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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元、器件及电光源等电子工业生产的防火

2005-04-08   来源:苏州消防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电子工业是新兴的工业产业,而电子元件、器件及电光源等重要零件在电子工业中用途很多,其中生产过程也存在着一定的火险隐患,必须注意防火。
    电子元件生产包括电容器、电阻器和电声器件生产等;电子器件生产包括半导体生产、光学零件生产和机壳生产等;电光源生产包括白炽灯、日光灯、汞灯、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生产等。
    一.火灾危险性
    1.电子元件的电容器生产过程
    (1)以铝箔电解氧为介质的电解电容器,在外壳冲制成型后需用极易挥发、燃烧的汽油、香蕉水等溶剂清洗,若遇明火,会导致火灾。
    (2)无机介质电容器的云母片、玻璃釉或陶瓷片上的被银,一般采用印银的方法。印银用的银浆内含氧化银、松香、松节油或碳酸银、大茵香油、硝化纤维、松油醇等易燃、助燃物品,操作中撞击、摩擦等产生的火花都可能引起燃烧。
    (3)用聚酯薄膜金属化制作有机介质电容器时,需在其上蒸铅或喷镀金属,所使用的乙炔气易燃、易爆。
    (4)装配过程中,真空浸渍、清洗、封装和检漏等工序分别使用各类易燃、易爆有机溶液如乙二醇、甘油、松节油、酒精、丙酮、香蕉水、沥青等等;而已在电热烘干、电焊等操作中,需要高温和明火,存在火灾危险。
    2.电子元件的电阻器生产过程
    (1)作为电阻基体的磁棒(管)在烧制时,由于多在煤气窑、煤窑或电窑中明火作业,有一定的火灾危险。
    (2)制作碳膜的管状真空炉温度达1000度,一旦空气混入其中与庚烷、苯等蒸汽混合成易爆气体,十分危险。
    (3)喷漆过程中多使用各类易燃、易爆化学试剂,若遇明火,极易燃烧。
    3.电子元件的电声器生产过程
    电声器主要构件中的音圈上漆、纸盆上浆、弹簧板浸渍和装配过程中使用了香蕉水、酒精、酚醛树酯等有机易燃物品,操作中又有烘干、热压等升温过程,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
    4.电子器件的半导体生产过程
    半导体器件的管芯生产中要使用氢气、氮气、氧气、压缩空气等气体,并巨还要用到高温加热,一旦气体有泄漏,则会造成火灾。另外生产中所使用的硅烷、磷烷等危险气体,后工序生产所使用的环己酮易大量挥发,也造成了一定的火灾危险。
    5.电子器件的光学零件生产过程
    光学零件生产中要用到煤气、酒精、乙醚等,并需用电炉加热,如遇明火会很快燃烧。
    6.电子器件的机壳生产过程
    木壳生产的整个过程,从木材加工、成型、喷漆、装配、整理到成品,每道工序都堆放大量的木材、木壳半制品等可燃物,有不少工序还使用酒精等易燃溶剂,火灾危险性大。
    7.电子器件的电光源生产过程
    在电光源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可燃气、液体,在生产工艺中又要使用电气设备、加热等,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
    二.防火措施
    1.电子元件
    (1)电容器生产防火要求
    电容器生产的零件制作、装配和封装检漏过程中,如果采用各种可挥发、易燃溶剂进行操作时,均需在通风橱、柜等专用场所进行,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明火和一切可能产生电弧的现象。
    (2)电阻器生产防火要求
    电阻器生产的防火除按照“电容器生产防火要求”外,一些电气设备应经常检修,加热时要严格控制温度,对有危险的有机溶剂应存放在无明火和无强氧化剂的阴凉处。在喷漆工序中,待用的漆料应统一存放在专用储藏室中。
    (3)电声器件生产防火要求
    电声器件生产的防火除按照“电容器生产防火要求”外,使用电热线加热均采用内热式并应防上溶剂余液直接滴落其上,若采用煤气加热应注意煤气使用的安全性,采用红外线加热设备,其加热装置与传动部分应采取联动,以备故障时及时切断电源。盛放易挥发性液体的容器,取料后应密闭存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及时排走。
    2.电子器件
    (1)半导体生产防火要求
    ①制作管芯的过程中,外延、氧化、扩散离子注入等过程由于使用了磷化氢、氯化氢、四氯化硅等各种气体,加工过程又有高温,因此应注意各种气体钢瓶的管道、接头及阀门,严禁泄漏,并安装防漏报警装置。加工产生的废气要及时排走。制版、光刻、刻蚀、清洗等工艺所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放在专用铁柜中,远离明火,操作台上安装排风装置。加热电炉宜采用密封式,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②在对管芯进行分离、封装以及外围部分制作过程中,合金片烧结炉需先通入氮气后通氢,然后再在炉口点燃氢气。若氢气中断,应立即通入氮气保护,并关闭氢气阀门。阀门、管道、接头严禁漏气,室内设置排风装置,保持通风良好。封装烘干用的烘箱应保证能准确控制温度,工作时排出的气体勿循环使用。外围部分的操作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漏气,远离明火。
    (2)光学零件生产防火要求
    ①光学零件生产中的一些工艺防火可参照本辑中“自行车、钟表及照相机等生产工业防火”。
    ②在细加工工序中,上盘应在单独室内进行,胶粘加热酒精灯应有支架,加热器应放在不燃烧的基座上,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加热时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沥青、石蜡等可燃物要妥善保管,并应注意通风和一些酸碱剂。
    ③刻度照相中要用到的酒精灯和盛放溶剂的容器都要防止打碎、倒翻,使易燃物流出。每个工位的溶剂应不超过一天的使用量,溶剂应储存和分装在单独室内,禁止在工作现场用桶加倒溶剂。擦洗镜头的纱布应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回收的纱布洗净再用蒸馏水漂洗,再进入烘箱于燥,烘烤时要控制好温度,并设报警装置。在工作现场内严禁一切火种,如必须动用明火,应经过审批,并采取防火措施。
    (3)机壳生产防火要求
    ①木壳成型加工生产工序防火要求可参照本辑中“木材加工厂的防火”有关内容。
    ②喷涂时现场备用的酒精应控制当日用量,不得存放过多,喷漆时可参照本辑中“油漆生产工艺的防火”有关要求,车间内严禁火种。
    ③整理装配时,修补仍需在通风橱中进行,抛光所产生的灰尘很易发生自燃,应及时清除,倒在专门的场所,妥善处理。复薄片中用到的电熨斗应有可靠接地,引线绝缘良好,并必须安设在不燃烧、不导热的基座上,周围的可燃木屑等应及时清除,操作人员要严守岗位。
    ④对于生产中的清漆、虫胶、稀释液于燥剂等应集中统一配料,独立设置配料间,保持通风良好,电气设备等符合有关要求。
    3.电光源
    (1)白炽灯生产防火要求
    ①制作灯丝用湿氢定型时,要注意车间通风,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烧氢炉开炉前要先通氢气,采气时须待试爆无爆鸣声后方可送电升温。停止生产时关电降温到300℃以下,方可关氢气。
    ②制作导丝时,外导丝、封接丝和内导丝通过氢氧焰焊接,室内氢、氧等气体管道应有明显的色标。定期检查管道,防止泄漏,尤其是要严防氢、氧气相混。
    ③玻管经软化扩张作芯柱时,常用煤气作加热源。使用煤气时,应先点火,再开煤气。当发现煤气火焰严重跳动时应停止用气,立即检修,防止回火引起爆炸。
    ④吹制玻壳时使用的窑炉不得超龄使用。同时应准备好应急措施,以防意外。
    ⑤灯芯在装配时,不但要注意煤气的安全使用,还要注意赤磷的防火、防震、防撞等。
    (2)汞灯、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的防火要求。
    ①钼片制作时精力要集中,防止因钼片晃动使正负电极相碰产生火花引燃甲醇蒸汽。
    ②电子粉浆配制时需用硝化棉胶等易爆物品,现场严禁火种,混合液应先在配料室调配好,并盖上瓶盖备用,勿随用随配。
    ③芯柱和玻壳制作中,其防火要求与“白炽灯”相同。
    ④封排、装头过程中要使用煤气,应严格按煤气的操作规程来操作。停工时切断电源,关闭氧气、煤气。复试包装中必须控制电流量,包装后存放地严禁烟火。
    (3)显像管生产的防火措施
    ①制作锥体的烧料池炉采用重油燃烧加热时,隔层内常有重油漏出,防止被明火引燃。现场应配备于粉灭火器。
    ②离心机工作平台上的油管、电气线路多,常有油迹,若制作锥体的高温玻璃料溅出设备,极易起火。这一火险隐患在后续的屏幕制作、锥体与屏幕封接过程中同样存在。因此,在这些工艺制作过程中,周围应配备相当的灭火工具和自动灭火装置。
    ③电子枪阴极表面的涂覆采用PVAC溶液、MIBK、甲醇、松香溶液等易燃物品进行电泳操作来实现。工作场所应安装排风装置,现场严禁烟火。
    ④灯丝和阴极支座作烧结制作时,要使用氢气,必须保证管道、阀门无泄漏,室内通风良好。
    ⑤显像管总装过程中,沉淀荧光粉后需加热干燥,装电子枪、封口排气等工序需用煤气或电热等明火操作,同时要喷涂醋酸丁酯等易燃材料,做成有机膜,因此应切实做好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