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007-02-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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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危险化学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有些能够互相引起化学反应,产生爆炸、火灾、放出有毒气体等的危险品,不得装在同一辆车中运输;
3.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在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客货混装。
危险货物运输出车检查
装载危险货物的汽车出车前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一般装载危险货物的汽车在出车之前都必须做如下准备工作:
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才能投入运行。必须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办理“准运证”必须具有主管部门或单位的证明、车辆年检证、驾驶员证、押运证,还要符合消防要求的运输工具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随身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车辆栏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预防化学危险品危害的四条原则
1.取代。无毒代有毒、低毒代高毒;
2.隔离。密闭危险源或增大操作者与有害物之间的距离等;
3.通风。用全面通风或局部通风手段排除或降低有害物,如烟、气、汽化物和雾在空气中的浓度。
4.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对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具体要求
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2.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吸烟前以及便后,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分;
3.定期检查身体;
4.皮肤受伤时,要完好地包扎;
5.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工作服时要注意;
6.在衣服口袋里不装被污染的东西,如抹布、工具等;
7.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
8.勤剪指甲并保持指甲洁净;
9.不直接接触能引起过敏的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