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3)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中途临时停车应与其它车辆、高压线、人口聚集地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护的地方。
(4)运输过程中,必须在指定位置设置危险品信号标志。
(5)运输途中遇天气变化,应根据货物性质及时采取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
(6)车辆发生故障需要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须进入修理厂时,不准载货进入厂内。
(7)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散失或泄漏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紧急处理。
(8)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及负责维护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如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