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安全投入不足是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安全投入与安全成本的概念存在着严重的模糊性。关于我国目前的安全投入究竟有多大缺口的问题,不少人做过估计,目前就有500亿、550亿、600亿、2000亿等种种不同说法。不仅仅是表面上的数字偏差问题,其数字背后,还掩藏着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实际上,目前国际国内关于安全投入和安全成本问题的研究都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有很多基本问题未弄清楚。其中包括:安全投入和安全成本的定义、构成,安全成本与生产成本的界定等,笔者就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
2安全成本的定义
关于安全成本,学者们已给出过很多定义。例如,《现代安全经济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对安全成本的定义:“安全成本是指实现安全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它是衡量安全活动消耗的重要尺度”。
参照欧美发达国家、国际劳工组织(ILO)及国内安全专家的研究成果,安全成本可以被定义为:安全成本是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在基准的安全标准下,与安全有关的费用总和。安全成本包括安全投入和事故损失两部分。’
3煤矿安全成本的构成
安全成本包括安全投入和事故损失两部分。
3.1煤矿的安全投入
如图1所示,安全投入可以分为国家的基础性安全投入和企业的保障性安全投入两部分。
图1煤矿安全成本的构成
3.1.1国家的基础性安全投入
国家的基础性安全投入包括以下内容:
1)煤炭科学技术投入。美国在20世纪初期,也曾经历过煤矿事故高发期,其百万吨死亡率同中国目前的状况差不多。一个世纪以后,美国的煤矿安全事故明显减少,总结其原因,尽管煤矿安全管理、安全法规等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最根本的还在于煤矿技术的进步。要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其着眼点应该首先放在煤矿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上。
2)从业人员教育投入。在美国,煤矿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受过大学本科以上教育;在中国,真正从事煤炭开采作业的,绝大多数是初中以下水平,技术素质、安全常识、自我保护意识等都很低。
中国煤矿的安全状况要想有明显的改观,一方面要努力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提高从业人员的待遇,以良好的待遇吸引人才;另一方面,也要加大教育投资,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3)安全管理投入。煤矿的安全监察在煤炭行业的安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大安全监察投入,搞好安全监察工作,是解决煤炭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有效措施。
上述3种安全投入中。安全管理投入的效果是显现的、直观的,因此,也是目前最受重视的。但是这只是一种战术手段,从长远的角度看,煤炭科学技术和人才教育两方面更具有战略意义,采掘设备的进步可以带动采掘工艺的变革,最终使煤矿生产安全明显转变。
3.1.2企业的保障性安全投入
分析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问题首先要对中国的煤炭企业组织形式有所了解。中国目前的煤炭企业大都是以矿务局为独立单位,每个矿务局下设矿,矿下设队。
首先,站在矿务局的角度分析。安全投入的内容包括如下3部分:
1)采矿工艺的升级。矿务局要根据地质条件、采矿技术条件,核查各矿的采矿方法是否符合基本的安全标准,对于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采矿方法。要及时进行调整,改用安全更加可靠的生产工艺。
2)安全工程投入。有些安全工程,像通风井的补充、瓦斯监测系统的建立等,是应该由矿务局集中考虑的。
3)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投入。
其次,站在煤矿角度,安全投入的内容有:
1)按照煤炭企业目前的组织结构,煤矿只是一个生产组织单位,因此,从煤矿的角度,安全投入主要是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投入,可以按照各工艺环节划分,也可以按安全事故的类别进行划分,前者便于统计和管理。对于矿务局来说,由于进行安全投入统计的最终目的还是服务于安全管理,因此,按照生产工艺环节进行统计是比较合理的。矿务局和矿一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这些统计资料有针对性地调整各种政策,将安全管理纳入正常的生产管理中去。
2)按照采矿工艺环节划分,包括巷道掘进、回采、支护、运输、通风、排水、机电等。由于各个矿山的行政机构划分略有出入,各矿务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划分。
3)按照安全事故的类别进行划分,包括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和其他,共8项。
4)按照前面给出的安全投入的定义,并不是所有的安全投入都可以直接计入企业的安全成本。对于一个煤矿来说,国家基础性安全投入属于外部性价格,可以以税收的形式分担给企业,将外部性价格进行内部化处理。煤炭开发所产生的所有消耗,包括安全投入在内,最终都应该来源于煤炭,如果煤炭销售产生的利润还不够支付其所有的消耗,煤炭系统相对于整个经济系统就已经成为一种不和谐因素。从这个意义上,国家基础性安全投入也应该以某种变通的形式计入到煤矿的成本中。
3.2安全成本的事故损失部分
损失性安全成本是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该类损失有些是可以直接在账面上列出的,像伤病人员的抢救费等;有些损失则是隐含的,像企业声誉的下降等;有些损失是直接的,像设备的损坏等;而有些损失是间接的,像由于事故而使工效降低等。为了使安全损失的统计更加明晰,损失性安全成本可以被划分为可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列的间接经济损失、隐含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隐含的间接经济损失等几部分。损失性安全成本的构成如图2所示。
图2损失性安全成本的构成
1)可列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以下两部分:
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材料、备件、设备、工具、产品、工程设施损失(矿山的各种井筒、巷道、硐室、车场、采区、运输轨道、风门等)等方面的损失;
②事故产生的费用,包括事故调查处理费用,丧葬、抚恤、补助、医疗费用,家属安置迁移费用,由于事故而支付的违约金、罚金和诉讼费,抢救费用,以及为遏止事故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等。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计量经常会出现漏失和重复计算。例如:一个设备损坏了,如果还可以修复,其损失应该是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一方面将设备损坏计入损失,同时又把设备修复计为设备修复费用,就会造成重复计算。
2)可列的间接经济损失,包括招工、培训、安置等费用。
3)隐含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生产损失、资源损失和环境损失等几类。生产损失指事故发生后,由于抢救处理和恢复生产造成的生产能力降低、开采方案改变、服务年限缩短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资源损失包括资源毁灭、无法恢复或不值得恢复而弃采、抢救恢复后价值降低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损失包括土地、地下水、文物、风景区、旅游景点的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
4)隐含的间接经济损失,指由于事故而使工效降低、企业声誉下降、定单减少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事故损失的这种划分方式由于层次分明而便于分类统计、计算和分析。财务人员可以明确说明在某次事故中造成了哪些财产损失和发生了那些费用,这些是企业表面的经济损失,也是传统理念的事故损失。其他3个层次的事故损失如图2所示。沿箭头方向越来越容易被忽略,但其影响却越来越深远,有些则越来越重大。对于一个事故来说,如果能够控制在第一、第二个层面上,即使损失稍大一些,往往还能控制,如果影响到第三、第四个层面上,就有可能造或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
对于一般的事故,只要重点分析第一和第二个层面的事故损失,对第三和第四个层面的损失只要粗略地推算就可以了。对于一些重大事故,则要进行全面的评估。该评价原则一方面简化安全成本管理程序,同时又不易出现重大的事故损失漏报,精确而又不失灵活性。
4煤矿安全成本的界定
如图1所示.煤矿安全成本具体地可以被划分成12部分。在这12个部分中。绝大多数可以从财务账面上直接计算,但生产安全投入以及隐含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则需要仔细界定。其中生产安全成本的界定最复杂。
生产安全成本与正常的生产成本之间是很难界定的。具体到一项工程,哪些属于安全成本,哪些属于正常的生产成本,有时是很难界定的。例如:巷道的支护费用,对于一个技术水准较高、安全重视程度高的矿山来说,可能属于一般的生产费用,但是对于一个生产技术相对落后、安全重视程度不高的矿山来说,就应该列入安全费用。同样地.对于通风、瓦斯监测等明显与安全有关的费用,在初始投资中,往往并不列入安全投入,而在更新改造过程中,就被列入到安全投入中。安全成本概念上的模糊性是制约煤炭企业安全成本管理的一个根本问题,这一问题澄清不了,安全成本永远是一个说不清的概念。
生产安全成本的界定可以分3个层次来进行:第一个层次是开采方法的界定;第二个层次是地质、采矿技术条件层面的界定;第三个层次是工艺环节层面的界定。
4.1从开采方法上对生产安全成本进行界定
目前,煤矿主要有露天和地下两种开采方法,地下开采又包括人工开采、炮采、普采、高档普采、综采等。在不同的开采方式下,煤矿的安全保证性相差很大,露天开采明显好于地下开采,美国的吨煤死亡率低与其60%以上的露天开采很有关系。同样是地下开采,不同的开采方式,其安全性也明显不同。因此,在划分生产安全投入和正常的生产投入时。必须针对不同的开采方式,分别制定标准,并在各自不同的基础上进行比较。
对于综采来说,由于矿山设计中相应的配套设施比较健全,采用液压支架支护,顶板事故极少发生,也不需要很大的投入;工作面上的人员大幅度减少,工人的工作环境明显改善,因此,事故率和事故损失就明显减少;综采工艺的运输机械化和连续化程度高,运输和机电事故也明显减少;综放开采不需要穿孔爆破,放炮事故、炮烟的危害也被杜绝;其他水灾、火灾、瓦斯等虽然与开采方式关系不大,但由于工作面人员明显减少,其危害性也就相对减小。
其他普采和炮采等安全级别相应降低。
我国改善煤矿安全现状的最根本的途径还是淘汰落后的工艺,采用更加安全的开采方法。不从最基础的问题入手,笼统地谈加大安全投入,一方面无的放矢,效果上也不会有明显的改观。
4.2从地质采矿技术条件上对生产安全成本进行界定
由于各生产矿山的地质、采矿技术条件各不相同,相同的生产工艺所需要的生产费用也不相同。例如:对于一些高瓦斯、围岩条件差、含水多的矿井,同一般矿井相比,其通风、排水、支护等的费用就明显增高。因此,矿务局有必要制定一个通常的标准,对瓦斯、地下水、围岩条件等进行分级,在同一矿务局内,可以以条件最好的为标准,凡高于此标准的列
为生产安全投入,而低于这一标准的列为生产投入缺损。
4.3从生产工艺环节上对生产安全成本进行界定
由于各生产矿山的地质、采矿技术条件各不相同。相同的生产工艺所需要的生产费用也不相同,例如:对于一些高瓦斯、围岩条件差、含水多等矿井,同一般矿井相比,其通风、排水、支护等的费用就明显增高。为了使管理科学化,矿务局有必要对瓦斯、地下水、围岩条件等进行分级,在同一矿务局内,可以制定—个通常的标准,凡高于此标准的投入列为安全投入,即生产安全投入。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一些投入过小,连正常生产都无法保证的矿井,对额定生产投入以下的那部分投入缺失,应该定义为生产投入缺损。而不应该笼统地记入安全投入。如果不对安全投入和生产投入缺损进行区分,就会使安全投入变成一个很不严密的概念,有可能出现矿山安全投入和安全保障程度不成比例的现象。
矿务局和矿一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这些统计资料,有针对性地调整各种政策。例如:安全投入可以直接分配到工队,有助于将安全管理纳入正常的生产管理中,毕竟安全和生产是密不可分的。
5煤矿安全成本的界定的实例分析
煤矿安全投入包括维简安全技措、成本安全技措、安全技改、安全治理整顿等投入,这些投入全部用于“一通三防”、防突、机电防爆、防治水及降温等。
分析该企业安全投入的名目和使用方向,发现一些安全投入全部属于生产投入缺失或生产安全投入。对采矿工艺升级投入、安全工程投入、安全培训投入、企业级安全管理投入则没有得到体现。同时,对于损失性安全成本,包括可列的直接经济损失、隐含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列的间接经济损失和隐含的间接经济损失等则没有计入。
在生产性安全投入中,虽然将安全投入细化到了“一通三防”及防突、机电防爆、防治水及降温、顶板防护等细节中去,但并没有细化到具体的工程中去。例如:在安全投入调查表中,虽然有顶板一项、但没有调查相应的支护方式以及相对应的顶板事故纪录。如果能按表2进行数据统计,就可以得出巷道支护与安全保证性之间的定量关系,从而为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6结论
笔者结合我国煤炭企业组织结构的特点,给出了安全投入和安全成本的定义,分析了煤矿安全成本的构成.并且从采矿方法上、从地质采矿技术条件和生产工艺环节组织上对安全成本和生产成本进行了界定。通过上述分析和研讨,并结合煤矿企业安全成本的应用实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及建议:
1)安全管理要以发展煤炭科技为基础。从对煤矿征收的税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煤炭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制定专门的部门管理应用这部分资金。
2)严格煤矿设计审查制度,倡导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建立全国统一的煤矿安全投入和安全成本的统计标准。
4)改变目前的煤矿税费体系,实现税费管理的简入繁出策略,一方面降低了征收成本,另一方面也能保证税费应有的职能。
5)对煤矿安全事故进行分类统计。对小型事故,只进行一般的财务分析,对重大事故,则需要进行更高层次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