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业生产中,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俗称“三违”)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的事故常有发生。“三违”现象的存在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影响极大,某些人不循生产规章、不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应引起我们关注和深思。只有对职工“三违”心态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才能对症下药,予以根除。据观察,职工“三违”在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心态:
表现心态个别工作负责人自以为技高一筹,习惯表现自己。为了显示个人功绩和指挥才能,工作中不循安全规程,不顾本人、他人及设备安危,随意指挥,主观蛮干,而导致事故发生。
散漫心态监护人员认为某项工作任务是常打交道的手头活,班组工作人员技术水平高、经验多,对自己所负责的监护工作掉以轻心,自由散漫。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擅离现场,以致造成工作人员误操作或误入带电间隔等事故。
逞能心态部分技术较熟练职工为了表现自己有本事、干活逞能。图速度、求数量,快中出乱,造成事故。
攀比心态某些技术水平较低职工看到别人干活得心应手,认为事情简单,自己也能干好,于是在对设备性能、技术要求不甚了解及自己业务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导致擅自作业,造成事故。
侥幸心态一些职工认为安全工作是老生常谈,自己或他人在工作中有时省略了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简化了操作程序,违背了操作规程也没有出现事故,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增加了发生事故的概率。
依赖心态不少职工认为电力安全工作有公司、所(站)、班(组)三级安全人员负责,自己可不必操心,在实际操作中忽略了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无意中出现差错。
从众心态有的职工本来在工作中能遵章守纪、认真负责,但由于被人讥笑为“太死板、太过细、太操心”,因而放弃初衷,变得盲目从众、随波逐流。
厌烦心态由于长时间从事单调的工作,容易使人厌烦、疲劳,产生麻痹思想;或因人际关系紧张、某些事情不称心、思想包袱沉重而产生悲观情绪,使心理状态不佳,精力不集中而在工作中造成事故。
逆反心态少数职工由于种种原因,对社会和周围环境产生抵触情绪,在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与领导和同事对着干,一切规章制度都不愿遵守,有时故意违章蛮干。
害怕心态在发生轻微无后果未遂事故后,单位人员怕影响季度或年终评优评奖,担心责任人受到处罚,不按程序上报,采取保守“秘密”隐瞒真象的手段,助长了部分职工忽视安全的思想因素。
针对以上职工“三违”的心理状态,提出如下解决对策:
加大对电力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电力企业要把学习、宣传电力法规,把生产规程、规范、管理制度摆在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坚持每周半天学习,每月一次宣传活动。生产场所要有明显的永久性的安全标语和警示牌。各基层所(站)、分场、班(组)都要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书写上墙,并打印成册
,使职工人手一份,有空就学、逢会必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呜。办好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简报,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安全例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先进个人为榜样,经常对职工进行正面安全教育,树立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其工作责任心。提倡、奖励职工爱岗敬业、关心集体、爱护设备、精心操作的好人好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蛮干的行为。以电业系统典型事故案例为反面教材,经常讲、反复学,使职工牢记事故教训,引以为鉴。
搞好职工业务技术培训定期举办业务技术培训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每天进行班前学习、岗前练兵,经常开展反事故演习,制止习惯性违章行为。
关心群众生活,注重工作方法企业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所(站)、分场、班(组)与职工打成一片,做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了解职工疾苦,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为其排扰解难,使职工时刻带着饱满、健康、愉快的情绪上班工作。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于在工作中严守规程、认真负责、制止违章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在大力表彰宣传的同时要给予物质奖励。并对有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职工给予提拨重用,以弘扬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正气。对于因“三违”而造成责任事故的职工,必须严肃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的恶果的事故应视其情节依照电力法规分别追究其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对于轻微无后果事故和未遂事故,也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对于电业生产中的“三违”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事故,都要认真对待、深入分析,并按电力法规和生产规章及劳动纪律处理到位,以达到教育职工,减少事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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