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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无轨车辆运输安全技术

2005-09-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 厂内道的安全要求

    1. 厂内道路的平面布置、宽度、路面、坡度等应适应工厂生产、运输、防震、防尘等要求。有利于搬运、装卸机械化和工厂发展的需要。

    2. 道路设计应遵照《工矿道路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

    3. 路面宽度和纵坡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厂内道路的宽度和坡度

    注:计算车速为:汽车15km/h,蓄电池搬运车8km/h。

    4. 车辆所需的最小转弯半径如表2所示。


   

    表2 车辆最小转弯半径(m)

   

    5. 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或其他构筑物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m,现有低于5m的管线和其他构筑物在改、扩建时应予以解决。

    6. 道路交叉路口处,应保证车辆驾驶员有足够的视野,在视野范围内,不应有阻碍视线的障碍物。

    7. 厂内道路的交叉路口,高峰时间每小时机动车流量超过200辆,或者交通量比较繁忙而视线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均应有人指挥和设置信号灯。

    8. 为了便于排水,停车场一般采用5~10‰的坡度。停车场布置和尺寸参考表3。

    表略

    表3 停车场尺寸图表(m)

   

    9. 车间内行车通道应根据运件尺寸、车辆宽度和通行的频繁程度而定,一般应满足:双行通道宽度不应小于两台最宽车辆宽度之和再加0.9m,单行通道不小于最宽度另加0.6m。

    二、 厂内行车的安全要求。

    1. 汽车、叉车等一切无轨运行车辆都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性能良好。起动器、操纵机构、制动器、音响、灯光信号等必须齐备并灵敏可靠。汽车的挂车要有灵敏可靠的制动器和完好的尾灯。

    2. 汽车在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在车间内部、出入大门或倒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叉车在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在车间内部,出入大门或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电瓶车、其他机动小车在厂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在车间内行驶速度不超过3km/h。

    3. 叉车行驶中,车铲距离地面不得低于300毫米,也不得高于500mm,叉车货叉应升离地面200~300mm。

    4. 汽车同方向行驶,前后两车应保持5~20m的间距;叉车前后应保持1.5m的距离。

    5. 凡是货叉能够举过头顶的叉车或是在高空物体可能掉落的危险场所工作的叉车,都应该配置保护头顶的安全架。

    6. 机动车装载时,载货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200mm,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m,超出部分不得触地。

    7. 装卸时,汽车与堆放物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与滚动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m。多辆汽车同时进行装卸时,汽车之间的距离:直线停放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2m,并列停放时,两车侧板之距不得小于1.5m。

    8. 汽车行驶时,随车装卸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上,严禁坐在车厢侧板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不准坐在驾驶室与货物之间,以防在紧急刹车时被挤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