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同时煤炭工业也是国民经济中具有战略地位的基础工业。而在煤炭行业前进发展的进程中,中、小煤矿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有中、小煤矿的数量为23550处,占全国煤矿矿井总数的98%。2004年全年煤炭产量为19.56亿吨,其中中小煤矿的产量为10.34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53%。而2004年度全国煤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共计为3641起,事故死亡人数为6027人,其中中、小煤矿的事故为3214起,死亡人数为5173人。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中、小煤矿在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率方面占着很大的比重。在2004年煤炭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中、小煤矿发生的事故占全国 煤炭行业事故总数的88%,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炭行业总数的86%。
煤矿事故频发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尤其是引发中、小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具有多层次、多方面的复杂性。造成中、小煤矿目前 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在于:
1、中、小煤矿的无序生产状态和煤矿财产保险的不健全。很多的中、小煤矿还是依靠比较原始的方法采矿,既没有先进的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量,也没有科学完善的安全制度。在利益的驱使下形成了矿主的短期行为,完全依靠工人的密集型劳动来创造效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导致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2、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远远不够。中、小煤矿由于规模的限制,矿工的素质普遍比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在井下作业时很容易引发事故。可是现在安全事故的成本还相对比较低,再加上矿主急功近利,盲目地追求效益,视效益为一切。这就使中、小煤矿更加无所顾忌,不愿意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常常是工人没有经过相应的培训就下井作业。
3、超安全保障能力的超产行为。在利益的驱使下,中、小煤矿满负荷开采,24小时不间断,工人更是长时间高负荷地工作,机器没有检修,工人没有休息,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的发现,事故在所难免。
4、企业融资难,限制了煤矿的可持续发展。中、小煤矿大多规模小、设备简陋,因此找不到合作的对象,只能靠自身的发展。除目前已形成的主客观因素外,我们认为影响中、小煤矿安全生产的还有一些至关重要的因素:?1?、煤炭生产布局极度分散,市场集中度低,生产规模小? ?2?、行业整体素质不高??3?、地质条件复杂,装备条件差??4)、矿井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5?、管理体制不顺,职责权利不明确??6?、资金缺乏担保?难以改扩建。
要想使中、小煤矿达到稳定、健康、可持续的良性发展状态,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现阶段能源结构迫使煤炭行业承载过重的生产任务,安全投入与产出极度不平衡,煤炭行业全面超产,从而造成企业为了争取利润最大化,来不及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其二要解决是行政部门对煤矿安全的投入、监管方式不合理、不到位,有些企业下放到地方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弱化,甚至缺失,导致一些企业不重视安全责任,疏于安全管理,缺乏安全培训,执行安全作业规范的力度不够;其三要解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方式过于简单,收益不大的问题。事先预防少,事后惩罚大,没有把握问题的根源;其四要解决中、小煤矿企业的短期行为。
而在这种多方需求的市场环境下,我们就需要寻求一条为政府减轻压力,同时使行业规范操作,又能让企业自律的新路。在此,我们不妨借鉴国内外一些已运做得很好的先进管理体系,制定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中、小煤矿现状需求的管理体系——中国中、小煤矿企业联合互保机构。它不仅使中、小煤矿在管理水平上有大幅度的提升外,同时还将使整个行业规范化起来,它将带给行业一套先进的管理体系,使企业在其模式下稳定、健康、安全持续的发展。
中、小煤矿联合互保协会的目的是通过中、小煤矿联合互保协会机构助政府使得行业规范化,同时解决以往每遇重大灾害时,矿主逃跑、政府办丧的不良现象;建立行业沟通交流平台,使煤矿能够畅通信息交流、传递,促进行业内快速发展;均衡生产力水平,迅速提升生产总值,引入先进管理系统,更利于效益最大化;根据不同地域、地况等因素,制定不同的解决方案,因地制宜协助煤矿企业达到生产目标;通过中、小煤矿联合互保机构的管理体系,引导煤矿企业形成自律,完善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规范,同时加快煤炭行业的整体发展。
中、小煤矿联合互保机构主要要解决的工作内容:
1、对入保单位进行保前评价,提出指导性意见。正确判断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能力,杜绝盲目超产造成的采掘失调和安全隐患。
2、对相应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提高安全生产要从基础抓起,使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人人具备安全生产意识,持证上岗,达到行业规范化。实现培训达到四全方位: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贯彻。
3、组织企业法人及高层管理人员交流学习。在信息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使行业内资源共享。从而达到生产水平均衡,加强国际行业间交流,使业内技术水平与国际接轨,提升技术含量,提高生产效率,故而达到国际质量标准化。
4、对安全投入设备和技术实施担保,确保资金投入。配合企业实施担保,使得小规模煤矿获得更有助于自身发展的资金投入,实现改扩建再生产。确保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能力。
5、针对煤矿生产设备的承保。解决煤矿在遇各类灾害时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导致无法再生产的后顾之忧。确保煤矿在遭受矿难时的及时补救,以便更早投入再生产。
6、安全生产技术的社会化服务。根据煤矿自身情况及需求,及时派遣行业专家参与,达到提升管理水平,使得效益最大化。
7、设备的推广、推介。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行业设备,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同时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实现采矿机械化、现代化。
综上所述,中、小煤矿联合互保机构所做工作是对国家行政指令法规的一种补充完善,从而将煤矿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使煤矿从接受强制性行政指令转型为自觉自律,达到行业自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