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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煤矿企业本质安全化之路

2006-04-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众所周知,煤矿企业是典型的职工劳动强度高、从业危险性高、事故发生率高的“三高行业”,在煤矿企业里安全自然就成了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然而,职工和企业一方面对安全的渴求,一方面在高额利益的怂恿下矿难频发,二者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一直在困扰和制约着煤矿经济的发展。只有杜绝重大事故,减少零打碎敲事故,才能创造宽松的安全环境,才能更好地保证企业的健康稳定。因此,实现本质安全化是煤矿企业的一条漫长而艰辛的征程,同时也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矿井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所谓矿井的本质安全化,是人的行为本质安全、物的状态本质安全、系统管理本质安全的有机统一,本质安全化也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人本管理思想在安全实践中的运用。它是本质上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标志。矿井本质上的安全,取决于人本质上的安全,这就需要人的思想、业务、管理、操作等素质体现“安全第一”的根本,从思想到言行都符合“安全为天”的基本要求,从而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目标。
  
  第一部分:中国煤矿目前安全生产的现状
  
  已经过去的2004年,中国GDP的持续快速增长,航天、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广袤的中华大地上一片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喜人景象。但“矿难”这个词在各种媒体上的频繁出现,让我门着实为煤矿企业的发展感到担忧。那些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矿难,造成公民生命与财产巨大伤害和损失,引起社会的广泛心理恐慌,甚至导致局部性社会危机的灾难性社会事件。分析其原因就会发现,中国的矿难具有三大特点。
  
  1、发生频率大
  
  从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88起,平均7.4天一起;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28起,平均每50天一起,零打碎敲事故天天都有。这些仅仅是被公开报道的,而作为我们国家的一个怪现象就是在一些矿难发生后,煤矿主为逃脱责任喜欢掩盖事实,因此,在现实中,或许大大超出我们所能了解到的。有报道说中国平均每两小时有一位矿工葬身与乌金的坟墓。矿难就像一个“传染病”,在我们身边不断蔓延,并以惊人的速度夺去矿工兄弟的生命,我们似乎无能为力,很多人甚至陷入了习惯性的麻木,这也正说明我国矿难事件发生频率之大。
  
  2、死亡人数多
  
  2004年全国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3639起,造成6027人死亡。我国每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约为18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建造两个三峡大坝的费用。在这个黑色的年度里,煤矿事故有增无减,死亡人数持高不下,据统计,我国百万吨煤炭矿工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难怪有的报道说中国2004年矿难工人死亡率是美国伊拉克战争死亡人数的几倍,如此比喻不正说明因矿难而死亡的矿工人数之多?
  
  3、人为原因多
  
  纵观2004年发生的大大小小的矿难事故,人为因素造成的占了绝大多数。10.20河南大平矿难正是因为检测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应急措施启动不及时,才导致灾难发生;死亡人数达166人的陕西铜川矿难,陈家山矿矿长就是为挣40万元的超额奖不顾四一五工作面起火的危险环境强令矿工下井工作,结果导致瓦斯爆炸;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虽然有冲击地压造成3316风道外段大量瓦斯异常涌出,3316风道里段掘进工作面局部停风造成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的自然因素。但如果没有工人违章带电检修临时配电点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产生电火花的人为因素,事故也不会发生。还有很多矿难或者因为矿主贪婪,或者因为矿工无知,或者因为追逐利益而违反安全规定作业,或者因为官煤勾结致使监管不严……,众多的事实使我们不难发现,导致矿难发生的人为原因居多。
  
  第二部分导致煤矿安全生产无法保证的原因
  
  一组组发人深省的数字,一段段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揭示了中国矿难的现状。查找原因,改变现状,实现矿井的本质安全化,是煤矿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目前煤矿安全工作的当务之急。
  
  1、人为因素是发生矿难的根源
  
  人是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可以这样说解决矿难问题,首先要解决人的因素,人的问题解决了,煤矿安全也就有了保障。通常人不经意间的违章操作就导致事故发生。这主要取决于人的心理因素和物理因素。心理因素:1、由于家庭、单位的原因,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中心不在焉,身在岗位,心在外,注意力分散或情绪波动大,思想不集中,带着情绪上岗;2、文化素质低,基本安全知识缺乏,技术不熟,处理现场安全隐患经验不足,或对出乎意料的险情,惊慌失措,不能正确地采取措施;3、思想麻痹、冒险蛮干,马虎、凑乎、不在乎,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三乎、三惯”作风作祟;4、一些矿主或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抱着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抓起生产不要的思想,两眼盯着产量仅吃,赶时间、赶任务、争循环,不惜以职工的生命安全为代价,换取带血的效益,前面所讲的类似于孙家山矿难的事故可谓屡见不鲜。物理因素,人的听力、视力不良,难以发现不安全隐患;条件反射能力差,动作迟缓,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体力因透支而不支,精力因体力消耗过大而分散。有关统计表明,在煤矿发生的事故中,80%以上是由于职工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造成的。时间也证明了,人的心理的物理的不安全因素,使导致事故多发的一大原因。
  
  2、安全投入不到位是造成矿难频发的瓶颈
  
  今年元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安全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说,仅国有重点煤矿在安全工程、安全装备和安全设施方面欠账就达500亿元左右。由此可见,国有重点煤矿尚且如此,对那些中小煤矿来说,及时、充足的安全投入,恐怕更是一个奢侈的要求吧!例如在薄煤层炮采工作面支护,尽管许多煤矿都使用了单体液压支柱,由于其点、线支护的特点,工序间衔接过程,如前面出煤,移溜放顶、局部构造等极易造成顶班空顶,很有可能使工作人员受到突然冒落的顶板伤害。其实不仅是投入的不到位,现有投入的安全设施设备也存在着安全保护设施制造质量不合格、维护维修不及时造成不灵敏、不可靠等,达不到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等等。再加上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使原本就不充足的安全设施,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保护功能。这样,矿难的频发就再所难免了。
  
  3、环境不安全状态为事故提供了滋长的土壤
  
  煤矿工作环境差,地质条件复杂。1、工作面空间狭小,尤其是薄煤层炮采工作面,工人在放炮进入工作面工作时,人只能卷曲在有限的空间内进行工作,对安全隐患的观察,处理及避灾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2、采掘工作面现场条件随着不断的推进和延伸,亦随之发生变化,尤其是顶、底板岩性结构变化后,支护参数改变不及时等带来很多潜伏着的不安全因素;3、煤矿井下生产人员集中,一百多米长的采煤工作面和一个断面5平方米左右的掘进头,聚集着十几、二十几人,难以预见不安全因素较多,出现事故概率较大;4、不能正确处理质量与安全的关系,重生产,轻质量,工程质量低劣。比如采煤工作面为赶任务,图省事、怕麻烦,放炮打倒柱子不及时扶起,临时支护不及时;掘进工前探梁使用不正常,锚杆角度、密度、深度不够,这些都潜在着极大不安全隐患,一旦顶板受力失去平衡,就会促使事故发生。
  
  第三部分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化的手段与途径
  
  1、强化人本安全管理,提高“煤矿人”的整体素质和思想意识,是实现本质安全化的基础。
  
  企业的本质安全关键在人,煤矿以及与此相关部门的各级领导的思想意识决定着煤矿企业的命运,广大煤矿员工的整体素质关系着煤矿企业的发展前途。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以人为本顺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做到以认为本的管理,各级领导就要牢固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凡事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企业定计划、要效益首先要考虑安全问题,职工上岗、人员调动首先要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无法保证一切都要让步。煤矿企业要把职工的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程来抓,只有把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技术能力提高了,才能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应安全”、“我能安全”、“我懂安全”,这是安全意识的飞跃,这种飞跃只有通过经常的反复的安全再教育。在日本一名一线的采煤工人,上岗前首先要进行2—3年的安全培训,并且在工作期间还要接受持续的安全教育,这才实现了他们的本质安全化。当然这并不是“崇洋媚外“,只是中国煤矿企业要真正作到了这一点,本质安全的目标也就不远了。
  
  2、加大安全投入,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是实现本质安全化的关键
  
  安全投入是提高煤矿的安全装备水平、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监管水平的一个重要前提。具体的说还应该改善煤矿通风设施,瓦斯监控等安全装备及改革采煤方法,提高煤矿的安全技术装备条件,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增强煤矿的抗灾能力。纵观几乎所有的矿难事故原因,安全基础设投入不足、安全意识不高有关。因此,加大安全投入,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是煤矿企业的当务之急。温家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声明今年要在国有重点煤矿投入30亿元,以补充长期以来煤矿企业在安全投入方面的欠帐。煤矿企业要不等、不靠多方面筹集资金,健全安全硬件设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利保障。
  
  重生产轻安全,几乎是小煤矿的通病,因此必须严格小煤矿审批程序和平时的检查,对于安全设施不足的,坚决予以取消。对一些煤矿,仅靠实行收取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煤矿安全投入基金制度,同时也要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矿难事故发生。
  
  3、规范制度建设,加大管理和查处力度是实现本质安全化的保证
  
  在这一点上,大的方面国家要建立完备的煤矿事故监督和处理机制,加大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力度,各新闻媒体还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对各种煤矿事故进行暴光,政府机关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流通渠道,并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目前,一些地方的安全监督部门与小矿主相互勾结,私挖乱采、逃避监查,有的还公然隐瞒事故,使当地的煤矿管理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应进一步扩大行政问责的范围,对违法者予以严惩,提高赔偿数额,并严格监督落实,把煤矿安全管理纳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各煤矿企业也要建立完整的安全检、管理制度,将检查活动规范化、日常化,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加大安全收入在职工工资收入中的比例,健全风险抵押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违章和事故的代价,为本质安全化提供制度保证。
  
  对于有着光荣传统,并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1500多天的神火集团葛店煤矿,多年来在安全管理方面积累了广泛的经验,在安全培训上,实行全员培训、持续培训、反复培训的方针,利用班前会、举办培训班、安全提问、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员工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在安全管理方面,我们建立了一整套科学的安全检查监督机制,实现了工会管网、团委管岗,安全检查、安全小分队、零点行动、突击检查多措并举,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安全监管网络。另外我们还充分发挥女工、青工的优势,组织开展了女工话安全巡回演讲赛、事故案例青年义务宣讲队、安全之声井口广播、安全文艺演出到井下等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矿区大院里随处可以看到安全宣传牌板、条幅,使职工从视觉、听觉、感觉、感情上都受到一种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的熏陶,为安全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煤矿行业的高风险是我们大家有目共睹的,但矿难事故的发生并非必然,要实现煤矿的本质安全化,目前的安全管理就要实现三个转变,即管理方法由粗放型、多变性、间断性向集约型、系统性、规范性转变;事故控制由事后的被动经验管理向事前主动预防管理转变;矿井质量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所以我们目前的本质安全化之路任重而道远,就如同江泽民同志所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