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井下生产过程中,瓦斯检查员是同瓦斯灾害进行斗争的侦察员。瓦斯检查员侦察灾情并及时处理,其工作为生产作业提供了安全保障,也直接关系到整个矿井和井下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瓦斯检查员一般都是单独作业,在瓦斯检查工作中遇到或接触的危险、危害也多,既要做到很好地保护自己,又要做到有效地检查处理瓦斯事故,确保矿井生产顺利进行。因此,对瓦斯检查员除要求有一定的煤矿生产实践经验外,还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瓦斯检查员应具备的素质
(1)事业心强。热爱煤矿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愿为煤矿安全工作贡献力量。
。,(2)安全意识牢固。了解和熟悉安全法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时时把职工生命和煤矿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3)法制观念强。能遵章守纪,服从领导,坚持原则,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
(4)专业技术水平高。了解和熟悉本工种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本工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及疑难问题。
(5)工作作风好。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扎实肯干,不畏困难,不怕艰险,具有强烈的责任感。
2.瓦斯检查员应具备的业务知识
(1)矿井通风、瓦斯的基本知识及煤与瓦斯突出、煤尘、自然发火、采掘、电气的一般知识。
(2)矿井空气的主要成分、性质、来源及对人体的影响。
(3)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及其性质、来源、危害及允许最高浓度。
(4)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甲烷检测仪的构造、工作原理、使用、维修、保养方法。
(6)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种类、适用条件及质量标准。
(7)分工区域及相邻区域的通风系统。
(8)煤与瓦斯突出和自然发火的预兆。
(9)煤尘和放炮的有关知识。
(10)分工区域内通风、瓦斯和自然发火等隐患的变化情况。
(11)矿井反风的作用及应采取的措施。
3.瓦斯检查员应具备的实际操作技能
(1)会使用专用仪器熟练地检测井下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填写记录和填报有关报表。
(2)会测算矿井风量及采取火区气样。
(3)会处理瓦斯超限及局部瓦斯积聚。
(4)会使用各种排放瓦斯方法排放瓦斯。
(5)会检查分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及掘进通风的“两闭锁”。
(6)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风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根据煤与瓦斯突出和自然发火的征兆,安全地撤出人员。
(8)会分析分工区域内瓦斯来源、涌出规律,揭示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的措施,协助制定通风、瓦斯管理方案和措施。
(9)会看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瓦斯监测系统图、瓦斯地质图。
(10)会绘制分工区域的通风系统示意图。
(11)能够协助处理重大瓦斯,煤尘,火灾,,突出等事故。
4.瓦斯检查员的权力
(1)发现瓦斯超限、积聚、有害气体超过规定等严重隐患或发现自然发火、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涌出异常等灾害预兆时,有权责令相应地点停止工作和撤出所有人员。
(2)在分工区域内,对有可能导致不安全甚至酿成火灾、爆炸、突出、水灾等重大事故的一切工作和行为,有权拒绝接受和制止。
(3)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抢救事故。
(4)有权制止任何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5)对于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控告。
(6)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
(8)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5.《规程》对瓦斯检查员的有关规定
(1)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2)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