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方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中土方工程量很大,特别是山区和城市大型高层建筑深基础的施工。土方工程施工的对象和条件又比较复杂。如土质、地下水、气候、开挖深度、施工现场与设备等,对于不同的工程都不相同。施工安全在土方工程施工中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历年来发生的工伤事故不少,而其中大部分是土方坍方造成的,当然其中还有爆破、机械、电器的伤害等事故。
二、脚手架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例如砖墙的砌筑、墙面的抹灰、装饰和粉刷、结构构件的安装等,都需要在其近旁搭设脚手架,以便在其上进行施工操作、堆放施工用料和必要时的短距离水平运输。脚手架虽然是随着工程进度面反搭设,工程完毕就拆除,但它对建筑施工速度、工作效率、工程质量及工人的人身安全有着直接影响。如果脚手架搭设不及时,势必会拖延工程进度;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施工需要,工人操作就不方便,质量得不到保证,工效也提不高;脚手架搭设不牢固,不稳定,就容易造成施工中的伤亡事故。因此,脚手架的选型、构造、搭设质量等决不可疏忽大意,轻率处理。
三、模板施工
1.模板施工前的安全技术准备工作
模板施工前,要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模板的设计资料,要审查下列项目:
(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审核手续是否齐全。
(2)模板设计主要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3)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4)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2.保证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要根据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要有可靠安全的操作架子,4m以上或二层及二层以上周围应设安全网、防护栏杆,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施工应设警示牌,避免伤及行人。操作人员上下通行,必须通过马道,乘人施工电梯或上人扶梯等,不许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上下,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高处作业架子上、平台上一般不宜堆放模板料,必须短时间堆放时,一定要码平稳,不能堆得过高,必须控制在架子或平台的允许荷载范围内。高处支模工人所用工具不用时要放在工具袋内,不能随意将工具、模板零件放在脚手架上,以免坠落伤人。
四、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从相对高度的概念出发的。根据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1983)的规定,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时,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m及2m以上时,该项作业即称为高处作业。所谓基准面,即坠落下去的底面,如地面,楼面,楼梯平台、相邻较低建筑物的屋面,基坑的底面、脚手架的通道板等等。底面可能高低不平,所以对基准面的规定为,发生坠落通过最低着落点的水平面。这最低坠落着落点,指的是在坠落中可能跌落到的最低点。由于牵涉到人身安全,因此,作出这种严格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与此相反,如果处于四周封闭状态,那么,即使在高空,例如在高层建筑的居室内作业,也不能算为高处作业。按照上述的定义,建筑施工中有90%左右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这些高处作业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进行各项高处作业,都必须做好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五、交叉作业
施工现场常会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作业,属于交叉作业。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施工中,对超过24m以上的防护棚的顶部,应设双层结构。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抱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盖或防护棚。
六、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简称塔吊),在建筑施工中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成为建筑安装施工中不可缺少的建筑机械。
七、龙门架、井字架垂直升降机
龙门架、井字架升降机都是用做施工中的物料垂直运输。龙门架、井字架的叫法、是随架体的外形结构面得名。
龙门架由天梁及两立柱组成、形如门框,井架由四边的杆件组成,形如“井”安的截面架体,提升贷物的吊篮在架体中间上下运行。
八、临时用电
为了与正式工程上电气工程的区别,将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施工用电称为“临时用电”。1998年建设部颁发了部颁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按照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