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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伤害经济损失研究

2005-11-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l. 国内外职业伤害的经济损失研究现状简介

     根据所掌握的资料,迄今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对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了相关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

     1.1国外损失统计的内容与估算方法

     国外对事故损失内容和范围的划分主要有三类:其一是以国际劳工组织为代表,它规定事故费用包括事故预防固定支出、事故保险费、事故预防活动的可变费用、因人身伤害所支付的费用、因产量下降和采取特殊措施而引起的损失;其二是美国的海因里希提出的,内容包括直接损失(医疗费和保险费)、间接损失(事故处置费用、工时损失和减停产损失等);其三是美国的西姆茨提出的,它与海因里希的规定基本相同,但对单独的设备事故损失也要求统计。比较这3种有代表性的规定,其主要差别或存在争议的地方有两点:一是安全防护费用是否应计人事故损失;二是生产、设备事故费用是否应计入工伤事故损失。正由于存在这些争议,所以,绝大多数统计内容都不包括这两方面,而以海因里希的提法为蓝本。

     国外的损失估算方法较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据部分已知数据,利用已知的比值或系数,计算总损失或未知部分。这类方法主要有3种被人们采用,即间直比法、西姆茨算法、保险费与保险费的比值算法。另一类是根据损失与非损失指标的比例关系计算损失费用,例如,总损失为国民生产总值的(1—3)%等。

     1.2国外职业伤害的损失费用的研究状况

     1.2.1职业伤害费用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较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各种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世界各国国民生产总值的5%。而各国所作统计结果则不尽相同,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的比值却分别为0.98、1.49、0.87、3.25、1.82和2.03。

     1.2.2职业伤害事故经济损失规律

    美国、芬兰和英国的有关研究人员就事故费用在伤害程度、时间、企业规模、企业性质和原因等方面的分布规律作了不少工作,此文不作详述。

    1.3国内的研究状况

    我国对事故经济损失的研究起步较晚,1982年,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的肖爱民教授结合国情,率先撰文对“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问题进行研究,在国内开创了此领域的先河。随后,部分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以及科研单位的有关研究人员相继从不同方面作了一些研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国家于1986年颁布了强制性标准GB6721—86《企业职工工伤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2对我国职业伤害经济损失的调查方法与规模研究

    调查研究是事故经济损失研究中,最基础也是关键的环节之一,包括对调查方式、内容、范围、对象及步骤的研究。

    2.1调查的方式与内容

     本次调查是结合我国具体情况,采用抽样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既考虑了“面”,也突出了“点”。

    调查内容是根据国家标准GB6721—86中所规定的。共16项,其中直接经济损失10项,间接经济损失6项。

    2.2调查的范围与对象

    本次调查涉及全国有一定工业比重和代表性的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并对其中的3个省、直辖市作了重点调查,其余为抽样调查。抽样调查从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8个行业的112个企业中,获得符合统计要求的工伤事故经济损失案例1676个;重点调查共取得有效案例268个。

    由于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而不同地区事故费用有较大差别,如不分别选取,将会给样本平均值带来较大误差,影响统计结果的真实性。按惯例,我国将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划分为3类:第一类为发达地区;第二类为中等地区;第三类为欠发达地区。本次案例数目是参照这种分类方法进行分布的。实际分布是,第一、三类地区各占约20%,第二类地区约占60%。在被调查的行业选取方面,主要考虑的是生产性企业较多的行业,具体是煤炭、化工、冶金、机电、纺织、轻工、建材、建筑等行业,且以各行业中的大中型企业为主,其原因是小型企业的事故管理资料难以达到调查要求,其样本数相对较少。

    对于调查时间范围的确定,主要是考虑预测所需的必要时间和社会的稳定状态。本次调查的时间段为(1982—1990)年。

    对某—选定的企业的调查,其对象是企业内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给国家和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且要求被抽查事故的伤害程度为损失一个工作日以上。

    职业病按国家标准所规定的9类调查,其中重点是对尘肺病造成经济损失的调查。

    统计与分析技术

    统计技术

    职业伤害的经济损失统计是根据前述调查所取得的有效案例,按不同伤害程度、行业、地区及不同时间的损失情况进行的。统计原理是:

    总损失=加权人均损失×伤害人次数

    以下对人均损失、加权系数及伤害人次等内容作简要说明。

    3.1,1人均损失的计算

    为了准确计算人均损失,是按不同伤害程度、行业、地区、企业规模进行加权平均,以保证尽可能客观地反映实际损失情况。

     3 3 9 3

    ***** 加权人均损失=2乙Z 2人人人gI‘X%

     f一、1 夕;;1 g;—1 看;:1

    式中,L表示权重系数;i、j、q、s是伤害程度、地区、行业、企业规模的编号;X为人均损失。

    3.1.2加权系数

     本研究中采用了方差分桥的方法,通过对事故损失样本、数据间差别的研究,判断各因素对统计影响的显著性,从而确定加权系数的取舍。

     经研究表明、在统计中对伤害程度、地区和行业进行加权是必要的,加权系数值如下:

     伤害程度权重:死亡0。0147、重伤0。0332、轻伤0.9521;·

     地区权重:经济发达地区0。0491、中等地区0。9079、欠发达地区0.0429

     行业权重:冶金为0.087、煤炭为0.147、机电为0.412、化工为0。066、纺织为0.010、轻工为0,035、建筑为0。919、建材为0。041、其它为0。184。

    3。1.3伤害人次数的估算

     通过调查发现,在劳动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以及企业本身的各类事故资料记载中,对死亡的统计是精确的,对重伤的记载存在一定误差,而对轻伤的记载则与事实相去甚远。为了满足经济损失的计算要求,有必要以死亡人次为基数,采用抽样统计的方法推算重伤及轻伤人次数。

     通过对69个企业在(1982—1989)年间伤害人数的深入调查统计,得到死亡、重伤和轻伤人次数存在如下比例关系:

    *****

     显然,在已知死亡人数的情况下,按上述关系式即可估算出重伤人数和轻伤人数。

     本研究需对重大事故的经济损失单独计算,经研究,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可按下式估算:

     全国每年重大事故死亡人数N=0。117×国有企业死亡人数

     国有企业重大事故死亡人数=N/7,8

    3。1.4价格换算

     由于不同时期货币价值的差异,故不能直接汇总统计。本次研究的价格换算,是以1990年为基准进行折现换算的。

    3.2分析技术

    3.2.1费用数列分析

     这是根据费用随时间变化的数列,分析费用的变化速度和变化的大小。

    3.2.2费用指数分析

     分析总费用的变化情况及影响费用变化的主要因素对总费用的影响程度和结果。

    3.2.3主成份及因子分析

     影响计算损失费用的因素大体上有7类,即为费用组成、地区、行业、伤害程度、企业规模、主要国民经济指标及时间因素。前6类为多变量因素,后一类为单变量因素。由于变量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相关性,使得各变量所代表的信息有可能重叠,当变量较多时,原始数据的采集有一定困难,所以,有必要把变量简化。运用主成份和因子分析法对多变量因素进行简化,找出每类因素中反映的信息量大,而又彼此不相关的主要因素,以满足分析要求。

    3.2.4一元与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运用—元与多元线性回归原理,研究各因素分别或共同对费用影响的统计规律。

    4主要研究成果

    本次研究提出了几种计算职业伤害经济损失的评估方法和若干估算公式。下面对损失的主要规律及结论作简要阐述。

    4.1损失的主要规律

    4,1.1直间比

    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的划分以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为依据。国有企业事故的直间比为1: 2.74,乡镇企业为1:1.3,重大事故为1:2.47,职业病为1:4。

    4.1.2伤害程度分布

     不同伤害程度的事故费用分布见表1。

     死亡、重伤、和轻伤三者费用之比为1:0.36:0.93。从人均经济损失来看,这三者费用之比为70:10:1,差别非常明显。

    4.1.3行业费用分布

     伤害程度

    死亡

    重伤

    轻伤

     费用(亿元)

     69

     19

     40

     比例(%)

    53.78

     14.99

    31.23

     行业费用分布情况见表2。煤炭行业费用最高,依次是机电、冶金行业。

     表2:主要业行业费用分布

     行业

    冶金

    机电

    煤炭

    化工

    纺织

    轻工

    建筑

    建材

    其它

     费用(亿元)

     10.9

     18.6

     52.2

     8.4

     1.38

     4.4

     2.5

     5.3

     23.3

     比例(为)

     8.58

    14.64

    41.10

     6.61

     1.98

     3.46,

     1.96,

     4.17,

     18.35

     4.1.4地区费用分布

     不同地区、不同伤害程度费用的分布情况,见表3。对国有企业,经济中等地区费用最高,其次是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最低。

     从人均经济损失看,在经济发达地区,人均损失费用最高,为10544元,其次是中等地区为6603元,欠发达地区为6142元。

    伤害程度

     经济发达地区

     经济中等地区

     经济欠发达地区

    

    费用(亿元)

    比例(%)

    费用(亿元)

    比例(%)

    费用(亿元)

    比例(%)

     死亡

     4.66

     52.00

     61.52

     54.00

     2.58

     50

     重伤

     1.16

     13.00

     17.10

     15.00

     1.03

     20

     轻伤

     3.14

     35.00

     35.32

     31.00

     1.54

     30

     百分比

     7

     89

     4

    

    4.1.5费用组成分布

     通过考察国有企业事故的经济损失之各项费用,发现工作损失价值最高,达81.9亿元,其次是医疗费,为18.2亿元,第三位是工伤事故造成的歇工工资,为10.1亿元。

    4.1.6费用的时间变化规律

     国有企业工伤事故费用呈上升趋势,在(1982—1994)年,费用上升105亿元,增幅为444%,均年上升8.7亿元,年均增长37%。年费用总指数从1982年的100上升到1994年的544。人均费用和伤害人次数均呈上升趋势,影响总损失费用趋势的决定因素是人均费用。

    4。1.7职业病的经济损失估算

     根据卫生部的统计资料和本次调查研究的结果,可估算出(1991—1994)年的4年间,由尘肺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分别是92亿元、100亿元、106亿元和113亿元,呈逐年上升趋势。

    4.2主要结论

     我国每年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1%,1994年不少于466亿元,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尤其是尘肺病年损失达百亿元。重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占整个事故费用的1/7。

    在各行业国有企业中,煤炭行业损失最高,为55.2亿元,占整个事故费用的41.12%。

    不同伤害程度的事故中,死亡事故费用最高,占总损失的53.8%,而重伤占15%。

    根据各项费用的分布统计,工作损失价值最高,为82.8亿元,占全部费用的64.5%。

    事故经济损失费用逐年上升,1994年国有企业事故费用是1982年的5.5倍。

    国有企业人均事故经济损失费用是乡镇和集体企业人均事故费用的4.5倍。这说明不同性质的企业,其事故经济损失费用差别是显著的。

    本研究认为:事故费用的直间比为1:2.74。

    事故经济损失费用与国民产值和年代的差异在统计规律上呈指数关系,相关性为0.95,这说明事故费用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作者地址:武汉市青山区任家路;治金部安环院;邮编:43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