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运输—“三违”行为界定

2007-07-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严重“三违”行为
  
  1、爬皮带、爬车、跳车、蹬勾头(车梯)、骑溜子的。
  
  2、电绞眼走勾时走人的。
  
  3、无措施用皮带或溜子运送物料的。
  
  4、绞车司机违反“六不开”规定开车的;挂勾工违反“六不挂”规定挂勾的。
  
  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的,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时走勾的。
  
  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连接的。
  
  7、在斜巷中摘挂勾、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8、用绞车或机车牵引工具拿道的。
  
  9、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
  
  10、在架线下用肩扛可导电材料或在架线下装卸料未停电的;在架线下横跨运输车辆的。
  
  (二)一般性“三违”行为
  
  1、接、掐运输机链条不用紧链器的。
  
  2、溜子头、尾未打压柱、地锚或打的不合格的。
  
  3、电瓶车驶入架线巷道的。
  
  4、斜巷电绞不带电松车、放飞车或无信号开车的。
  
  5、电绞护身板打倒反向拉车的。
  
  6、电绞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钢丝绳的。
  
  7、斜巷或扒装机钢丝绳断丝超过仍然使用的。
  
  8、斜巷钢丝绳没有定期验绳或验绳不作记录的。
  
  9、司机在操作期间离开操作台的。
  
  10、司机在操作过程中换人的。
  
  11、电机(瓶)车无照明开车或超速开车的。
  
  12、电机(瓶)车停运时不刹闸、不开大灯的。
  
  13、电机(瓶)车灯、铃、闸、棚、撒砂等装置不全开车的。
  
  14、电机(瓶)车连接销子不规范的。
  
  15、岗位人员中,电绞司机与挂勾工相互兼任的。
  
  16、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摘挂勾的。
  
  17、司机或乘车人员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将头、手、工具等伸出车外的。
  
  18、用铁丝等裸露导体作为电车弓子引线或引线没有做线鼻子的。
  
  19、司机离开电车没有取下操作手把、扳紧车闸的。
  
  20、携带爆炸物品人员与其它人员同坐一趟列车的。
  
  21、人行车无跟车工的。
  
  22、用手抓助行器钢丝绳行走的。
  
  23、电瓶充电未上架或充电时不打开盖的。
  
  24、人工推车运料不经调度站同意随意进入架线巷道的。
  
  25、坡度超过千分之七人工推车或放飞车的。
  
  26、用车顶撞风门的。
  
  27、跟车工不带钩子和哨子的。
  
  28、电机(瓶)车司机遇拐弯、行人不鸣笛不减速的。
  
  29、运送“四超”车辆不用特制连接装置的。
  
  30、无信号开车、开机的。
  
  31、斜巷走勾时不设警戒的。
  
  32、在上滑板用电绞向斜巷裹车或用机车向斜巷顶车的;在下滑板车场用主勾带车的。
  
  33、同方向行车不按规定保持车距的。
  
  34、车头带料或乘坐非专职人员的。
  
  35、斜巷人行车每班运行前未进行落闸、抱闸试验或不记录试验结果的;未试运行一次空车的。
  
  36、平巷推车一次推多辆或同方向推车间距小于10米的。
  
  37、副井上口把钩工不执行检身制度或对下井的设备把关不严,没有入井许可证下井的。
  
  38、人行车启动前不认真检查人员乘坐情况和安全链的。
  
  39、人行车加挂其它车辆的,或不在规定位置停车的。
  
  40、电绞反向操作或用电绞起吊物件的。
  
  41、用电绞空钩头拖拉物料的,拉空钩头无人牵引的。
  
  42、过皮带不走过桥,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矿车的。
  
  43、皮带机防跑偏使用木料、铁管等不转动物体的。
  
  44、皮带剁接头,在机头传动滚筒5米范围内使用滚筒带皮带的。
  
  45、皮带机综合保护及消防设施不全或失效仍开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