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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火灾浅析

2005-11-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列车载货载客量大,行驶速度快,运距长,一般不受气候条件的限制。但最近几年我国和世界一些国家发生多起火车火灾和车站火灾,死伤人数和经济损失都较大,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引发了这一起起火灾呢?从火灾情况来看,主要发生在运行中的客车、货车和铁路站(场)三个方面:

  一、客车火灾原因
  ——一般客车车体本身为金属材料制成,但现在有列车内装饰材料及座椅、床、行李等为可燃材料,遇到电火花或旅客吸烟乱丢烟头火柴梗,会引燃车厢内的这些可燃物。
  ——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香蕉水、赛璐珞、烟花爆竹等搭乘客车,因摩擦或列车的颠簸而引发大火。
  ——发生异常事故,如列车脱轨翻车等引起火灾。
  ——蓄意制造爆炸事故,引起火灾。
  ——餐车上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二、货车火灾原因
  ——由于货车的车厢较为简陋,货物大多暴露在外,所载货物若为易燃易爆物品,而如果牵引货车的机车为蒸汽机车,运行中不断有火星从烟囱中飞出,有可能引燃装载的货物发生火灾。
  ——装运化学物品时,如混装不当或包装不良,在运行中因撞击、震动,易导致易燃液体泄漏遇明火引起火灾,遇水燃烧物品受潮起火等。
  ——扒车人员点火照明、吸烟引燃货物,或碰触电器和车的架空电线,电弧熔珠落到货物上引起火灾。
  ——由于异常事故,导致货车脱轨翻车引起火灾。

  三、铁路站(场)火灾原因
  (一)客运站(场)火灾原因
  客运站,即人们常说的火车站。它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候车室内聚集着大量旅客,尤其是春节等重大节日,更是人满为患,而且人们还都携带着许多行李物品。如遇到电器设备故障火花、烟花爆竹燃爆的明火、烟头和小贩卖食品带进来的火种等发生火灾后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二)货运站(场)火灾原因
  ——蒸汽机车和进站(场)装载货物的机动车辆排气管喷出的火星以及货场周围的烟囱喷出的火星,引燃堆放在站(场)上的可燃物起火。
  ——装卸化学物品后,未及时彻底清扫留下残渣,因自燃撞击摩擦起火或遇其他火种而引发火灾。
  ——具有阴燃和自燃性能的物质堆放时发生阴燃未被发现酿成大火。
  ——装卸机械电器设备产生火花或电瓶车产生的火花引燃可燃货物。
  ——乱丢烟头、火柴梗,小孩玩火等引起火灾。
  ——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装卸不当引起火灾。
  因此,对火车及火车站(场)的火灾预防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客运防火措施
  (一)客运站防火措施
  ——电器设备故障火花是客运站的引火源之一。因此除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安装电器设备外,还应建立定期监测制度,避免因电器设备发生短路、断路、过负荷等故障而引发的火灾。
  ——站内应设置醒目的宣传栏,使乘客自觉遵守防火安全规定。同时要对乘客携带的物品加强观察和询问,防止旅客藏匿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行李房内严禁明火,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二)客运列车防火措施
  客运列车在运行时,除了加强宣传检查外还应加强火源、用火设备及电器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可由列车长、运转车长、乘警、检车组长和餐车主任等共同负责客运列车的防火工作。
  应按照乘务员工作分工,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
  应制定扑救客运列车火灾的应急方案,并使全体乘务员熟练掌握。
  列车内不能使用蚊香、蜡烛、酒精炉、煤油炉等,并禁止躺卧吸烟。
  餐车不宜炼油和油炸食品。
  列车上的电器设备、线路应由专业人员按电器安装规程进行安装,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
  行李车、邮政车应经常清理检查,防止行李、包裹内夹入火种。
  代客车(即货运篷车代替客车)内的照明应采用有桅灯并悬挂在固定的位置上。车内不能用稻草等可燃物铺垫,车厢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二、货运防火措施
  货运的防火重点在于货物火车编组以及货运和装卸作业。货运的主要火灾危险是装卸、运输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及棉、麻、芦席、草包、木材等可燃物。货运站一般都设有货场,分为露天货场和仓库。有的站、库建筑是敞篷式的,周围无防护结构,易受外来火种的威胁。货运站的露天堆场和仓库规模较大、货物集中,发生火灾时往往损失也大。此外,货运列车中一旦发生火灾不仅影响铁路运输,还危及铁路沿线的工厂、村寨、森林等。

  (一)货场防火措施
  对于危险货物的货场,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具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应设置这些危险货物专用的货场、仓库线路和保证安全的特殊装卸设备,并需与其他货物分开设置。除此之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货场应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组织和各项安全制度。
  ——危险品货场仓库区需和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各类危险品货场需根据货物性质,用专库或隔离存放。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不能混存。
  ——危险物品堆放不得过高、过密。性质不稳定容易变质分解和自燃的物品应定时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加强对危险物品进、出货的安全检查,不要将大量危险货物积压在仓库、货场、车站。
  ——危险货物货场仓库内的电器设备、线路须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安装使用和管理。
  ——危险货物货场、仓库属严禁烟火区域,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车辆和装卸机具设备不能进入和使用。
  铁路客运站除危险货物的货场外,还有大量的非危险货物的货场,这类货场中转的货物数量大、品种多,多数属可燃物或包装材料是可燃物,因此也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货场的仓库建筑和露天堆场的布置以及日常安全管理等,除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外还应注意:露天可燃物货物堆场和敞篷式仓库距周围烟囱、明火和其他散发火花地点根据规模大小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进入货场的蒸汽机车、内燃机车和汽车等需装设防火罩;对棉、纤维类的货物应加强检查、观测,防止阴燃自燃。
  此外,铁路货运站的货场内,特别是大型货场,铁路支线多,来往机车频繁,消防水源和道路的设置,应有特别的要求:
  站内要设有不受铁路列车拦阻的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力求短捷,避免与铁路平交。如必须平交应设专用车道。
  消火栓或消防水池距最远的库房堆场等半径不应超过150米。
  单个库房或堆场应根据扑灭初期火灾的需要设置相应种类和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二)装卸作业的防火措施
  ——用敞车装载易燃可燃货物应紧密牢固、捆扎结实;敞车装载需通风运输的货物,放下的车门应捆扎牢固。
  ——运输干枯腐朽木材必须对腐面腐洞采取喷涂防火剂或钉板等防火措施。
  ——搬运货物的电瓶铲车必须安装防止产生电火花的装置,内燃铲车必须加防火罩。
  ——装运钢锭、钢渣、焦炭、炉灰等含有火种、热源的货物,必须冷却后方可装车。
  ——夜间装卸货物时要有可靠的安全照明。

  (三)货运列车防火措施
  ——车站对已编好组列车的有关防火安全情况向运转车长及列车货运员介绍,并按规定办理站台交接手续。
  ——罐装的剧毒、易燃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承运站需检查装载技术状态以及充装记录和证明,并有合格的押运员,方可办理承运手续。
  ——各站检查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时,不能使用明火照明。检修时不能使用电、气焊及喷灯等工具。
  ——各编组站应有专用固定的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车辆的停留线。
  ——蒸汽机车需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器,进入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应带防火罩。机车炉膛口周围及蒸汽管道上不能堆放易燃物品。
  ——列车进行电、气焊作业时,须防止火星掉落到车厢中的可燃物上而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