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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叉车的安全作业与管理

2006-11-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引言(1)

    叉车是企业内部重要的运载装卸工具,对提高工效、减轻劳动强度起到了不可小觑的作用.可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叉车在日常作业中,经常发生伤人损物的事故,给企业造成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必须予以严格管理。

叉车作业事故多发的原因(2)
 
    在日常工作中,一般经常见到的叉车事故有以下几种:

    1. 无证上岗。叉车属机动车辆、特殊工种,驾驶员需具备相应的驾运资质和维护保养技术,并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取证,才准许上岗作业。但部分企业往往是"候缺做官","拉来黄牛当马骑",未经过资质部门的培训教育和考试取证,只经过几天简单的跟车作业,就上车操作,结果由于技术不精,装载运送屡出差错,发生事故。

     2. 带病作业。由于生产忙、任务重或怕麻烦、省费用,长期未请技术部门维修检验,驾驶员工作责任心又不强,或缺乏维修保养技术,叉车发生了前后灯碰破不亮、刹车不灵、方向盘失控、嗽叭不响、轮胎打滑、齿轮箱漏油、水箱缺水等情况时,"小车不倒只管推"直至闯祸。

     3. 车速过快.厂内公路狭窄,车多,人多,交叉口多,按照《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辆在厂内行驶的速度,在拐弯处为5km/h,直线路为10~15km/h,可绝大多数叉车在行驶时,往往超过规定时速,遇到前面有紧急情况时,手忙脚乱,终致车仰物翻,伤人又损物。

     4. 超限运载。在装载货物时,求快图省贪方便,往往超高、超宽、超重装载运输;在运送庞大物品时,无人指挥引导;运送超高易倒物品时不捆扎牢固;更有基者,在超过叉车自身装能力时,用增加车后重的方法作业,野蛮操作。

     5. 人货混载。装卸高处物件时,作业人员图方便,乘叉车架超落上下;运送物料时,装卸作业人员随车一同往来;致使装卸者手被轧伤、从叉车上跌落等现象屡见不鲜。

     6. 冒运危险化学品。叉车轮小、车距狭,易巅簸震荡,装卸工贪方便图省力,冒险长距离运送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既不捆扎牢固,又不密封,结果是一路上晃荡抛溅,或倾倒,或碰撞,损失物料,祸及行人。
 
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规程制度并强化管理(3)

    1. 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定》及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条例、规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叉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包括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监督和考核,并认真贯彻实施,狠抓落实。

    2. 落实叉车维修、保养、管理和安全作业的责任制,定人定车管理、使用和保养,定期进行检查,随时进行监督,业绩列入年月度的工资考核,实行“优者奖、劣者罚”。

    3. 在厂区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十字路口、桥架、涵洞等处,设立醒目的安全信号和警告、警示标志,以告知来往车辆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4. 在厂区通道上,禁止停放车辆及堆放货物,时刻保持畅通,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

    5. 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三级”维护保养,严格质量检查,杜绝失修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宁停勿用,时刻保持车况良好,定期检审,合格发证,方可行驶。禁止无灯、无鸣笛、无刹车等“带病”作业。

    6. 驾驶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驾驶执照后,方可上车驾驶和作业,禁止无证操作。

    7. 严格执行“机动车辆七大禁令”,禁止驾驶员酒后开车,对无客观原因、主观性违规发生事故的,按企业规章制度处罚,严重的取消其准驾资格,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其相应的经济责任。在企业加强对叉车安全管理的同时,对驾驶员及相关装卸作业人员也必须进行必要的教育,提高他们对叉车安全作业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叉车作业安全规定。
 
在装载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定(4)

    1. 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所载货物不得超长、超宽,禁止用尾部增加平衡重量的方法来加大装(载)运量,特殊情况需搬运超规格的型钢、板材、槽锅等物料时,必须要有效地与车身捆扎固定,前后方应有专人指挥,在保障安全的胶提下,方可搬运。

    2. 装载散货、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时,要用袋、箱、桶等套装,并捆扎结实,封盖严密,防止散落、尘扬和泄漏,禁止搬运密封性能不好,易溅出、散落的强酸、强碱和有毒的危险化学品.

    3. 装载物品时应轻装轻放,严禁摔拖、碰撞、重压和磨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注意安全标志,装卸稳妥,堆放牢固;装卸作业完成后,对车辆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清洗揩擦,不得顺其自然,不管不顾。

    4. 装载运送不准入货混载,不准乘人;禁止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

    5. 指定专区停放,不准随意停放。

    6. 进入有易燃易爆气体介质的场所,应佩戴阻火器。

    7. 禁止用汽油等易燃气体清洗揩擦车辆。

    8. 严格控制车速,禁止超速行驶和空档溜车。

    9. 升降作业时,禁止任何人站在或通过起升架(物)的下面;在高处作业时,禁止任何人站在或通过起升架(物)的下面;在高处作业时,禁止装卸作业人员乘车架上下;用货叉叉物时,叉距应适合于货物的宽度,并相对固定;停止作业时,应将货叉降至最低位置,各控制装置应处于中间状态,关闭动力源(电源),扳紧制动器(刹车)。

    10. 在行驶过程中,应使货物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外,不得升高货物,行驶途中应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以防止追尾相撞;途中不得突然起动、停车和高速转弯;在转弯时、叉路口视线受阻时,应减速行驶,并发出相应的提示信号,谨慎通过;不准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以防止侧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