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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排灌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策

2005-09-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存在的安全隐患
    1、农村排灌用电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且站内设备的产权不属于供电部门,造成安全管理难度大。
    2、农村排灌站管理不善,安全风险大。一是农村排灌站的建筑结构简单,经多年使用,大多数已是千疮百孔,造成站内电气设备所处环境较差,设备绝缘老化加快,容易产生漏电。二是电气设备配套不全,缺少保护装置。如大功率电动机没有安装启动设备或是已损坏退出运行,启动时电流过大,不仅影响同一电源上的其他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还易损坏农村小容量配电变压器的绕组绝缘。三是农村排灌站用电的绝缘过引线截面过小、接头过多,在高温条件下长时间运行,易引起绝缘线自燃,严重时还将烧毁电气设备。
    3、农村排灌站的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只管排灌,不考虑设备安全,不注意设备维护、检修。对有关设备安装、运行等要求不熟悉。甚至缺乏基本的电工知识。
    4、农村排灌高峰期,用户不向供电部门申请,私接潜水泵进行临时排灌。他们就近接线,架设线路不规范,易引起线路故障发生安全事故。
    二、对策
    1、供电所应组织人员集中对所管辖区的排灌站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并做好相关记录,绘制相应示意图,以备存档和维护所需。建立健全农村排灌安全用电管理体系,实行员工包村、包点服务制度,做到谁管谁负责。
    2、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职责范围。一是针对农村排灌安全用电的薄弱环节,采取各种措施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如印发安全用电宣传资料,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安全用电知识,有效地提高农民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二是应定期向农民宣传电力法律法规,促使农民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扭转出现安全事故就找供电企业的现象。
    3、采取防范措施,确保用电安全。一是及时与排灌站的产权所有者村委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安全供用电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从而规范用电行为,杜绝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完善保护装置,并对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进行更换,对带电设备的外壳进行可靠接地。三是按照有关规程定期对农村排灌站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和严重违章现象,要按程序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到期未整改的将依法停止供电。四是扩大对农村排灌用电的服务范围,加强对农村排灌站操作人员的指导,努力提高他们故障排除、事故处理的能力。五是对发现的未经供电部门批准,擅自私接临时排灌用电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