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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调查之二

2004-10-29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克服困难,总体布局谋安全 
化解矛盾,良性循环求发展
                             ——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调查之二

  黑龙江省是全国最早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省份之一。早在2002年的2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就已经下发推行。两年多来,他们立足实际,扎扎实实地展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问题不少,矛盾叠生
危化品安全生产仍存困扰
  经过两年多的磨合,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级安监机构人员克服诸多困难,使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安全生产。

传统监管模式与危化品监管新形势不适应
  一是体制、机制、法制上的原因,近年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总体上没有随经济同步发展,积累了一些问题,重效益轻安全的意识仍普遍存在,难以在短时期解决;二是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仍较为陈旧,监管体系、支撑体系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任务还不相适应;三是还缺乏与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实施细则和办法;四是部门间相互沟通、配合的运行机制还有待于完善;五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危化品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隐患较多
  一是一些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实,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健全,“隐患自除、问题自纠、责任自负”的企业内部自我约束的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还不完善;二是一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在企业改制、改革过程中,撤消或合并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削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三是一些从业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无资质或资质不全;四是个别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设施老化,带病运行,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备,还存在着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的现象;五是一些从业单位人员素质低,“三违”现象严重,无证上岗操作的现象严重;六是一些单位隐患整改不力;七是全省无专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单位,使大量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和闲置危险化学品无法及时处置,对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八是应急救援体系还不健全,应急救援预案还不完善,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还不强。

监管机构不健全,专项经费和专业人员缺乏
  一是一些单位因资金不足,无力对重大隐患进行整改;二是无专项资金建立专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厂;三是实行分级管理的地方安监机构受本级财政状况和各种因素的制约,工作条件和环境千差万别,政府安全职能部门缺乏必要的资金,使专项整治工作遇到重重困难(如缺乏一些必要的办公设备,没有车辆进行现场监察,有些区县安全机构没有电话和传真,不能及时进行信息传递、反馈等);四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尤其是区县普遍缺少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力量薄弱。据调查,目前全省85%以上的地市安全监管部门缺少危险化学品专门管理人员;绝大多数区、县一级安全机构还没有独立设置,只有综合、协调职能,没有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权,平均一个区、县的编制只有2-3人,常常被频繁接待上级检查、督察、考核所累,加之日常的会议、文件贯彻传达、综合协调工作任务就相当繁重,根本无暇对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乡一级还没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力量的缺乏,使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难以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多年的黑龙江省安监局局长蒋绍才在挑选人马的时候就走出了决胜的一步棋,他从行将撤销的黑龙江省石化厅选来业务精通的姜子忠、刘颖涛、房建兵三人充实到当时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监督二处。如今,他们已经挑起了大梁,在危化品监管岗位上大显伸手。牡丹江市安监局局长刘洪轩在建局之初挑选学化学的李新担任自己的副职的远见,也已经为牡丹江市卓有成效地开展危化品安全管理所验证。遗憾的是如此有远见的高瞻远瞩屈指可数,使得当今各级安监机构中编制均被人占满,但是缺少专业干将的呼声高涨却因编制问题只能借用临时人员。

化解矛盾,升级监管
使危化品安全生产步入良性循环
  面对几年来辛勤工作换来的较好局面,黑龙江省危化品安全管理者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对于下一步的工作,他们也已经有了思路和设想。正如黑龙江省安监局危化品监管处处长王雪冰说:“我们会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和发展目前的成果,开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将危化品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
  一是编制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是按照国家部署,抓好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控制指标实施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三是研究建立本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四是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严格执行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
  国家安监局出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标志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步入了实施阶段。要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抓住机遇,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中历史形成和现实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上台阶上水平。
  作为危险化学品大省,更要着重抓好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作。一方面要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做好学习宣传发动工作,要组织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好自查、自纠、自改工作,作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办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所有与安全生产许可业务直接相关的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掌握行政许可工作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防失职渎职现象。 一方面要制定本省实施许可证办法的细则,细化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并制作相应的图板,公示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的程序、流程。行政许可证的发放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行政,规范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各地要对本地区现有的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进行摸底调查,为下一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打下基础。要区分不同情况,作好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报的组织工作,制定计划,安排好时间、步骤,严格按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把好关,规范有序地做好发证工作。

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依靠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进一步加强专项督察检查和执法工作,并加强跟踪监督,对非法和存在严重隐患的从业单位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不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的单位,要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异地搬迁和关闭等措施进行整顿;严厉打击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是整治期间发生的重特大责任事故,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实践证明,应急救援体系是应对化学事故、减少损失的有力保障。一是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编制好各项子预案。各地也要完善各子预案。二是争取建立省、市、县三级区域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三是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要求,编制企业内部的应急救援预案。四是要作好向国家积极争取在大庆市建立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中心的工作。

建立健全监管机构,保证危化品安全监管到位
  健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运行的组织保障。目前,全省各市的机构改革正在进行,要把握这次机会,充分利用现时期的有利时机,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针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尤其是要配备一些懂专业、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尽快理顺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工作关系,研究实施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的体制,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全省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及实现黑龙江省确立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战略目标中,再次被列入这个省重点发展的石化产业又将步入一个新的高速发展期,逐步形成的危化品安全生产机制无疑将有力地保障并促进其顺利发展。这是所有安全管理者的心愿。为实现这一愿望,工作在黑龙江省的危化品安全管理者仍在不懈地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