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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事故的处理

2006-11-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由于种种原因、涉及脚手架的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在安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以及过去所不认识的问题。因此,一定要认真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这样就可以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变坏事为好事,并可举一反三,推动脚手架安全技术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预防脚手架事故的发生。

一、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置工作

事故发生后,应作好以下五个方面的紧急处置工作:

1.立即救护受伤害者,将伤亡人员急送医院救治或安置。对于重伤人员,要全力配合医院作好抢救工作。

2.封闭或保护事故现场,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真实状态,避免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和状态。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现场标志,可能时应拍照留下当时实际状况。

3.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1)统一指挥,组织好抢救伤害人员工作,并注意作好抢救人员的安全保护,避免造成新的伤害;

(2)停止出事班组及其他在危险区或者会破坏现场现状、影响事故的一切作业,撤出有关人员,并对施工安排作紧急调整。

(3)当出事的脚手架极其连带结构仍有继续破坏的危险时,处于安全和避免损失扩大的需要,在取得上级或主管部门同意并全面拍照之后,可以进行必要的支撑和加固处理。

4.立即向上级以及劳动、安全、检察、治安、工会等主管部门报告。

5.同志受伤害人员亲属,并作好安抚工作。

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事故的调查工作包括收集现场物证,了解事故发生的全过程极其每一细节的情况,以及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

1.收集现场物证

凡属于引起事故、伤害的直接或间接原因以及表明事故状态和后果的现场物品和状态照片,都是事故的现场物证。可大致分为两类:

(1)单件物品:损坏的材料杆部件、施工设备和安全设施;坠落物和击打物等;

(2)事故状态照片:包括全貌、局部、细部的、从不同角度拍摄的照片。

2.进行事故详细调查

调查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随即进行。

(1)调查内容

1)事故发生的全过程极其每个细节的真实情况;

2)事故造成的直接原因和间接损失情况;

3)出事单位的管理资料, 施工安排和组织、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4)涉及引起事故原因的脚手架构造、材料等技术方面的准确数据和情况;

5)出事单位极其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工作历史记录与现状。

(2)调查方式

1)对出事现场的实地勘察,对全貌和细部拍照,详细测记出事部位极其它有关方面的尺寸、距离、高度等数据。

2)对当事人、见证人、采取个别询问、座谈等方式,从各方面了解与出事有关的情况。

3)查阅出事单位的有关管理文件和资料。

4)召开事故原因分析会,听取各方面人员和人士对事故原因的意见。

对于重大事故和恶性事故,还应该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3.事故分析

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应力求全面和准确。一般应从事故发生时的各种相关状态和现象入手,深入分析引起事故状态和现象出现的各种原因极其程度。

常见事故的原因极其程度的描述方法列入表16-1中,可作为分析事故原因时的参考。在具体分析每一事故时,应从事故的特定情况出发,深入进去,把直接的、诱发的、潜在的、人为的、自然的各种因素都找出来,并给以尽可能客观的准确的描述。

常见事故的原因极其程度的描述方法     表16-1


 事 故 原 因
 程度的描述方法
 
1
 整架失去平衡倾倒
 动作最初出现的部位;动作过程及延续时间;破坏部分的面积和破坏专题;杆件、连接的变形和破坏状态;手株连部分的变化状态
 
2
 整架失稳,垂直坍塌
 
3
 连墙点不够或拆去数量过多
 按规定应当设置的熟练,实际设置的数量和在使用中拆去的数量
 
4
 连墙件不符合要求,受力后遭致破坏
 连墙件的形式、材质、规格尺寸合实际受到的作用力
 
5
 基本结构单元尺寸过大,缺少或拆去部分基本构架杆件
 基本构架单元的尺寸、缺少(未设置)或拆去了哪些基本的结构杆件、总的数量极其分布情况
 
6
 搭设高度超过规定,没有采用立杆或卸载措施
 高度限定值、实际搭设高度,立杆底部承受的荷载值
 
7
 作业面没有满铺脚手板,孔隙太大
 架面宽度、铺板和孔隙宽度
 
8
 严重超载
 铺脚手板层数;同时作业层数;架面上的人员和材料堆置的分布情况;实际均布和集中荷载数值;底部立杆荷载数值
 
9
 缺少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
 防护设施(栏杆、挡脚板、围板、围布、安全网)的设置情况(数量、间距、牢固程度)
 
10
 违章作业和不当作业
 违章作业和不当作业(冲击、磕碰,用力过猛、把持不稳、姿势不对等)的情况
 
11
 违章指挥
 违章的安排、指挥和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处理的情况
 
12
 架子或立杆垂直偏差过大
 垂直偏差数值和分布情况
 
13
 架设材料不合格,有严重缺陷
 不合格材料缺陷(锈蚀、变形、裂缝、节疤)的尺寸、材质以及破坏情况
 
14
 基地未按规定处理,出现不均匀沉降,造成架子倾斜或其他变形
 基地状况、不均匀沉降的部位和沉降值、架子倾斜或变形的部位和状态尺寸
 
15
 随意改动构造方案或临时搭设不合格架子
 改动构造方案的起因和构架的形式尺寸;不合格架子的构造情况
 
16
 违反搭设或拆除的规定程序,工人在不稳定的部位上作业
 过早拆除或未按要求装设基本构架杆件和连墙、拉撑件的情况,工人所在作业部位的架子情况
 
17
 缺少自我安全保护
 没按规定戴安全帽、佩挂安全带和采取防碰、防砸、防滑、防闪失、防止从洞口坠落的情况
 
18
 高空落物或掷物
 落物的名称、大小、重量、坠落部位和高度,引起落物的原因
 
19
 非现场施管人员进入施工危险区域
 现场维护、设置警示标志和派人看管的情况
 
20
 门型脚手架缺必要的整体联系(加强制度)件
 确保整体刚度的扣挂脚手板、平行架、锁臂必须设置数量的缺少情况极其分布;对连墙件设置层,当不铺脚手板时,是否加设纵向通常水平杆的情况
 
21
 吊挂件和设备出问题
 吊挂件和设备的名称以及所出问题(动作失灵、部件磨损、破坏、安装不当、缺润滑、支持物不稳固等)的详细情况和相关数据
 
22
 重返已部分或全部撤去脚手板的作业面进行修补工作
 作业部位架子是否已缺某些基本杆件和防护措施,作业面已有或新铺脚手板情况
 
23
 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
 无预报的轻度地震、龙卷风、雷击,车辆冲撞以及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部位及破坏程度
 
24
 安全管理工作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涉及安全工作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验收、安全防护设备,上岗交底、下岗清理、奖惩办法以及执行程度等全面情况及相关数字。安全隐患的存在情况
 

    三、事故的分类和定性

    1.事故的分类

   (1)按人员受到的伤害程度,划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三类:

1)轻伤事故: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不能继续工作,需要休息治伤)伤害。

2)重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

以上是按“损失工作日”,即事故在劳动力方面造成的损失来划分的。

1960年劳动部颁布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确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重伤事故处理:

1 经医生诊断成为残废或可嫩成为残废的。

2 伤势严重,需要进行叫大手术的。

3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或虽非要害部门,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4 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的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 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6 手部伤亡:

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气体指中任何一只轧断两节和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

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腱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

7 脚部伤害:

脚趾轧断3只以上的;

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技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8 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 其它经医生诊断认为受伤较重者。

死亡事故又可分为重大伤亡事故(死亡1-2人)和特大伤亡事故(死亡人以上)。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划分为:

1)一般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事故。

(3)建设部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故分围4个等级: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以上的;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9人,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100

万元以上的;

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1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的。

 2.事故的性质

事故的性质通常分为3类:

(1) 责任事故:由于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

(2) 非责任事故:由于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变化所造成的事故。或是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试验活动中,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但是,对于能够预见并且可以采取措施加以避免的伤亡的事故,或没有经过认真研究解决技术问题而造成的事故,不能包括在内。

(3) 破坏性事故:为达到既定目的而制造的事故。

  对已确定为破坏性事故的,应由公安机关和企业保卫部门认真追查破案,依法处理。

一、     事故调查报告及其它事故挡案材料

1.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是对事故进行描述和分析的全面性材料。不但是对事故进行处理的主要依据材料之一;而且也是记取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安全技术的宝贵材料。因此,一定要用明确而简练的文字,有条理地编写出来,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如果调查组内部在意见上有分歧,应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同时允许个别同志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并在签字时予以写明。

事故调查报告的一般格式和内容要求见表16-2。

2.                   其它事故的档案材料

除事故的调查报告外,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 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要表明调查组人员的姓名、职务并逐个签字);

(3) 现场勘察资料(记录、图纸、照片等)和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4) 技术签定和实验报告;

(5) 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

事故调查报告的一般格式和内容要求           表16-2

层次
 节、段名称
 内容要求
 

 段
 
文头
    某时某地某单位发生什么类型的事故,调查组由谁组织,成员构成,调查工作简况、概述,最后以“提供出以下事故调查报告”引出下文
 
一、
 1.
 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过程
 按时间顺序叙式事故发生的过程,交待清楚在事故过程中人员、架子、材料物品的动作、变化和结局
 
2.
 人员伤亡和财物(脚手架、设备、材料以及连带建筑)的损坏情况
 详述受伤者及部位和程度,死亡者至死原因和财物损坏的范围、程度等
 
3.
 事故发生后的抢救工作和现场紧急处置情况
 抢救工作的开始和延续时间,人力、物力的投入情况,抢救效果,包括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和调整施工安排等紧急处置情况
 
二、
 1.
 事故发生的原因,直接原因
 引起事件(行为)动作的直接原因,以调查的物证、人证、勘测数据为基础,在数量和程度上给以客观的,准确的,而不是主观的、意想的推断,必要时应给出验算结果
 
2.
 间接原因
 引起直接原因的各种间接因素,如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差,管理混乱,缺乏检查等,并有数字、程度的说明
 
3.
 潜在的隐患
 全面列举在调查中发现的潜在的隐患
 
三、
 1.

2.

3.
 事故的责任分析

直接责任者

间接责任者

管理责任者
 对责任者涉及的范围,主次关系以及本人的态度和认识都要说清楚,包括可能存在的争议
 
四、
 1.

2.

3.
 事故处理的意见

对责任者的处理

对受伤害者和受伤害者亲友的安抚规工作

对事故现场和施工安排的处理
 以调查者的身份,从调查的结论出发提出处理工作的建议
 
五、
 1.
 事故的教训及改进工作的意见

从故事现场中记取教训
 从故事出发,举一反三,要有一定的深度
 
2.
 改进工作的建议
 从故事的教训中引出改进工作措施的具体建议
 

(6) 企业或其主管部门的事故结案申请报告;

(7) 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

(8) 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

二、     事故的审理与结案

事故的处理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主要责任、一般责任和领导责任,给予应得的处分。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者,给以法律惩处。

2.  对事故单位的处罚

      按照国家或行业系统的有关规定,由上级主管单位研究决定给予出事单位的领导以行政处分和给予单位以经济处罚。

3.  对事故的善后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受伤害人员的正当权益给予妥善安排,解决和处理。

     在处理工作中,属于单位权限以内的事物,由单位作出决定并报送上级单位备案;不属于单位权限的,可提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审定。

事故案件的审批权限,同企业的隶属关系及干部管理权限一致。

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报出后,需经各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结案。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下亦不得超过18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