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配电室应采取哪些防火措施?

2005-04-07   来源:苏州消防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①高压配电室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的窗应有防雨雪、防水、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高、低配电装置同在一室时,两者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米的距离;
  ②每台充油电气设备,如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等,应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或防爆间隔内,总油量超过600公斤以上时,如油浸电压互感器,应有贮油设施或者挡油设施;
  ③母线、电缆、通风管道等穿墙处、楼板及地面等处留下的孔洞,应采用耐火材料堵塞,防止充油设备着火后火灾扩大蔓延;
  ④配电室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