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力人职业眼光窥探建筑施工用电安全
一、序言
前段时期,在一处房屋建筑工地与一位自称有8年电工资历、工地上只要是沾电的什么都归他管的挺自信、挺得意、挺满足的“老电工”谈起建筑施工用电安全问题,终究得知其一是没有经过什么正规的电工基础知识培训;二是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者《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资质;三是施工企业一般接受施工质量、材料质量方面的检查多一些,过问或检查施工用电安全隐患的相当少,任其所为。听后,感触颇深。笔者从事发供用电安全生产技术及管理工作28年,十多年前就已取得中级职称,考得的证书证件一大摞,但却从未也根本不敢自命不凡、固步自封而恣意妄为。为此,笔者对于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创造适合自己的生存发展空间而将自己时时刻刻置身于高危作业环境下的人身安全感到担忧,也为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在用电问题上淡薄安全意识、忽视安全管理而深感忧虑。出于电力职业的安全信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笔者就建筑施工(包含房屋建筑、非煤矿山、土建工程、公路工程及其他建设性工程等)用电安全存在的隐患及其整治措施谈一点自己粗浅的认识和看法,仅供建筑施工企业和电气操作人员参考,本意只是以此方式提醒和敦促相关人员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强化用电安全管理,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尽可能地将触电伤亡、设备毁损及由漏电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用电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随着三峡工程建设的不断加快,三峡库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整体移民大搬迁的发展机遇,栉比鳞次的高楼大厦,在五彩缤纷的霓虹灯映衬下,甚是壮观、美丽。然而,若用电力人职业眼光随意一瞥,在繁忙的一栋栋矗立起来和即将耸立的高楼背后——只要还没有竣工的大大小小高高低低的建筑施工工地,所到之处均可窥探到各种各样方方面面的施工用电安全隐患,也时常耳闻目睹发生的触电伤亡、设备毁损及由漏电引起的火灾事故,令人十分担忧和不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隐患之一:用电技术安全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操作不到位。
建筑施工工地,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的特殊场所,又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因而,国家建设部为此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等。但是,许多施工企业却没有按照此《规范》严格执行,嫌麻烦,图省事,或者在认识上总觉得施工用电问题不很重要,只要在供电部门办好报装手续,电源线拉扯到位,其他的事只需自己企业的“电工”去做就行了。所以许多施工企业也就没有认真、严肃地进行用电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工作,这是目前施工企业的一个通病。
隐患之二:“电工”培训持证上岗不规范。
也许因为建筑施工企业流动性、分散性大,人员散、难于管理;也许是因为现在培训考试办证取得资格的难度加大,工地上的直接操作“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既没有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也没有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电工证。大多数电工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电力安全知识培训,施工企业虽具备资质进行招投标承建工程,但持证上岗、上岗前进行专业培训的电工很少。这样,在实际操作工作中,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够到位,操作人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导致出现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某一事故的发生的确有它的偶然性,但若是缺乏专业基础知识、缺少安全基本常识、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那事故的发生终究是必然。
隐患之三:用电危险点缺乏必要监控。
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性质,因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也因临时性而往往不太重视、不太到位,譬如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对操作者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缺乏必要的监控。例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在安全距离范围内时的作业监控,操作手动工器具在特别水淋、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工程中那些作业点是用电安全危险点,需要采取什么样的监控手段和防护措施等等。所以往往造成直接施工人员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而最终酿成大祸。
隐患之四:漏电保护器装设存在漏洞。
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格规定: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但是,规程归规程,许多工地没有安装总漏电保护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即或少数工地偶然装设,大多没有充分考虑过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过负荷保护等特定功能,保护器的额定动作(分断)电流的大小,在水淋、阴雨、特别潮湿等安装位置的特定环境下保护器的如何选型以及保护器相互之间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等技术性能要求,所以,安装和使用随意性大。并且许多人根本不知道漏电保护器还有那么多的技术性能要求,以为买一个安上即可万事大吉、一“装”永逸,殊不知漏电保护器不仅仅是有必要装设,而且还需充分考虑功能、大小、环境和相互间的配合,还需要进行定期检查、试跳、送检、试验和记录的。
隐患之五:三相五线制落实不到位。
现行市电基本上均采用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TT系统)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单相供电制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以此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但现实中,许多施工队伍没有按要求使用“三相五线制”电源,或者因为不懂“三相五线制”接线方式或错接线而实际上仍为三相四线制。并且大多没有规范的配电房,对开关箱也没有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四个一”规定,不注重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隐患之六: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杂乱。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随意拖、拉,零乱混杂,既没有架空也不采取保护措施,甚至有的电线还浸泡在水中或者被物体碾压,私拉乱接、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的现象较为普遍。
隐患之七:缺乏电气设备检验。
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绝缘工器具和绝缘防护用品等,缺乏必须定期进行的直流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国家规定的电气预防性试验。
隐患之八:带电作业不规范。
随意进行带电作业,且作业人员带电操作时缺少防护措施和监护人。
触电伤亡是建筑施工行业四大伤害之一,这是由它特殊工作性质决定的。主要因为在于:
一、建筑施工工地的外部环境条件十分恶劣,风吹、雨淋、日晒、水溅、沙尘等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的影响,工地上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的运行等,都不可避免地发生对电气设备的撞击和震动,这些均容易引发电气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施工工地施工人员在工作时往往受雨淋、水溅等,易使皮肤潮湿,导致人体阻抗下降,并且这些人员中大多数为非电气工作人员,缺乏用电安全常识。同时,工地的供电线路又属临时性线路,大部分为架空或明敷线路,这些因素凑在一起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三、建筑施工工程特别是中小型工程,为减少麻烦,基本上都是采用TT系统的三相四线制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的单相供电制供电,而不是按规定申请安装使用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严格区分的TN-S接零系统的三相五线制供电。所以,因TT系统和TN—C系统的特殊性,设备外壳极易带上故障电压,施工人员在这特殊场所、特殊供电系统条件下,也就更容易产生电击危险。
三、整治的措施
有关统计数据及经验表明,雷击、暴雨多发的春夏两季,通常是建筑施工黄金时期,同时恰巧又是触电伤亡事故频发高峰季节,整治建筑施工用电安全隐患十分必要。笔者诚恳提醒相关部门,特别是施工企业,为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国家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为了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序双赢,对这些客观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清理整改,以防患于未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治和规范:
1、摆正位置。
各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奉行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施工用电安全严肃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督办,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
2、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
3、加大投入。
加大和完善施工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用电设备、保安电器、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
4、强行整改。
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要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强行整改:
(1)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的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及能力,特别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要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齐全,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电压、电流表、电度表等应配置齐备。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也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而且,在特别潮湿、容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震动棒(器)、手电钻、手动砂轮机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均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不大于6mA、30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并且,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整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秒的动作时间级差。
(3)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明确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5)要教育和引导工地电工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安全工作规程》。不要随意进行带电作业,必需带电操作时要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
(6)严格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使用的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取架空线路,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的器具。
(7)要特别注意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钢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属物件触碰高低压电线。由此类问题出现的触电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因此,要特别注意加以防范和监控。
(8)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对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接地引线和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良好可靠等要形成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加强检查监督。
5、依法行政。
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建筑施工供用电安全问题严肃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经常开展用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绝不放任自流、姑息养奸。
总之,安全无小事,有安全才会有效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始终是一切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不断发现和有的放矢地解决建筑施工用电安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入手,从安全的点点滴滴抓起,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才会有建筑施工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希望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可能,人身及财产安全才有切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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