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也叫电石气,用途很广,主要用于金属切割、焊接及金属表面喷镀、热处理等,还可用于制造有机化合物。
一.火灾危险性
乙炔是一种无色的可燃气体,爆炸极限范围是各类危险品中最宽的一种(在空气中为2.5%~82%,在纯氧中为2.3%~93%),且点火能量也是最小的。在生产中还要用到清净剂、干燥剂。丙酮等可燃易燃物质,一旦遇到火星,热源,即可发生火灾,造成巨大损失。
二.防火措施
1.原料制备时,储存、粉碎电石的建筑应为一、二级耐火建筑,并要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来进行设计,还应采取防爆、泄压措施。电石需经仔细检查,清除其中的杂质,特别是混入其中的硅铁。电石中的含硫、含磷量和发气量应经检测符合要求方可投入生产。粉碎室应安装吸尘设备,除去电石粉尘。运输、贮存电石时,严防电石被雨水淋湿、受潮,要轻拿轻放。操作者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开启装电石及丙酮的桶,勿使用铁制工具。丙酮不可放在日光下曝晒或靠近热源,搬运时轻拿轻放,库内保持良好通风,丙酮储罐不能设在乙炔压缩间和灌充气瓶间。
2.投料时,加料量应严格控制,切忌加料过多过快,在贮料斗中加装电石前,加料斗顶盖可能撞击打出火花的部位均应用铝皮、橡胶皮覆盖。当贮料斗中的气体确信被氮或惰性气体置换干净后方可打开发生器顶盖。若贮料斗活门被大块电石卡住,应用木锤轻轻敲打使其松脱。
3.对乙炔发生器及其附属设备应选用有关部门签定的合格产品,并在开车前仔细检查其中的压力计、液位计、阀门、阻火器等是否灵敏好用,检查电气设备及自动联锁装置是否完好,检查置换用惰性气体的含氧量是否小于3%。全部达到指标后方可开车。
要用惰性气体置换的设备和管道,排放气中含氧必须小干3%。需要冷却的部位,应保证足够的冷却水量。为防止有爆炸性的乙炔铜、乙炔汞的生成,凡能接触乙炔的零部件及仪器仪表、检修工具应尽可能不用钢制。万不得已时,应将含铜量控制在7O%以内。禁止使用水银温度计。乙炔发生系统应设置正水封、逆水封和安全水封。正水封装在乙炔发生器通往乙炔贮罐或生产车间的管道上;逆水封应装在从乙炔气柜返回乙炔发生器的管道上;安全水封应装在放空管上,
防止压力过高而致使发生器爆炸。当乙炔发生器停用或乙炔输送管道内温度低于16度时,应用热水冲洗以消除水合晶体堵塞以及消除静电。
严格控制排渣速度,防止形成负压。渣坑应设在室外通风良好的地方,四周1O米内禁止火源。排渣堵塞时可用水冲洗疏通,切忌用金属工具通凿。定期对乙炔发生器检修时,先用氮气进行置换,再用水冲洗,勿将照明灯具拉入发生器内。
4.乙炔在净化时,选用的清净剂应既不会与乙炔发生燃烧爆炸反应,也不会生成新的杂质。选用次氯酸钠为清净剂时,应将次氯酸钠中有效氯含量控制在O.1%以下。在生产过程中,乙炔的流速应加以限制,并设止回阀或将配制槽位提高。
5.经压缩机压缩后,乙炔才可贮灌输送和装瓶。压缩时,压缩机应安装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里,且单独建造。乙炔压缩机出口温度不超过35℃,最高压力不超过2.5兆帕。开车前,应对整个系统用氮气吹扫,使全系统内的氧含量低于3%。灌装前,对待灌装气瓶的瓶阀、漆色、余压、重量、有效期等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灌装。认真检查气瓶内丙酮是否流失,活性碳是否下沉,确定无问题的方可进行灌装。乙炔气瓶的包装容积流速应小于O.8平方米/小时·瓶。灌装后的乙炔气瓶应用肥皂水逐只检查瓶阀和易熔合金的气密性。乙炔气瓶灌装后应静置8小时以上,并按一定标准检验乙炔质量,合格后方可出厂。
6.乙炔在贮存、运输过程中,气瓶应保持直立,严禁卧倒或倒置。搬运过程中避免剧烈冲击和碰撞。气瓶勿受热,防止爆炸。气瓶自身起火时,应关闭阀门,切断气源。气瓶供气速度不可太快,应控制在1.5立方米/小时,使用压力勿超过O.15兆帕。
7.其他防火要求
(1)乙炔生产厂房应为一、二级耐火建筑,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最好为单层结构,若必须设计成多层时,乙炔发生器也应放在顶层。厂房地面采用不发火地面,门窗向外开启。生产厂房、乙炔发生器操作台均应设置安全出口。有电石粉尘产生的房间、墙壁、地面均应光滑平整,便于清扫。
(2)有乙炔爆炸危险的房间之间的隔墙,其耐火等级应不低于1.5小时,门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O.6小时。无爆炸危险的房间不应与有爆炸危险的房间直接相通,应用耐火极限不少于3.5/小时的防火墙隔开。
(3)电石库、电石碎间、中间电石库,应设在干燥地点,这些部位的通风帽、门窗孔洞应设防雨水侵入设施。
(4)乙炔灌装间应有气瓶降温喷淋设施和消防喷洒设备。有爆炸危险地点的电气设备需防爆。
(5)需动火检修乙炔生产设备时,应报请领导审批,在有专人监护下进行,并区做好定时动火取样分析。
(6)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人员应经严格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