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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意识  开展土锅炉整治

2006-04-28   来源: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福建省辖9个设区市,83个(金门县除外)县、市、区。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我省非法制造、使用土锅炉压力容器现象较为严重。2001年3月25日,晋江市发生了死亡3人的土锅炉爆炸事故,暴露了土锅炉问题的严重性,已到了非彻底整治不可的时候。因此,做好清查取缔土锅炉的工作,不仅关系到能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而且关系到能否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
    根据2001年2月9日全国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贾锡太副省长关于对土锅炉进行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了在用设备普查登记和清查取缔土锅炉专项整治,并初见成效。截止到2001年12月,全省有40%的县已完成了在用设备普查工作。全省结合普查,共查出土锅炉1456台,其中强制拆除715台,自行拆除的162台,查封限期整改的505台。取缔制造土锅炉窝点9个。小型和常压炉占土锅炉总数的76%。全省有419台土锅炉被正规锅炉产品所替代。除土锅炉外,我省还查出并已查封、拆除处理的土制压力容器599台,各种废旧钢瓶2万多只,起重机械187台,游乐设施88台。全省22个土锅炉整治的重点县实现了2001年内取缔土锅炉阶段性成效的目标。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1.实行“五个相结合”,提高整治效果
    (1)与在用设备普查工作相结合
    在这次普查登记工作中我们把在用设备普查与土锅炉清查结合起来,采取“六个查清”,即:一是查清未取得使用证就投入使用的设备,追查其来源,检查其有关资料,查清其使用情况;二是查清因企业关停并转而暂停使用或设备变更情况;三是查清超期未检设备情况,并追查超期未检原因;四是查清设备安全等级和报废情况;五是查清在用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使用单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六是追查土锅炉制造窝点,发现一个,取缔查处一个。
    (2)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实行土锅炉整治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取缔“土锅炉”工作列入《责任书》主要考核内容。与各市局长签订了《2001年度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监督检验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各市、县局长是在用设备普查登记和清查取缔土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是主要责任人,对保质保量完成这项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
    (3)与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相结合
    普查整治过程中,我局编印下发了《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普查和土锅炉整治须知》宣传材料10万份,各种设备普查登记表16万张。省级4个主要新闻媒体相继刊发了普查整治工作消息。《福建法制报》用专版刊登了“重拳出击土锅炉”专题报道,详细介绍了本省开展土锅炉整治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共编发普查和土锅炉整治工作简报24期。全省各地也发出普查整治工作简报302期,报纸杂志信息159条,广播电视新闻304次。同时,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准确和熟悉掌握普查登记和整治有关要求。每个市、县局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举报。
    (4)点面相结合
    为推广典型工作经验,指导全省普查整治工作,2001年3月,我局在福州市闽侯县进行设备普查登记和清查取缔土锅炉工作试点并取得很大成效。闽侯县通过这次普查,查出未登记申报的在用设备比原来掌握的设备总数多出1倍。同时,结合普查工作积极开展清查取缔“土锅炉”整治,全县57台土锅炉被全部取缔并更换了新炉。试点工作实践说明:没有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乡(镇)政府、村以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整治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2001年5月23日,我局与省安委会在晋江市联合召开全省整治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确定把土锅炉整治的重点放在胶合板、制衣、食品加工、浴室、养殖、食用菌和饮食等行业。各地根据试点工作经验和省局要求,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对土锅炉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漏登一台,发现一台查封一台,并视情予以拆除或限期予以整改。
    (5)打击和扶持相结合
    对土锅炉整治我们采取“疏堵结合,以堵为主,集中整治,加强服务指导”的方针。第一,对于普查中发现的土锅炉,限期企业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村镇政府组织统一行动,强制割除,并依法予以处罚;第二,举办全省土锅炉替代产品展示会,组织21家省内外锅炉制造单位参展,并将100多种适用于“六小企业”、低价(1500元至上万元不等)、高效的正规锅炉收录汇编成《土锅炉替代产品汇总目录》,大量印制,广为散发,供群众选用,引导群众使用规范锅炉。此外,我局还根据各地整治土锅炉的需要,及时引导省内锅炉制造单位实地了解原土锅炉用户的用汽特点和炉型需求,研制新型适用的土锅炉替代产品,并投放市场。如适用于小胶合板、豆制品企业的小型微压炉、有机热载体炉,适用于小制衣企业的便携式小型蒸汽发生器等。目前全省419台正规锅炉产品,替代了小胶合板、制衣、制菌、豆制品等行业的部分土锅炉。第三,做好扶持服务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办法解决土锅炉取缔后的困难。如:清流县政府和嵩溪镇政府分别拨出4.4万元、0.9万元补贴加工户更新锅炉,既规范了豆腐皮加工行业生产秩序,又保证了安全生产,大大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目前,全县36台土锅炉已全部取缔,其中32台土锅炉更换了替代产品。新锅炉投入运行后,经济效益提高50%,深受群众欢迎。
    2.整治土锅炉的深刻体会
    在土锅炉整治过程工作中,我们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寓监察于服务之中,既做到严格执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又体现服务企业、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要求。取缔土锅炉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必然对当地经济带来一定影响,给群众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土锅炉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决不含糊,但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往,对土制锅炉的整治方法就是取缔,强制拆除。但如果采取简单的取缔方法;安全问题可以解决,但势必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企业阻力很大,当地政府也有顾虑。我们在漳州市龙文区调研时,该区有200多产生产胶合板乡镇企业普遍使用土锅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明确向当地政府提出“打击和扶持并举”的建议,受到当地政府重视。在普查整治过程中,龙文区政府既严厉打击取缔土制设备,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又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推荐替代产品,确保企业整治期间生产不受大的影响,效益不减。2001年以来龙文区共查封土制导热油锅炉45台,现场割毁土蒸汽锅炉25台,对42台无证锅炉进行了整改,有36家企业自行更换了正规锅炉,并按照规定办理了使用手续。龙文区还本着服务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从企业的实际情况考虑,及时组织检验人员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实行检验、整改、验收一条龙服务,大大缩短了停炉待产的时间。对已查封土锅炉的企业,积极做好更换正规锅炉后的服务工作,推荐替代产品。此外,积极与多家锅炉制造厂家联系,请厂家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服务,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提供多种整改方案供企业选择,并在经费上给予适当优惠,业主十分满意。许多企业为节省开支,采取“三合一”“二合一”兼并办法,即二三家企业共同购置、共同使用一台锅炉供气的办法。已经使用正规锅炉的企业反映:使用正规锅炉,压力大、温度高,生产出的胶合板质量好,售价也高,同时也可以生产出难度大、效益高的建筑用模板。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对头,群众乐于接受,从而加快了整治工作的步伐。现在整个龙文区胶合板企业已完成土锅炉整治工作。今年9月27日《中国质量报》以“得民心者得成效”为题,介绍了漳州市龙文区土锅炉整治的成功经验。我们将漳州市龙文区的经验在全省推广,使全省整治土锅炉工作减少许多阻力,加快了整治进度。
    3.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这次整治工作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土锅炉数量多,分布广,拆除难度大,查处工作常受到百般阻挠,甚至有个别业主将销毁后的土锅炉重新修补使用;二是人手少,经费缺乏,使我们在整治工作中,常常力不从心;三是对土锅炉实行强制割除等破坏性处理缺乏明确法律依据。针对存在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研究,今后的工作措施和打算:
    (1)认真进行总结,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果
    土锅炉清查工作结束后,全面加强清查后期工作尤其重要。对清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归纳、整理,以巩固和提高清查工作成果。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建立每季度报一次土锅炉整治情况的报告制度。从2001年10月开始,我们要求各地按省局制发的《全省土锅炉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每季度报一次土锅炉整治情况,以便我们及时掌握土锅炉动态,发现新苗头,研究制定相应对策;二是对查出来的在用设备包括土锅炉,要求各地通报各乡(镇)土锅炉清查整治情况,公布清查结果。各乡镇长对本辖区在用设备普查和土锅炉整治结果进行确认并签字,以示负责。三是市、县普查登记结果,各乡镇政府要予以确认,特别是土锅炉的数量、分布、整改等情况要认真掌握,跟踪督查。对已取缔“土锅炉”进行回访,防止回潮。
    (2)研究探讨建立规范的长效的管理机制,以全面进行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由于土锅炉的分布具有地域分散、隐蔽的特点,不易发现,除了继续加大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整体安全意识外,还需要建立并推行土锅炉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发动群众举报;二是坚决捣毁非法制造土设备源头。土设备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对非法制造的源头打击不力。为此,对非法制造的土设备(特别是土锅炉)不仅仅是发现一台,取缔一台,而且要立即扩大对本辖区内可能使用土设备的同类小企业的检查,追查一片,才能遏制土锅炉的蔓延,杜绝成片使用土锅炉的现象;三是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