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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瓶的使用、贮存及运输安全措施

2004-07-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摘要:通过对乙炔的性质和乙炔气瓶的危害分析,论述了在使用乙炔气瓶和贮存、运输时应注意的事宜,提出以预防为主的安全措施。
关键词:乙炔;气瓶;安全使用;贮存;运输
    笔者在去年开展的安全大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在乙炔气瓶的管理上,存在严重的问题。对乙炔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使用时不按规程操作,贮运时不按制度执行,气瓶不按规定检验等等,长此以往,必将会给生产、生活、生命带来巨大危害。本文就有关乙炔的性质,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和贮存、运输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1  乙炔的性质及气瓶的危害
1.1  乙炔的一般性质
    乙炔是五色气体,分子式是C2H2,分子量为26.04,因含杂质有大蒜气味,可微溶于水,很容易分解成氢和碳产生爆炸,乙炔也易聚合生成乙烯基乙炔,发生爆炸,能溶解于
丙酮。乙炔能与铜、银、汞等化合生成爆炸性化合物,与氯化合生成爆炸性的乙炔基氯。乙炔与空气(氧)混合形成爆炸性1昆合气体,最小引爆能量为0.019mJ,爆炸极限为2.8%
—81%。乙炔本身无毒,具有窒息性和弱麻醉作用,会产生眩晕、恶心、头痛等症状,会造成缺氧窒息而亡。乙炔火灾用水或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1.2  乙炔气瓶的危害
    乙炔只有溶解于丙酮中才能在高压下保持稳定,否则,极易分解成爆炸气体,乙炔一般溶解于丙酮及多孔物中再装入钢瓶内。乙炔气瓶是使用最普通的压力容器;极易发生爆炸事故,导致乙炔气瓶物理爆炸的原因是过量充装,造成乙炔气瓶化学爆炸的主要原因是物料倒灌。
通常情况下,气瓶内介质的压力总是小于气瓶的设计压力,由于瓶内介质的膨胀系数比其压缩系数大一个数量级,过量充装的钢瓶,随着温度上升到一定时候,压力就会急剧上升,造成钢瓶破裂,发生事故。满液钢瓶的压力随温度上升而上升,瓶内压力的变化可用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从公式可以看出,气瓶随温度升高而产生的压力与温度的升高成正比关系,所以,对于装满乙炔的钢瓶,在温度升高时很容易发生爆炸。
    针对乙炔的特性和乙炔气瓶的危害,在使用、贮存、运输时,一定要认真执行相关法规,严格按规程制度操作,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预防各种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  使用、贮存及运输安全措施
2.1  乙炔气瓶安全使用措施
2.1.1  使用乙炔气瓶前,一定要进行检查,查标记、颜色、安全附件、技术资料、安全状况等。
2.1.2  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颜色标记,不得将气瓶内的介质向其它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乙炔气瓶专瓶专用,不得擅自改装它类气体。
2.1.3  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电器设备、可燃助燃性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lOm,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2.1.4  乙炔气瓶开阀时应缓慢开启不要过快,严禁敲击、碰撞和火花,防止静电,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
器或开闭乙炔气瓶瓶阀。
2.1.5  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严禁“吃光用尽”乙炔,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2.1.6  乙炔气瓶要按检验项目和规程进行定期技术检验,要认真填写记录,载人气瓶档案,做到一瓶一档,报废的气瓶不得与一般气瓶混放,应由检验单位进行破坏性处理,严禁
使用不合格的气瓶。
2.2  气瓶的安全运输措施
2.2.1  全面落实危险化学晶运输资质认定制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作业资格管理制度,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运输,必须遵守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危险
晶运输的安全规定或条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禁止通过的区域。
2.2.2  运输人员及相关人员要有上岗资格证,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乙炔的性质、气瓶的危害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在运输途中不做与安全相悖的事情,运输车上要禁止烟火。
2.2.3  运输时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车上应备有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随车人员应会正确使用。乙炔气瓶不得与易燃物品混在一起运输,车前要悬挂黄底黑字的
“危险品”字样。
2.2.4  搬运气瓶要拧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甩、撞、倒、拖、拉,禁止用电磁起重机搬运,气瓶装车时应横向放置,头朝一方,备齐防震圈,气瓶下面用三角木块等卡牢,堆放
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2.2.5  运输时要避免在雷雨天进行,避免在附近发生火灾和液化石油气泄漏的地方经过,乙炔气瓶在运输中发生异常或遇到其它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确保运
输过程中乙炔气瓶不倾倒、不跌落,瓶体不受损坏。
2.3  气瓶安全贮存措施
2,3.1  必须遵守国家危险品贮存法规,贮存乙炔气瓶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和场所应设专人管理,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设置“乙炔危险”、
“严禁烟火”的标志。
2.3.2  乙炔气瓶的储存仓库和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应避免阳光直射,避开放射性射线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5m。
2.3.3  乙炔气瓶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满瓶与空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记,应保持直立放置,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不准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以防静电引起事故。
2.3.4  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为固定墙壁,储量超过240m3时,应建立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储瓶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0rn。
2.3.5  贮存的乙炔气瓶应经常检查,瓶帽要拧紧,发现泄漏要及时消除,到期气瓶要及时处理,以防自聚或分解而发生事故。库房温度不超过30˚C,相对湿度低于80%,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存量不得超过30m3 (相当于40L的乙炔气瓶5瓶)。
3  结束语
    乙炔气瓶在使用、贮存、运输中,要做到遵守法规、严格规程、正确操作、禁止撞击、远离明火、,防止受热、专瓶专用、留有余压、记录准确、一瓶一档、隔离贮存、分开堆
放、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经常检查、限期存放、附件齐全、措施得力、预防为主、杜绝事故。
(摘自:《化工安全与环境》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