学物质,常可造成未能预知的职业性损害。如正己烷引起的多发性神经炎,硝化甘油引起的冠心病样的发作,石棉或六价铬引起的肺癌,氯乙烯单体引起的肝血管肉瘤等。这些事例的发生,使人们感到化学物质的潜在威胁,认识到有必要对新化学物质的毒作用及其健康危害进行预测并定量评价。

  化学物质中的某些致癌物质,由于没有阈值,故其接触量不论是多少,在理论上都是不安全的,不适用“容许浓度”这—概念,按规定必须绝对禁止生产和使用。如果社会上要求对其生产或使用,就必须确定其致癌危险度的大小。以致癌性作为判断其有害性大小的尺度,或者根据接触量来推论其对健康影响的危险度,反映出剂量和反应的关系,其实质就是危险度评价。

  对新化学物质健康危害的评价,多侧重于对健康危险度的判断、评价和处理,如开展在规定的观察时间或年龄的期限内,发生职业性损害或死于该病的概率等,一般分三个阶段:

  1.危险度估价  通过毒性实验、致突变试验、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医学检查资料,可对职业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度进行定性和定量方面的预测;

  2.危险度评价  对接触危险因素的人所受损害的程度作出评价,它考虑到工艺设备条件和防护措施;

  3.危险度处理  根据职业危害健康效应的资料,规定出职业接触限值,即最高容许浓度以及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二、物理因素健康效应特征的评价

  在生产和工作环境中,经常存在着一些物理性职业因素,与劳动者健康密切相关的因素有:气象条件如气温、气湿、气流、气压;噪声和振动;电磁辐射如χ射线、γ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激光、微波和射频辐射等。

  物理职业因素对健康效应与化学因素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工作场所常见的物理因素,除了激光是人工产生的以外,其他因素在自然界中均有存在。在正常情况下,有些因素不但对人体无害,反而是人体生理活动或从事生产劳动所必须的,如气温、可见光等。

  2.每一种物理因素都具有特定的物理参数,如表示气温的温度,振动的频率、速度、加速度和轴向,电磁辐射单位面积(或体积)所产生的能量或强度等。物理因素对人体是否造成危害以及危害的程度是由这些参数决定的。

  3.工作场所中存在的物理因素一般有明确的来源,当产生物理因素的装置处于工作状态时,作业环境中存在这种因素,可以造成环境污染,一旦装置停止工作,则作业场所相应的物理因素即消失。

  4.工作场所空间中物理因素的强度一般不是均匀的,多以发生装置为中心,向四周传播,如果没有阻挡,一般随距离增加呈指数关系衰减。在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评价时要注意这一特点,在采取保护措施时也可以充分利用这种特点。

  5.有些物理因素,如噪声、微波等,可有连续波和脉冲波两种存在状态,性质的不同使得这些因素对人体危害的程度有所不同,在制订卫生标准时需要分别加以制订。

  6.在许多情况下,物理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与物理参数不呈直线相关关系,常表现为在某一范围内是无害的,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对人体可产生不良影响,而且影响的部位和表现可能完全不同,如正常气温对人体是必需的、有益的,高温则引起中暑,低温可引起冻伤或冻僵;高气压可引起减压病,低气压引起高山病,等等。

  根据这些特征,对于物理职业因素除了对其不良影响或危害进行流行病学评价外,还要开展“适宜”范围的评价或研究,如至适温度的研究等,以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除了某些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可以产生内照射以外,绝大多数物理因素在脱离接触后体内没有接触因素的残留,因此物理因素对人体所造成的伤害或疾病的治疗不需要采用“驱除”或“排出”有害因素的治疗方法,而主要是针对人体的病变特点和程度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根据物理因素的特点,在进行职业卫生现场流行病学评价时要考虑到各有关参数,对工作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时要对有关参数进行全面测量。此外,针对物理因素采取预防措施时不是设法消除这些因素,也不是将其控制得越低越好,更不能采取用其他因素代替的办法,而是通过各种措施,将这些因素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如果条件容许,使其保持在适宜范围则更好。假如由于某些原因,工作场所的物理因素超出正常范围且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采取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又难以达到要求时,需采取缩短接触时间来保护劳动者健康。

  随着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劳动中接触的物理因素越来越多,如超声、次声、工频电磁场、超高压直流电场、超重和失重等因素。其中有些因素在一般生产过程中虽然也有接触,但由于强度小,对人体健康不产生明显影响,不引起人们的注意。由于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工艺过程的变化,使得某些作业场所中上述这些因素的强度明显增加,以至于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对于生产和工作环境中新出现的各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理因素,需要及时加以评价、研究和解决。

  三、职业事故安全评价

  事故表示为意外的灾祸。WHO把事故定义为预想不到的偶然事件的后果,并强调职业事故的多因素性质。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后果,有的已经认识,也有尚未认识的;有的可防,有的目前还无能为力。事故存在于客观事物的联系和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企业的安全与事故问题几乎同企业生产占有同等重要地位,安全管理搞不好,安全生产就无法保证,二者都是企业的生命线。

  事故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所面临的严峻挑战。生产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社会后果和经济损失,不容低估。据报导全世界每年发生上亿起工伤事故,导致数十万人死亡;职业性病伤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全球国民经济产值(GNP)的4%。在我国工伤事故所致伤亡也是威胁职业人群的主要危害。

  在科学技术和生产领域中,事故有许多种类,如化学性、物理性、机械性、电气性和土木设施等。在生产领域,世界各国都按自己所需,对事故进行了分类。我国主要是按事故对人伤害严重程度和伤害人身的方式分为20类。

  (一)职业事故的发生原因

  职业事故中的绝大多数是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  因此,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如人的性格、态度、行为特点及身体健康条件,工作年限与经验,年龄及文化程度等对事故发生有重要作用。但个人因素不是唯一的,工作性质、劳动制度、工作环境、机器设备诸因素都可能成为发生事故的重要决定因素。

  (二)职业事故的评价方法

  评价始于完整可靠的原始资料,事故的登记报告是基础。工伤事故到什么程度才上报,目前还缺乏统—的要求与制度。多年来我国安全技术部门与卫生部门所掌握的外伤休工(例数、日数)资料不吻合,差异常较大。这与企业的奖励制度变化有关,如按事故扣罚奖金、取消先进等。为此分析外伤动态与休工率时,应将两个部门所掌握的资料综合分析,力图作出接近实际的判断。

  1.职业事故报告系统与信息要求

  职业事故报告系统应能满足所要求的信息:①所存在的职业性伤害应能显示出对工人健康、社会和经济问题的重要意义;②展示出不同类型的事故和伤害的重要性;③有利于识别职业事故的高危人群;④对新的生产技术、新的生产过程的致害危险性能够提出告诫;⑤能够对潜在的大灾难事故提出预告。

  2.几种特殊的事故报告

  除一般的职业事故之外,需特别指出的几种应报告的事故类型如下:

  (1)死亡事故  各国对死亡事故都很重视。国际劳工统计协会重申死亡事故应分别登记,而且调查应详细。尽管如此漏报仍有发生。死亡报告较易获得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资料,从法律上感情上都有助于调查的进行,因此从资料的完整性和信息的全面性来说,死亡事故较易做出有价值的流行病学评价。

  (2)预兆事故  预兆事故或称近似事故(near-accident)。事故的危险识别中,时间是重要因素,应当在事故发生之前识别出危险。及早查出预兆事故,并及时报告,有充裕时间采取对策与措施,则能有效防止事故。报告和调查预兆事故是向这个方向努力的一条途径。如何收集全面可靠的预兆事故资料要讲究方法,可采用现场观察、访视、与工人交谈及工人自我报告等方法。较小的事故预兆常有漏报这是自然的,不记名的自我报告可以改善报告的可靠性。一般把最大(最严重)的可能后果称作是一次事件(事故或预兆事故)的潜在严重性。通常认为一次事故的严重性同遭致伤害的严重后果相同,但不尽然。一次事件遭致伤害的严重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偶然机遇,死亡是意外事件最严重的后果。通过使用这种概念使得能够在轻微事故、预兆事故以及在危险识别的基础上预测出个体及群体更为严重的危险性。

  (3)危险事件  危险事件是指某些特殊事件,通常指会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事件。例如厂内专用线的列车出轨,建筑脚手架坍塌等等。许多国家为了深入调查研究的目的,不管危险事件是否引起伤害,一律需向主管部门上报,如此积累的信息资料,经过分析,可得到许多危险事件怎样导致工伤事故的有价值的预兆性信息。

  3.资料的收集

  (1)步骤  ①收集有关事故的详情细节,作全面详细的记录;②对事故作深入比较分析,并进行流行病学评价;③从事实中引出的结论、事故报告及事故的通报,有利于决策者及措施执行人接受经验教训。要设计一种适于该系统和部门工伤管理的简单调查表,系统登记各部门的全部事故。不管事故大小及是否造成伤害,要求一律登记建卡备查。为了获得更深入更全面的信息资料,提倡抽样研究。合乎统计学要求的抽样研究,可利用较少例数进行更富有成效的流行病学分析,从而可能获得更接近实际情况的正确结论。

  (2)可比性资料的重要性  为研究事故的分布,应按各企业之间,以及不同职业、工种、岗位的分布,比较事故发生率。工伤的职业划分,经济部门的分类都应按统一的要求。工伤与—般疾病统计还有区别。

  (3)保证资料的准确性与有效性  工伤事故原始资料的可靠性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管理人员与工人的心理状态就是一个既难克服却又重要的因素。造成职业事故原始资料不真实,缺乏可比性的原因有:①所制定的工伤事故记录标准不同,所采用的记录方法不同;②执行该项工作的人员素质、技术水平与责任心不同;③未能直接到现场进行调查,而是经过中间转达造成信息资料的不确切不全面;④依据安全执行情况进行奖罚的时期和单位,最易出现虚假的工伤事故登记报告资料,尤其在安全与工人和企业的利益直接有联系时更是如此。

  4.分析评价方法及问题

  常用的分析评价方法有病例对照研究和队列研究 。为提高职业事故现场流行病学评价工作的水平,需进一步加强职业事故的资料收集与报告系统,应建立标准化登记的报告方法。把工伤医疗处置资料、职业史资料、工人健康检查记录、工人死亡证明等资料分别存储于计算机。为保证职业事故资料收集的完整性与全面性,应注意所用的名词术语和分类系统的统一,在机构设置、人员素质等方面采取措施以保证工伤事故资料的质量。政府应对危险事件的报告制订法律,通过常规的资料和报告系统累积工伤事故资料,并尽可能地开发利用微小伤害和事故预兆的报告作为重大灾难性事故的预示,以起到揭示性预报作用。

  对职业事故的严重性,通过其分布的研究应能正确评价。特别是伤亡事故、永久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所造成的健康影响和经济后果都应能合理地全面予以评价。   

  加强职业事故危险因素的研究。对因素应给与定量描述,尽可能客观地测量环境的和人为的因素,以作为职业事故的危险度指标的基础,并能据此鉴别出高危人群。

  对某些已知的职业事故危险因素,应该把重点放在建立干预措施与控制策略上,包括对各类人员如安技人员、企业生产管理者、主管生产的工程师、机器设备的设计和生产人员的安全培训。这些培训应着重于认识与明确职业事故发生的原因、预防措施、康复医疗以及与重返工作岗位等方面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