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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安全管理与监督体制

2005-11-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中国海洋石油工业起步于60年代,1967年建成了第一个海上采油平台。由于技术和资金的原因,初期发展比较缓慢。70年代末期,海洋石油工业成为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领域,通过对外合作,海洋石油工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82年海洋石油总公司成立时,原油产量不足10万吨/年。2000年,海洋石油总公司油气生产产量已经突破2000万吨/年。与此同时,海洋石油安全生产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十几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事故,一般事故也呈下降趋势。

    海洋石油作业的特点

    海洋石油是海上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和行业,其主要作业是在远离陆岸的海洋环境下进行的,其特定的作业环境决定了作业的特点:

    1. 作业环境恶劣。我国海上石油作业的水深从几米到几百米,作业区域从南到北,近的离岸几十公里,远的离岸几百公里。环境条件非常复杂,海上石油平台和设施除了要面对海上风、浪、流的影响,海水对设备的腐蚀等常规风险外,还要面对南方的台风、北方的海冰以及风暴潮等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环境。

    2. 作业风险大。海上作业平台小的只有几百平方米,大的几千平方米,好像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孤岛。自然条件恶劣,生产生活空间有限,油气生产设施集中,在这种条件下进行钻井、试油、油气生产等高风险的作业,很容易发生各类事故,而且由于油气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集中,在发生事故后容易产生连锁反应,酿成重大恶性事故。1979年的“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事故、1987年的英国Piper.Alpha平台特大火灾以及最近发生的巴西P—36平台的翻沉事故,都说明了海上石油作业的高风险性。

    3. 救援工作难度大。由于海上石油平台的空间有限,在发生事故后逃生的途径相对较少,救援工作也非常困难,只能依靠守护船舶和直升机,离岸较远的平台直升机从陆地起飞到平台需要几个小时,还要受到天气和海况的限制。“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事故发生时因风浪大、天气寒冷,平台74人中只有两人生还;Piper.Alpha平台火灾则因漫延速度极快,大火和浓烟很快封锁了逃生通道,造成165人死亡的惨剧。

    4. 投资风险大。海上油田开发作业技术难度大,装备复杂,建设一个海上油田动辄几亿、几十亿人民币,了现一个大事故,损失非常巨大。因此,搞好海上安全生产既是保护人命安全的需要,也是防损的需要。

    5. 海洋污染的风险大。由于海洋石油工业是在海上进行石油开发作业的,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容易产生大的海洋污染。

    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和监督体系

    鉴于海洋石油作业高风险的特点,海洋石油总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十几年来探索出了一套与国际接轨的、适合海洋石油作业特点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1.“作业者负责、第三方检验把关、政府监督”的监督管理体系

    作业者负责,就是由作业者对海上石油作业的全过程负责,从油气田开发方案的研究开始,直油田生产的结束,根据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设计、建造、安装、调试和组织生产,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计划,不断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作业者在作业过程中,可以在满足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要选择设计建造标准,并通过招标选择第三方发证检验机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也是作业者安全工作的一部分,作业者有义务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并实施有效的管理,确保海上作业的安全。

    第三方检验把关,是指在油气田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同经过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有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根据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审查、建造检验、生产过程中定期检验、安全评估等工作,并按要求对检验合格的油气田进行发证。这种检验机构是国际、国内著名的独立检验机构。在进行发证检验工作前,必须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并取得资格证书。目前已经取得发证检验资格的机构有美国船级社、英国劳氏船级社、挪威船级社、法国船级社和中国船级社共5家船级社。另外,还有20多家海洋石油专业设备检验机构取得了海上结构、消防救生设施等单项检验资格。

    政府监督管理,就是由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办公室)根据授权的职能对海上石油作业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法规补充制定行业规章,依法对作业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的主要内容如下:

    ◇ 作业者在编制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时要同时完成安全分析报告,基本设计阶段完成基本设计安全篇,投产前编制油田的安全手册和应急计划并报安全办公室审批。

    ◇ 海上油气田投产前、钻井船开始钻井作业前、海底管线和陆上油气终端投产前作业者都必须申请作业许可检查,在安全办公室检查合格并颁发作业许可证后才能投产和开始作业。

    ◇ 物探船、铺管船、起重船等海上石油作业船舶在作业前要进行作业认可,取得安全办公室的作业认可通知才能开始作业。

    ◇ 安全办公室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对不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检验和检验质量不合格的机构有权取消其检验资格。

    2.法制化的管理体系

    中国海洋石油工业是最早进行对外开放的行业,外国作业者很多。要对外国作业者进行管理,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法规体系。因此,安全办公室一直将法规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已经发布实施的法规和规章共24个,基本覆盖了海洋石油作业的所有方面,使得海洋石油作业全方位、全过程都有法可依。

    这套法规体系分为两个系列,一个是技术监督系列,由《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两个法规组成,主要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的海上生产设施的安全技术标准和第三方发证检验的工作;另一个是安全管理系列,由22个法规和规章组成,主要规范海上石油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这些法规和规章又可分为以下4类:

    一是作业许可与作业认可类,共有8个规章,详细规定了钻井船、海上生产设施作业许可和各类海上石油作业船舶作业认可的办法。

    二是安全规定、规则类,共有10个规章,对海洋石油井控、硫化氢防护、油气生产设施一般安全、电气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放射性及爆炸性物质安全、直升机安全、守护船安全、弃井安全、系物安全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三是事故应急及管理类,共有两个规章,对作业者应急计划的编制、作业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四是人员培训和资格要求类,共有两个规章,对海洋石油作业的安全培训和海上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3.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在坚持法制化管理的同时,海洋石油公司根据国际竞争的需要,作为企业的自主行为,积极引进和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从1996年开始,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了一套以危险识别、风险评估为基础,以保护员工健康和生命以及防止企业资产损失为目的,定期审核、持续改进为核心,溶企业文化在内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目前,海洋石油总公司各企业和海洋石油的作业者基本建立起了安全管理体系。经过几年的探索和试运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今后几年,将以进一步完善体系和规范运行作为海洋石油系统安全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