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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的思考

2006-11-01   来源:江苏安全生产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江苏省1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拥有7千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万多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各种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以下简称危化品运输车辆)1万2千多辆。每天在江苏公路上跑的或经过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过2万辆。因此,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碰撞、侧翻、爆炸,危化品发生泄漏、污染、让人中毒、甚至死亡的事故频频发生。最经典的事故当属2005年3月29号发生在淮安段公路上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侧翻、危化品液氯泄漏,造成29人死亡,几千人中毒,上万亩良田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700多万元。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危化品的生产、经营、贮存、使用必然增加。由于环境等部门的制约,水上运输危化品的可能越来越少。故而道路运输危化品的车辆势必增加,对运输危化品车辆的监管形势严峻。

    本文就如何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提出如下三点看法和对策:

一、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已经有据

    由于近年来经常发生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侧翻、碰撞、泄漏、爆炸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而且污染环境、破坏和谐社会的构建。已引起党和国家、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如何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用于公路运营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

    2005年5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第三(四)2条规定:交通和公安部门要责令运输企业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并配备安全防护、施救、监控设备。

    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以下简称交通部)颁发的《道路危险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的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并要求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第39条规定:道路危险物品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在运输危险货物时,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监总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交通部《道路危险物品运输管理规定》,于2005年7月14日发布了《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通用规范》(AQ3003-2005)和《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AQ3003-2005)二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2006年2月28日国家安监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危险品储运和客运安全监控技术推广示范现场会”。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积极推广和应用危险品储运、客运安全监控技术。

    2006年3月14日,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加强公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十条措施》,其中第2条规定:公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应依法安装行驶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

    2006年4月3日,江苏省公安厅等7个部门联合发出《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进一步要求“承运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安装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

    2006年6月23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部又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其中第四(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车辆要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GPS,对已安装的不符合要求的GPS,要加快改造进程,达到联网监控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统筹规划本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保证监控覆盖范围,减少监管盲点,增强监控能力。

    可以说: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已有许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已成为政府强制执行的要求;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增加了新的内涵和依据。

二、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应该有序

    许多发达国家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已有很多年。监控技术和管理手段也不断进展。国内开展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业务刚起步,早几年从事GPS定位系统业务的公司大多亏本。亏本的原因很多,其中一条就是无序的开发和经营。

    在江苏这样一个化工企业多、危化品运输车辆多、人口多、土地空间少的省份,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尤为重要。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时监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公安、交管、安监等多个职能管理部门,这是无序监管的主要原因。如何有序地开展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对策如下:

    首先在江苏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立一个具有一定规模和先进手段的移动危险源监控站。这个监控站必须拥有先进的实时动态监控系统,应该集成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地理信息技术、移动通迅技术、互联网、车载终端等先进技术。监控站的一头链接着江苏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另一头实时动态监控着各种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也可以扩展到客运车辆、物流类车辆、出租车、私家车、特种车等),成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千里眼”。

    其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设立分站。各分站监控中心应拥有一定数量的座席人员,监控电脑应配置一机双屏,即一台主机,二个显示屏。一个屏用来显示车辆行驶或停靠的位置,另一个屏则显示车主及车辆信息(如车牌号、型号、规格、驾驶员身份、车辆拥有单位、装载的危险物品物理和化学特征、应急救援措施等)。

    第三,省监控站和各分站应具有相应的监控功能

    1、车辆定位信息查询:可实时查询车辆当前的位置、速度、方向等;

    2、车辆安全状态监测:对驾驶人身份验证、超速行驶告警、疲劳驾驶告警、越线越区告警、车祸抢劫等紧急报警;

    3、报表管理:能自动生成各种车辆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

    4、信息指挥调度:可通过语音或文字显示方式来实现信息指挥调度;

    5、历史数据存储回放:能自动记录各种查询、追踪等历史数据,可根据不同的查询和管理需要进行存储或回放;

    6、辅助导航:当车辆迷路或对道路不熟悉时,可得到导航帮助和其他需要的帮助。

    第四、省监控站和各分站除自身设置足够数量的监控坐席外,应为每一个入网车辆管理的企业设置远程监控座席,同时也为政府有关部门设置远程监控座席。

监控站与企业座席、部门座席的关系如下图:

 

三、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必须有力

    由于危化品运输过程中,随时会发生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严重危害和威胁到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污染,所以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有力地实施动态监控。

    通过实时动态监控,政府的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的应急救援机构就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各种信息,当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确保接警和救援的信息畅通,不至于因为信息的阻塞而延误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的开展,从而使政府主管部门增加了先进的监控手段,大大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效率。

    通过实时动态监控,企业可以借助监控站掌握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各种信息,节省企业自身平台建设和运行的费用,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在统一和升级的数据接口标准下,企业还可通过监控站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信息调度效率。

    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有力的实时动态监控,还必须对外省(市)进入本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厅、安监局等部门2006年5月8日《关于今年以来全省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非法运输案件情况的通报》,截至2006年4月10日,江苏境内接报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17起,其中本省车辆发生9起,外省车辆发生8起;同期还接报各地查处非法运输危化品案件35起,其中本省17起,外省18起。因此,对危化品车辆实时动态监控就不能忽视对外省进入本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

    如果省里有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危化品运输车辆监控站,各地区有了分站,那么监控站和各分站对进入本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省际交界收费站开辟危化品运输专用通道,在交纳一定的押金后,安装GPS车载终端,输入规定的信息,同时告知进入本省的危化品运输有关规定,就可以对外省进入本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全程动态监控,直至该车辆驶出本省与外省交界处,交还GPS车载终端和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后退回押金。

    综上所述,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是一件利国利民利企业的大好事,但由于其受到诸方面的管理制约,又是一件系统复杂的难事,只有各级政府领导重视,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才能协调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齐抓共管,才能使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时地处于动态监控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