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阶段
(1)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的重点是审查其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障条件。具体讲应进行“三确认”和“四审查”。
“三确认”即为:确认施工单位的营业能力和营业范围;确认施工单位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确认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四审查”即为: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和安全经历;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殊作业证件,如焊工证、电工证、车辆驾驶证、架子工证等;审查转包单位的资质转包合同。
(2)施工合同中应包括的安全条款
确定施工单位后,应按《合同法》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其内容可概括为“一明确、二遵守、三承担”。
所谓“一明确”即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及整个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事故负责,包括转包施工单位所承担的责任。
所谓“二遵守”即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及行业总部的有关规范、规程、制度、规定,服从油库业务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还应遵守油库日常有关管理规定,如出入库制度、环保卫生制度等。
所谓“三承担”即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工作人员使用的必要的功能安全完好的施工机械、工具、设备;承担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日常管理;承担施工人员必备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劳保护具。
(3)对施工人员的审查
为确保施工安全和油库本身的安全,必须对参加油库建设施工人员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时应注意其身份证、健康证是否齐全有效。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①有犯罪前科和严重劣迹,又无确凿证据证明其已真正改好者;
②有反判行为者;
③不满16岁的少年、孕妇、产妇;
④聋、哑、盲、呆、严重精神疾患、严重疾病患者。
(4)审查施工计划、施工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组织
①中标单位决定后,应及时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及时制定施工的具体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方案,经认真审查后,方可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签发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入库证和有关作业证。
②成立安全机构,设专职安全人员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派出安全监护员,实施安全监督,具有安全否决权。做到“三落实”“三监督”。
“三落实”为安全组织落实、安全规章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三监督”为监督施工单位办理入库作业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纪律;监督边实施油料保障作业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设有安全员,负责施工作业中各项安全工作,做到:证件齐全、教育充分、纪律严明、方案可行、着装正确。
所谓证件齐全,安全员负责检查施工人员的各种证件是否办妥、有效。如入库证、各种作业证。教育充分系指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保密教育、业务技术培训等认真充分。纪律严明系指整个施工队伍能严格遵守有关的各项纪律。方案可行系指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急方案达到定程序、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切实可行。着装正确系指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按规定着装,胸佩工作证、头戴安全帽和适当的劳保护具。
2 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准备
①施工单位在正式开工之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平整,按施工方案在现场周围设立围档。内部划分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和警示牌。
②组织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进场,要求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油库业务作业、巡检等。
③标明施工机械车辆在库内和施工现场的行驶路线和停放场地。办理特别通行证,并应有明确的时效性。
要求其机械车辆做到安全阻火设施齐全完好,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④办理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用风手续,严禁用消火栓给施工供水。
(2)安装施工临时用电线路设备
油库施工一般都离不开用电,往往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由于临时线路和设备不符合要求而酿成事故的屡见不鲜,对此必须严加管理。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应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
用,所用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其施工、安装也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这方面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①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用电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②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③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装置内(如油罐内)净空高度不得低于2.5m,穿越道路时净空高度不得低于5.0m,且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设临时用电线路。
④采用暗管埋设时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警示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m,穿越公路若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地区应设保护套管、盖板等保护措施。
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⑥临时供电执行部门送电前,应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而且,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确保临时用电设备完好。
⑦临时移动照明和危险场所临时照明可参照中国石化要求执行: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油罐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3 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是整个油库建设施工中安全管理的核心阶段,其时间最长、任务最重、难度最大。这里仅就最常见、最易发生事故的几种作业分别作些介绍。
(1)破土作业
所谓破土作业系指在施工现场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作业。
油库建设施工中的破土作业主要有房屋基础开挖、油罐基础开挖、管沟开挖,以及山区丘陵地带的场地平整和道路建设等工程。
破土作业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实施爆破时伤人损坏设备设施;有可能挖坏原有地下的各种管道、电缆、各种标志物、文物古迹;有可能出现滑坡塌方等事故,为此进行破土作业时从安全角度考虑,应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①交底
在破土作业前应根据情况,组织营房、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消防等部门,以及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与其他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破土施工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燃气管道、通信电缆、供电电缆、测量用的永久性标志桩、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砂基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②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交底后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针对地下和环境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应急措施。
③明确安全负责人和监护人
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负责人。若在油库储油区内施工,应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安全监护人应逐条对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作业中认真监督,以防意外发生。
④设警示标志
破土作业施工现场应设围档,警告牌,警示灯。
⑤按规定着装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⑥危险场所的施工
在坑、沟、槽、井、地道内进行破土作业,应严格按中国石化的《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管理,军队油库应按总部的《军用油库油罐清洗、除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办事,注意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物的检查检测,遇有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上级查清情况后定出防范措施,方可再行施工。
⑦土石方工程应谨防塌方事故
破土作业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作业面,造成塌方。开挖时应防滑坡、塌方。严防相邻建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变形,必要时应采取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下沉。
挖掘时应由上而下逐层挖掘,并留有安全防滑坡度,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方法。
雨季和解冻期,土方工程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有裂纹、支撑松动、变形、折断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⑧遇有文物正确处置
土石方工程中,挖掘时若发现不能辨认物时,不得打击、移动,以及发现古代墓葬、文物、古文化遗址、古生物化石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派专人看护,保护现场,立即报有关部门处理,切勿私自处理,防止哄抢、损坏,以免触犯国家有关法律。
⑨遇有险情正确处理
破土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a.立即停止作业; ,
b.先撤出作业人员和设备;
c.出示警示牌,警示灯;
d.划出警戒区,设警戒员;
e.通知设计建设、安全等部门。
总之,破土作业应做到摸清底情、保其安全、警示明显、严防塌方,保护文物。
(2)高处作业
随着施工的进程,无论是建房,还是建罐,不少将进入高处作业。油罐维修中除锈、涂装等作业以及房屋维修等工程往往也有高处作业。此时,易发生倒塌、跌伤摔伤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因此有必要抓好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系指在坠落高度基面2.0m(含2.0m)以上,有坠落可能的位置的作业。按其高度分为四个等级,即2.0~5.0m;5.0~15.0m;15.0~30.0m;30.0m以上。15.0m以上的高处作业实行了《高处作业票》制度。
①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和安全带的要求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恐高症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
另外,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着灵便服,禁穿硬底带钉易滑鞋。且安全带应系法正确,一般要系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以绳子捆在腰上代替安全带。
②对环境的要求
邻近地区若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六级以上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禁止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架与架空电线应有安全距离。
③对脚手架梯子的要求
脚手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围栏、挡脚板、安全带;跳板应符合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梯子不得短缺、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下端应有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2人同时在同一梯子上作业;若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角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④高处作业时的要求
从事高处作业应做到“四不一审批”。
“四不”即:
a.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作业(如石棉瓦、木板条等);
b.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
c.不得在无安全防护措施下,在屋架、坡度大的油罐顶、行架的上弦、支撑、檀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
d.不得乘非载人的电梯、罐笼或绳索、立杆上下,应沿通道梯子上下。
“一审批”即在发生事故灾害进行抢险救灾时的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等高处作业,应制定作业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中,防摔防跌是目的,身心健康是根本,梯稳架牢是关键,安全带帽是保障,风平无毒是条件。
(3)动火作业
施工中用火是免不了的,我们所说的用火系指在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如进行各种焊接、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进行烧烤、煨管、熬沥青、炒砂子;使用非防爆电器、工具及能产生火花的作业;进行爆破土工作业等。
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是:
①油库收发油作业期间,禁止用火;
②在储油区、作业区禁止烧荒、烧纸、烧烤;
③节假日原则上一律停止用火:
④可用可不用的一律不用;
⑤凡能拆卸施工的,一律拆下来移至安全地带动火;
⑥带油、带压容器和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负压时绝对禁止用火),确需动火时必须申请《用火作业证》,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