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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长效管理的思考

2005-12-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煤矿作为高危行业之一,安全生产始终是天字号的头等大事。要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根本稳定好转,这就要求煤矿企业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下真功夫、笨功夫和实功夫。

    什么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呢?顾名思义是指煤矿企业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在一个时期或更长时期内,没有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煤矿企业必须在以下六个方面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宣传教育体系,普及安全意识

    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先从强化安全意识入手。煤矿企业要采用多形式、多阵地、多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在安全意识教育中,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六种教育: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宣传教育;三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典型案例、警钟长鸣”的宣传教育;四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居安思危、反骄破满的宣传教育;五是坚持不懈地抓好“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的宣传教育;六是坚持不懈地抓好“狠抓三违、杜绝事故”的宣传教育。

    建立完善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坚持重奖重罚

    健全完善强化安全责任机制。从上到下都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量化、细化、具体化,并要把安全责任制汇编成册,发到员工手中。在此基础上,要分三个层次对管理干部和广大员工进行安全责任教育,第一个层次是对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进行安全责任教育;第二个层次是对各级管理干部进行安全责任教育;第三个层次要对广大员工进行安全责任教育。通过三个层次的安全责任教育,使他们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做到知其任,明其责,尽其职。

    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考核机制。煤矿企业在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中,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对于矿(处)长以上领导干部安全责任的考核,由集团公司安监局、人事处、组织部负责;对于区队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考核,由各矿、厂、处安监科、人事科和组织部负责;对于班组长和安监员的安全责任考核,由各矿安监科和班组长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于员工的安全责任考核,由基层区队负责。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按月度和季度进行。考核工作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考核面前一视同仁、考核结果要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煤矿企业要搞好安全工作,离不开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为此,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落实安全责任的奖罚。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得好、安全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差,安全工作搞得差的单位给予处罚,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领导要给予重奖,对于连续发生事故的单位和领导或发生重特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和领导要给予重罚。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中,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监督罚款办法,奖要奖得让别人眼红,罚要罚得让本人心痛,通过奖罚机制,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

    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凡是发生的各类事故,煤矿企业都要按照“四不放过” 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追查和处理。在分析、追查各类事故中,首先要从各级领导责任查起,在查清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分析各类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要把板子打在应负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各级管理人员身上,把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与各级领导的票子、面子和帽子挂钩。在此基础上,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也要进行责任追究,做到该罚款则罚款,该降级则降级,该开除则开除,该法办则法办。

    建立完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落实十二字方针

    为了从根本上控制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了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即“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落实先抽后采是瓦斯防治的基础,在落实先抽后采工作中,要注重抓好四个环节:1、组建专业抽放队伍,形成以本煤层抽放为主,预抽和卸压抽相结合,辅以其它抽放方式和结合抽放模式;2、认真制定瓦斯抽放方案;3、加强瓦斯抽放量的考核;4、落实奖罚制度。

    落实监测监控是瓦斯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和规定,配备和配齐各种瓦斯监测监控装备,高突和高瓦斯矿井要建立瓦斯抽放系统,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所有下井人员要按标准配备使用自救器,掘进工作面配备高效低耗的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使用大直径的风筒,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四项装备措施,健全和完善瓦斯防治装备和安全设施,该上的设备、仪器要配齐配足,对那些陈旧的、运转性能不稳定的系统和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改造更换,使通风、抽放和监测监控三大系统更加先进,更加现代,更加完备。在此基础上,要加强设备仪器的维护、检修,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装备管理水平,从而为彻底治理瓦斯灾害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煤矿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特别是在安全装备的投入上,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全部使用到安全装备上。

    建立完善安全整治体系,加大整治力度

    要搞好煤矿安全整治,就要加大整治力度。在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紧紧抓住关闭整顿小煤矿和国有大矿瓦斯治理这两个重点,进一步加大关闭整顿小煤矿工作力度和国有大矿瓦斯治理力度。对于小煤矿的整治,一方面要继续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现象,严防小煤矿死灰复燃,规范煤炭开采和生产秩序;另一方面,要对照国家局下发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对辖区范围内的煤矿逐个进行审核,有一条达不到要求的,就要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在规定期限内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并吊销有关证照。

    建立完善安全评估体系,提高本质安全

    安全评估是一项重点工作。实践证明,推行安全评估不仅能够促进煤矿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而且能够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深化煤矿安全生产整治效果。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搞好安全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搞好安全评估工作。煤矿企业都要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各类煤矿进行安全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要坚持从严、从细,认真对照评估细则,一项一项评估,一项一项打分,对于不合格的矿井,要采取停产整顿措施,经整顿后仍然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针对自评和评估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煤矿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自我评估和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实行“三定”,即: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把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部整改,确保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