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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厂矿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与监测结果分析

2007-04-13   来源:河北医药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分布状况与生产环境职业卫生条件的优劣有密切关系。为了解我市工矿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及危害程度,给有关部门治理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条件、预防控制职业病发生提供依据,于2005年1~12月对石家庄市辖区厂矿企业的作业场所进行了职业卫生调查及监测,分析如下。
  
  1调查内容与方法
  
  1.1调查对象凡在石家庄市辖区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或单位,均列为本次调查对象。
  
  1.2企业职业卫生学调查制定统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表,采取企业填写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保证调查资料的完整性。
  
  1.3生产性有害因素的监测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产生和存在职业病有害因素的作业环境,按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进行设点检测。(1)生产性粉尘测定:用经校正的国产FC?2型粉尘采样器,按GB5748?85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测定。(2)化学毒物(气体)的检测:分别按化学毒物(气体)的性质、理化特性选择国家规定的检测方法,按要求进行样品分析。(3)生产性噪声测定:用校正后的HS5618精密声级计,按我国《工业企业噪声标准》附件要求进行测定,以A声级为评价指标。
  
  2结果
  
  2.1劳动卫生学调查石家庄市以纺织、医药、化工和电子业为主,本次共调查大中型厂矿企业72家,涉及纺织、化工、医药、电子、冶炼、机械、石油炼焦、建材、橡胶等9个工业系统。在这些工矿企业中,生产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30种:其中粉尘6种,生产性毒物(气体)22种,物理因素2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行业分布的特点是建材、冶炼、机械系统以粉尘危害为主,化工医药系统以生产性毒物为主,纺织系统以生产性噪声为主。
  
  2.2生产场所有害因素的监测(1)生产性粉尘测定:对61家厂矿企业测定396个粉尘作业点总共792个样品,合标点312个,合格样品670份,点和样品合标率分别为78.8%和84.6%,见表1。(2)化学毒物测定:对生产过程产生化学毒物的1060个作业点进行了检测,结果见表2。合标点965个,合标样品1789份,点和样品合标率分别为91.0%和94.1%。(3)生产性噪声的测定:72家企业1116个作业点的噪声声级测定,结果见表3。生产性噪声声级国家卫生限值为85dB(A),合标点796个,测点合标率为71.3%。
  
  2.3生产场所职业卫生现状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以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判定,以达标率衡量不同行业职业卫生状况,见表4。表4显示,各行业的企业间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各不相同,如冶炼业粉尘、噪声合标率低;纺织业噪声合标率仅18.8%。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合标率顺序为化学毒物91.0%;生产性粉尘78.8%;生产性噪声71.3%。
  
  3讨论
  
  3.1通过对石家庄市72家企业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测定,基本查清了企业中生产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分布特点,为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厂矿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当前,工业生产发展迅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不断增加,在被调查的企业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达30余种。随着接触职业有害因素人数的增加,作业场所有效防护措施的缺乏,必然会造成职业病的发生。因此,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做好尘毒的治理,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3.2生产性粉尘是危害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各企业点合标率相差悬殊,高的达100%,低的全部不合格,仍有相当部分企业生产性粉尘严重超标,最高的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十多倍。粉尘高浓度点主要在建材、冶炼生产企业的固料破碎、配料、包装等岗位。据61家企业的396个粉尘监测点共792份样品的结果分析,点和样品的合标率分别为78.8%和84.6%,略高于全国水平。
  
  
  3.3生产性噪声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已成为严重危害职工健康的因素。本调查结果,生产性噪声主要来自企业中的纺织机、破碎机、鼓风机、球磨机、空压机、发电机等作业处,对1116个噪声作业点测试结果,点合标率为71.3%,低于全国水平。
  
  3.4生产性化学毒物由于各厂矿企业生产性质及防护设施各异,因此各企业化学毒物检测结果相差较大。作业场所的化学毒物浓度较高,主要是由于缺乏相应的通风排毒设施或通风效果较差所造成,作业人员长期暴露于超标的环境下,这是导致慢性职业病危害的原因。
  
  通过对厂矿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与检测结果的分析,可以认为石家庄市职业病危害的特点是危害因素种类繁多,涉及行业、企业面广,接触人群日益增加,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以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制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作业岗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性防治措施,有计划、有目标地治理职业病危害,改善作业条件,为劳动者提供清洁卫生的作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劳动群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