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重的危险性分析及对策

2006-03-27   来源:安全健康和环境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液化石油气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当中重要的燃料。它的供应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分散用户的瓶装供应,一种是集中小区的管道供应,目前使用较多的还是瓶装液化气。它是一种危险性较大的易燃易爆气体,国家也明确规定了在液化石油气供应过程中充装钢瓶的安全要求,按照规定,钢瓶的允许最大充装量和允许误差见表1。

表1液化石油气钢瓶允许充装量kg

钢瓶型号

YSP-10

YSP-15

YSP-50

允许充装重量

10

15

50

最大允许充装误差

0.3

0.5

1.0

  但是,在钢瓶充装过程中超规定充装造成钢瓶超重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一些城乡的液化气经营点,操作人员对液化气的充装要求知之甚少,充装操作不规范,充装随意性大,有的操作工人违反操作规程,使钢瓶内液化石油气充装超量;有的自备钢瓶用户常要求充装工人增加充装量,有时大大超过规定充装容量,如YSP-15型罐一次充装18kg液化气,严重违反规定。殊不知这样做会大大增加液化气钢瓶发生爆炸的危险性,给用户带来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因此,为使广大用户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民用液化气钢瓶超重的危险性进行分析。
  从钢瓶结构来看,钢瓶的主体部分是用优质钢板冲压成型后焊接而成的,中段呈圆筒型,两端呈半球形。钢瓶底部焊有底座,可保证钢瓶在灌装、运输和使用过程始终处于直立状态;顶部装有护罩,对瓶口和角阀直保护作用,并作为搬动时的提手。
  钢瓶里的液化石油气处于液态和气态之间的动态平衡,液面上方是饱和蒸气,它所具有的压力称为饱和蒸气压。钢瓶里的液化石油气的状态就是处于饱和蒸气压下的气、液共存状态。液化石油气罐之所以发生爆炸,是由于其内部压力逐渐升高,以致压力超过了钢瓶材质的极限强度造成的。但就钢瓶内部而言,内部压力的升高主要由于饱和蒸气压的作用和液体体积膨胀作用所引起的。不超过60℃的情况下,按规定充装的实瓶属于气、液两相共存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液化石油气从0℃到60℃,平均每升高1℃,饱和蒸气压力增加值为0.02~0.03MPa。
  液化气的主要危险性是其具有极大的受热膨胀性,液化石油气的体积膨胀系数比水大得多,约相当于水的10~16倍。温度升高时,液体体积膨胀,大约每升高10℃体积膨胀3%~4%。随着温度的升高,气态空间逐渐被液态挤占,当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液态就会完全充满钢瓶。钢瓶爆破的主要原因是液化石油气钢瓶被液相充满时,液体的膨胀性和几乎不可压缩性造成的。钢瓶超重其危险性就更大,在温度升高时,气罐内压力将急剧增加。一旦钢瓶内完全充满液态,由于液体膨胀力直接作用于钢瓶,此时温度每升高1℃,压力就急剧上升2.0~3.0MPa,考虑钢瓶本身在压力作用下的容积膨胀作用,钢瓶内压力增加数为1.6~2.0MPa,钢瓶的爆破压力一般为8.0MPa,以这种速率增加的压力,再加上饱和蒸气压的作用,再升4~5℃钢瓶内的压力就可能超过爆破压力,引起钢瓶爆破。
  钢瓶的内容积是按液态纯丙烷60℃时恰好充满整个钢瓶而设计的,10kg装钢瓶为23.5L,15kg装钢瓶为35.3L。液化石油气各成分中,同温度下同样重量时,丙烷的体积最大,而使用条件下的环境温度总不会达到60℃,因此只要按规定量充装,钢瓶里面总是留有一定的气态空间。也可以换另外一种说法,当钢瓶内按规定充装量充装纯丙烷(即15kg装钢瓶充装15kg,10kg装钢瓶充装10kg)时,温度要到60℃时才会使液态充满整个钢瓶。这样高的温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是不会出现的,因此钢瓶可安全使用。一般来说,常温下按规定重量充装时,液态液化石油气大约占据钢瓶内容积的85%,而留有约15%的供液态受热膨胀的气态空间。
  由上所述,超规定重量充装的液化气钢瓶与按规定充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比较危险更大。这就要求各液化气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液化气的充装要求,防止超重钢瓶出站,用户自身也要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拒绝使用超重钢瓶。同时,各级主管部门要对液化气行业加强管理和整治,通过全社会的齐抓共管,从源头上来防止这些隐患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