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设备操作管理人员的任务及要求
(一)消防设备操作管理人员的任务
(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纪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5)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人员配置及要求
1.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数的配备
(1)昼夜24小时保证有人值班。
(2)每班不少于2人。
(3)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4)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2.人员素质要求
(1)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适宜在8-45周岁之间。
(2)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3)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火灾事故处理程序及日常管理要求
(一)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1)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确认。
(2)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认真做好纪录。
(3)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4)消防控制室值机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并应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5)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二)日常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与人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纪录,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三、处置误报与火警的注意事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工作状态主要有两种:火灾报警状态和正常监视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可分为:误报和火灾报警。
(一)误报的处理
误报是指火灾探测器保护范围内没有发生火灾而火灾报警系统报火警的情况。影响火灾探测器报警的环境状态较为复杂,如大量灰尘、水雾滞留、气流速度过大、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及高频电磁干扰等都可以造成系统误报。
误报的处理方法是:
(1)观察现场是否有大量的粉尘、水雾滞留;
(2)观察气流速度是否过大;
(3)是否有高频电磁干扰等环境干扰;
(4)如果环境干扰因素正常存在,应记录在案,并考虑更换探测器类型;
(5)如有大量粉尘存在应考虑将感烟火灾探测器更换为感温火灾探测器;
(6)若环境干扰因素为偶然性的,则应将环境干扰因素排除,并对火灾报警控制器重定、消音即可。
(二)火灾的处理
火灾报警是指火灾探测器在保护范围内检测到火灾发生时的烟雾、高温等参数,将接收到的火灾信号转变为电信号,输入至火灾报警控制器以声、光报警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同时指示火灾发生的部位和火灾发生的时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火警时的特征现象有:探测器火警确认灯亮;控制器发出火警声响;控制器面板上火警总指示灯亮,且“部位”显示窗口显示探测器的部位号或编号,打印机记录报警时间、部位和火警类型。
发生火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头脑冷静,保持镇定,同时要保持警惕。因为实际情况下,火灾报警的概率比较习小,大部分火警都属于误报,但也不能排除火灾真正发生的可能性。
(2)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部位指示,查明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探测器的部位号或编号以及分布地址。
(3)尽快查明报警现场的情况,判断火灾探测器报警原因,判断是火灾还是误报,可以使用消防电话或派人现场察看。
(4)如果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确认火灾发生,应根据不同情况立即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如果火情比较小,可以及时采用灭火器具将火扑灭;二是火情较大,在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利用现有消防设施、设备扑救的火灾同时,迅速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队并全力配合消防队施救。
四、消防联动设备的操作与检查
(一)消防联动设备的操作
1.火灾报警后的操作
(1)停止有关部位的风机,关闭防火阀,注意接收反馈信号。
(2)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包括正压送风机)和排烟阀,注意接收反馈信号。
2.火灾确认后的操作
(1)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门、防火卷帘,注意接收反馈信号。
(2)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停于首层,注意接收反馈信号。
(3)接通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
(4)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5)按疏散顺序接通火灾报警装置和火灾事故广播启动灭火设备。
(二)消防联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试验
1.每日检查
值班人员每日应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如果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月(季)试验和检查
(1)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烟感、温感探测器和声、光显示是否正常。
(2)试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器件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试验方法:打开末端试验阀,有压力水流出,片刻后,此层水流指示器和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并将信号反馈控制室。
(3)有联动控制功能的下列消防控制设备,应采用自动或手动检查其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①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门)、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②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控制设备;③卤代烷、C02、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④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以上试验均应有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且信号清晰。
(4)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归底信号反馈到控制室。
(5)消防通讯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插孔电话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
(6)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7)进行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注:对(1)~(7)各项所列的检查和试验项目可进行实际动作试验。对卤代烷、C02、干粉、泡沫等灭火系统可进行模拟试验。
五、灭火器的管理
(一) 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