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脚手架的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涉及脚手架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造成了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对施工的影响。在脚手架和其它作业架子的准备、搭设、使用、拆除以及运输、保管的全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作到防患于未然,努力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放生。
16.1 脚手架安全事故实例
脚手架在搭设、使用和拆除过程中放生的事故,一般都会造成程度不同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甚至导致伤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在为数不多的脚手架事故中,反复出现的多发事故占了很大的比例。以下一些有代表性的例子,可从中了解脚手架事故放生的基本情况(从1981-1987年各地上报建设部的脚手架安全事故中摘出)。
1. 整体失稳,27M高承插式钢管脚手架整片垂直坍塌
1981年5月30日,在上海某办公综合楼工地上的27M高承插式钢管脚手架整片垂直坍塌,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和10人轻伤的重大事故。
当时,沿高度共有15排纵向水平杆、30M长的南面脚手架的中部第4-5排向南拱出并下沉了20-30cm,听到断裂响声,脚手架随之向下垂直坍塌,而距建筑物南侧仅7M的居民住房未受影响。
坍塌的脚手架为南墙面全部和东西墙面的一部分,东、西墙面脚手架的其余部分因受北墙面的牵引而被拉成斜梯状。当时在这段架子上作业的有17人,5人听到响声后跳入窗内,1人抱住就近的铸铁落水管,其余11人随坍塌的脚手架坠落地面。
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脚手架整体失稳坍塌事故。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直接原因则是附墙拉结点不够和违反操作规程,剪断了一部分拉结铅丝。在整个南侧墙面30×27M外脚手架上,仅有5个刚性的附墙拉结支撑点,而用10号铅丝设置的拉结松紧不一,不能有效地起到拉结作用,在施工作业中,工人又随意剪断原已偏少的拉结铅丝,事后查出,南墙面第3排和第4排原设的8根拉结的股数、方向、材料以及垂直偏差较大等其它原因,就使脚手架的只要受力部位在自重和施工荷载作用下产生整体失稳拨坏。
2. 任意乱搭,脚手架局部垮下
1981年8月4日,在四川省某部队的4层综合楼工地放生了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局部垮下,1人高空坠落死亡,这是一起典型的任意乱搭、违章作业的事故。
该楼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距墙50cm搭设双排外脚手架,但脚手架设计却没有考虑到该楼每层都设有挑出60宽的遮阳板。当架子工打至一楼顶部要接杆时,发现内立杆接不上去,没有请示过遮阳板的脚手架搭法,就从二层楼起擅自改变双排架的造型:使用小横杆作内立杆,直接立在遮阳板上。该内立杆的下部未使用扣件与小横杆锁住,小横杆在遮阳板的一断用砖码支垫(仅二楼伸入墙中)。脚手架没有设置剪刀撑,从7M往上与建筑物之间也未作任何拉结。三、四楼脚手架除沿用二楼的违章搭设作法外,还将步距扩大到1.8-1.9M;三楼的内立杆下垫6块标准砖,四楼内立杆下垫3块七孔砖,支垫高度都达36cm。此外,大横杆的∮48钢管,但都使用∮51扣件与立杆联接。这些错误的作法就造成了脚手架的不稳定。
当3名工人向四楼二步架上上砖时,架子受载后摇动,内立杆随之向外滑出(23根内立杆有21根滑到了砖垛的边缘,有2根半悬空),大横杆滑脱,小横杆与外立杆之间的扣件被扭裂断,导致两跨架子垮下,1名工人从13M高处坠落地面而死。
3. 严重超载,转运平台倒塌
(1)1985年3月27日,载珠海某园新建工程中发生转运平台倒塌,造成伤亡20人的严重事故。
当时两个塔楼同时进行外装修作业,在两塔楼之间搭设了长13.35M、宽6M、高24M并分为8层的井架运料平台,与两塔楼的外脚手架相联接。转运平台没有经过计算,也未对使用荷载加以限制,在各层平台上分别堆放着水泥、花砖和沙浆等材料,总重近40T,且前一天又下过雨,脚手架、溜槽和贮料槽等均增加了自重,从而形成严重超载。在立杆间距又过大(达3M)的情况下,导致了立杆失稳。当沙浆运至第六层平台时,平台倒塌,并将两塔楼的霜排外脚手架拉垮(垮架面积达2119㎡),正在4-8层平台上作业的20名工人随架坠落,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和15人轻伤。
(2)1985年6月27日,成都某业务楼工程中的上料平台倒塌,在第8层平台上作业的1名工人随架坠落死亡。
该平台在搭设前未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搭设后又未履行验收交接制度。平台立杆和横杆的间距过大,立杆对接接头没有错开布置,接头之间的高差都在50M以内,7-8层没设剪刀撑,每层也没有设双边斜拉杆与建筑物联结。使用时平台上堆料过多,7-8层平台堆了两堆钢模板,使平台荷载达到11.14KN/㎡,超过规定荷载近3倍。在平台倒塌时,8根立杆断了6根,2根弯曲。
4. 违反搭设规定,脚手架结构不稳,倒塌伤人
(1)1985年4月2日,某公司在企业培训中心教学楼工地砌内墙时,发生了人随脚手板坠地死亡事故。
该楼为三层框架结构,楼板面到梁底高3.3M里脚手高2.1M,只用了3根立杆(间距2.8M),没有设搭横杆和扫地杆,脚手板搭接亦不足10CM,造成架子严重不稳。在转移工作面时,3名瓦工中又2人已下架,另1人清理灰桶,当他往下扔桶时,架子晃动,使脚手板脱落,导致该名工人随脚手板坠地死亡。
(2)1981年8月21日,在齐齐哈尔市某宿舍工程中,采用单排脚手架进行外墙抹灰作业,小横杆仅插入墙内6CM(规定为24CM)脚手眼又较大横杆高6CM,形成内高外低,且小横杆外端又没有与大横杆用扣件锁住,2名工人在离地13.2M高的架面上作业时,脚下小横杆发生“抽千”(即滑出),致使4块钢脚手板坠落,造成1人死亡和1人重伤事故。
5.脚手板不合格或搭设不当引起坠落伤人
(1)1985 年2月 3日,在某公司的锅炉房工地上,脚手架没有满铺脚手板,1名木工站在只铺2块脚手板处锯木方时,从13M高处坠落到离地3.5M高的混凝土平台上死亡。
(2)1985年3月7日,在某公司住宅工程中,木脚手架的小横杆中混进2根杨木杆和4根桦木杆,小横杆的间距过大(1.98M)且又未绑吊杆或顶撑。5名工人在1.5M高的脚手架上抬窗过梁(重205KG),当走到已方又1根杨木小横杆折断,4名工人和2根过梁、3块脚手板一同坠落,造成1人死亡和1人轻伤。
(3)1985年5月17日,在宜昌某馆一号楼工程中,抹灰工用手推车运灰浆时,发现推车道上少了一块脚手板,就自己铺了一块,但一头是探头板,当他踩在探头板上向下呼喊催运灰浆时,人和板一起从9M高处坠落死亡。
(4)1985年9月4日,在某公司计算中心工程中进行铺楼板拼缝钢模作业,一工人站在离下层楼面2.75M高的脚手架钢管(未铺脚手板)上操作,因身体失稳落地死亡。
(5)1981年4月30日,在武汉某学院学生楼工程中进行钢筋作业,一工人到低跨家上取钢筋,行至与第7步架相接处,因高低架间未设坡道,且又只有1.25M高,使从第8步架跳到7步架上,正跳在一块又裂缝的木脚手架上,将脚手板踩断,从10.75M处坠落死亡。
(6)1981年5月11日,在山东莱阳某工地进行砖墙勾缝作业,采用两步脚手架,小横杆间距为2.6M,4名工人均未戴安全帽登上高3.5M的二层架面,其中2人站在东面一块长3M、宽21CM的木脚手板上,板的跨中放一灰斗,装了两桶水泥沙浆,刚要开始工作,该脚手板即在其南端60CM处(有1直径8CM的节疤)断裂,4蜜柑内工人连同脚手板坠入地面,造成1人死亡和3人轻伤。
6.忽视安全防护,引起事故
(1)某公司劳动局办公楼工地的安全网架设不合格:部分斜支杆的根部支固部牢。安全网架设成内高外低。1985年3月19日,1名工人为拆除五层模板,站在外沿大梁下的1根离地面20M高的50×100MM横木伤拆除大梁模板斜撑时,横木在节疤处断裂,人掉入安全网又弹回来,坠至地面死亡。
(2)某公司在潘三矿副井塔工程中,采用滑模施工,在塔内安装吊篮进行作业。当滑到7M楼层时,因安全网被纵横大梁挡住,于是将平网改程立网。在滑到20M高以后,又嫌拆装安全网太麻烦,工人也觉得进入吊篮要跨越90CM高的安全网不方便,于是又把立网摘掉。1985年7月29日,一抹灰工从平台入口处要进入距地面29M高的吊篮中,在跨越时不慎从吊篮与大梁空挡中坠落死亡。
(3)某公司在青岛建港指挥部宿舍工程中,在离地面15.4M高处采用金属三角附墙挂架做外墙抹灰作业。当完成了西墙面一步架作业并转到南墙面后,瓦工班长告之架子工倒架子。当架子工挂上第二步架子并开始拆除第一步架子的防护栏杆时,瓦工班长又上到一步架子的南头,在转角处蹲住用托灰板刮取抹墙杆上的灰浆,架子工告诉他:“我要拆栏杆,准备落板了,你要小心啊!”他回答说:“拆吧,我步要紧”。架子工先拆开了转角处两道竹栏杆的一头绑扣,当拆开第1根栏杆准备往下放时,蹲在那里的瓦工班长在站起来的瞬间,因自身一时失去自制力外倾时,就抓住了下一道已解开绑扣的防护栏杆,结果坠落身亡。
(4)某公司纺织设计院工地,因场地狭窄采用里脚手架施工,但在内隔墙间未设走道,外墙也未挂设安全网,1981年2月6日,一工人下班时,从操作点的第3间架子到第2间准备下架子,忽然想起外衣还放在墙上,取衣转来后走得匆忙,从第2间有门联窗240砖墙下架时,将8分头砖踩翻,身子向阳台外翻去,坠地身亡。
(5)某公司在湖北省外贸学院教学楼进行外墙粉刷作业,双排外脚手架除顶层(第10步)有防护栏杆外,其余九步一无栏杆,二无安全网,脚手板 的铺设也不合格,搭接不平,前翘后垂。1981年7月10日,一工人从第10步架下到第9步架上遮阳处休息,该工人身高1.7M而步距只有1.5M,当他起身时,头部与脚手板相撞,脚下又踩着翘闪不稳得脚手板,以致失去重心外倾坠落死亡。
(6)1986年9月9日,某公司维尼纶厂热电站主控楼工地拆除高22M、用钢管和扣件搭设得井字架,当拆至18.5M高时,一架子工在拆除导轨立管时,因拔管用力过猛,手握处以上的钢管过长,难以把稳,后脚急踩左侧的钢脚手架,板滑至井架边缘,两腿叉开过大(达1.2M)失去平衡,又没有佩安全带,结果摔落于井架吊盘中死亡。
(7)1987年2月25日,某公司医学院科研楼工程得外脚手架已搭至四层,检查发现用于运料得屋顶挑杆(钢管)太软,准备换成杉木杆。在屋面上的工人拆掉两道栏杆,站在楼板边上,但没有把身上佩得安全带挂上,当他用1根长约70CM的前面有弯钩的∮6钢筋去拉距墙边约2M远吊上来的杉搞,结果向外闪出,从27M高处坠落到地面死亡。
7.倒退行走,引起事故
(1)1985年1月28日,某公司在造纸厂住宅工程施工中,工人从五楼进料口往井字架吊盘上抬空氧气瓶,当将氧气瓶放在吊盘上以后,一工人在退回进料口平台时,从吊篮与进料口平台间的30CM宽空隙中坠落死亡。
(2)1981年2月24日,在恩施地区某仓库工程进行4层楼板梁混凝土浇筑作业,一工人在清理上料台的材料时,边清理边后退,不知已到平台边沿,结果身体后仰,坠至地面死亡。
(3)1981年10月27日,某公司在浙江省电子合建工程甲区四层施工时,两名工人要将装有工具杂物的翻斗推车拉到井字架吊盘上运下,当拉至楼面与转运平台交接处,因有一高约5CM的嵌台,在前边拉车的工人就转过身来,先向前一推,接着往后用力一拉,立足未稳,冲向转远平台通道后,连人带车从井字架中坠地面死亡。
8.扣件断裂,造成事故
(1)1987年9月10日,在某公司资阳电器库工地,工长安排2名架子工搭设山墙角抹灰架子,要他们在原有单排架的立柱外侧,从地面再立2根站杆搭上去。但在工长离开以后,他们擅自决定不新立站杆,改用松开扣件,把小横杆拉出来挑出0.8M,再外面扑脚手板。当改到四楼时,一工人站在小横杆悬挑距立杆50-60CM处在松开上层小横杆扣件时,由于扣件所受扭力矩达250K-M,超过了可锻铸铁扣件的抗扭能力,扣件断裂,人随钢管从18.3M高处坠落身亡。
(2)1987年12月26日,某公司办公楼工地补设七、八两层双排外脚手架的护拦。架子工随手拿了两个未经检查洗油的扣件,其中1个已断列2/3,且又使用两根短的钢管,1根长1.8M的钢管用断列扣件与立杆联接,另一端用1根长1.1M的短管联接。在拧紧扣件时,扣件断开,架工和两根钢管一起坠落,造成死亡。
9.违章作业,酿成事故
(1)1986年8月7日,某公司在上海电影制片厂2号工房倒升挂脚手架。工长在交代任务时,提了三点操作要求:1)提升挂脚手架时,必须先套好钢丝绳并收紧后才能松动联结螺栓;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栓好安全带;3)作业中不要急躁,一切服从安全要求,但作业工人没有认真执行,没有1个人佩安全带。当在第8层上的工人喊话;“上面钢丝绳没有套好,下面不要松螺丝”时,下面的工人已将螺母拧松、拆除,脚手架突然翻倒坠落,在上面套钢丝绳的工人随之坠落死亡。
(2)某公司在大连更新街1号宿舍工地,采用吊环(框)架子进行外装修作业。当把屋面挑头杆子和第一步吊环绑扎完毕后,因下雨,没有铺桥板。1987年4月6日,由二包工人往吊环架上铺桥板,但因不是专业架子工,作业方法不当。他们在每一步架子上站1人,向上递桥板,递桥板时,由于铺到第三、四步架时也没有加顶杆,架子颤动很大,加之雨天的作业,顶杆和挑头杆子上的铁丝扣滑了。当桥板铺到第11步时,挑头杆突然折断,在吊环架子上作业的11人中,有1人抓住窗框进入8层楼内,另1人被安全带挂在旁边吊环带上,其余9人坠落地面,有6人受伤并砸伤了2名地面运料人员。
事后检查发现挑头杆子的材质也不好,有纵向裂纹,且顶杆过细。
(3)1987年3月13日,某公司在兰州新医学院住院部工程中拆除五层挑脚手架时,两架子工因天冷,未等安全带取来就上架作业,一架子工把外侧小横杆与大横杆的联结扣件全部松开,并把脚手板与小横杆之间的绑扎铁丝也全部剪断,从7轴线往6轴线走,准备去取下大横杆时,脚下的1根小横杆被蹬动滑开,该架子工随2块脚手板一起坠落至10.2M下的雨篷上身死。
10.手板葫芦失控,吊篮滑倾
1987年8月27日,某公司龙溪县城关石油公司综合楼工地,2名工人从四层南窗口进入吊篮,1人站在南头,1人站在北头。站北头的工人将手板葫芦向上摇动几下,吊篮才上升10多厘米,突然手板葫芦因夹口未能咬住钢丝绳而失控下滑,该工人及时抓住吊篮栏杆钢筋悬在空中,经人抢救脱险,站在南头的工人未及提防,从16M的吊篮上摔落地面死亡。
11.思想麻痹,造成意外
(1)1987年5月2日,在某公司山东滨州肉联厂工地,一临时工把从井字架运上来的料桶向混凝土手推车倾倒时,由于用力将料桶在手推车右边车沿上磕碰,使小车倾翻,车把碰到身体,连人带车一同坠落地面死亡。
(2)1987年9月18日,某公司德州水泥厂工地,2名工人在11M高处拆架子,一工人在拔钢管时钢管歪斜,砸到另一工人的后脑部,坠落身亡。
(3)1987年10月22日,某公司在维坊纯碱厂冷却塔工程的二层砌砖时,一工人在外脚手架上为推料车让道时,身体失稳,从9.4M的架子上坠落死亡。
(4)1987年4月1日,某公司在大连富丽华大酒店工地进行外装修的打毛作业,一工人在完成作业后未从指定窗口下吊篮,贫图省事就近走另一窗口,他手把铝合金窗框,弯腰站出吊篮,脚踏窗上的临时栏杆准备进入室内,由于栏杆的绑扎麻绳折断,失手坠落53M,跌到群楼平台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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