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浅谈提高消防工程验收合格率对在建工程质量体系的影响

2007-07-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消防工程是构成建筑工程质量体系的基本单元,其专业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是整体建筑设计、施工等的专项工程,可以说是比其他专项工程还要重要的特殊工程。《建筑法》、《消防法》和《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都明确规定了要对消防工程实行消防监督、专业许可。因消防工程对其专业要求严,技术含量大,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体的消防安全,关系到防火灭火的成败。因此,提高消防工程验收的合格率,对于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消除控制火灾隐患的发生,是一件非同寻常、至关重要的工作,必须给予极大的关注。那么如何进一步提高消防工程验收的合格率,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一、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社会面对消防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误区
  1、一些建设单位在对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工程验收的主观认识上存有偏差,或是以减少消防工程投资为牺牲来减少整个建筑工程中投资的主观故意,或是消防工程产品质量本身就不合格,工程质量存在的情况连建设单位也无法预知。不管何种情况,建设单位对消防工程质量好坏的兴趣远远低于公安消防部门一纸验收合格的意见书。由于这种错误的主观认识,形成了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在消防工程中施工的缺陷不是一起指出,而是为了通过消防验收,在公安消防部门验收中与施工单位一同隐瞒应付,使之本应承担对消防工程质量监管的角色发生错误的变换。
  2、一些设计单位虽然能够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的防火技术规范,但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过分迁就于建设单位的要求,不考虑建筑工程规范的客观情况,造成设计图纸在消防审核中不能发现问题,但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客观无法达到,形成缺陷而无法通过消防验收。
  3、一些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和防火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作业,擅自将消防水管管径变小,将防火涂料变薄等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拿到工程定单不惜冒违法违纪大忌,或是表现为明知故犯的偷工减料、降低标准,或是表现为迁就甲方违规作业共同违规违法,从而造成建筑防灾系统安装施工不良、先天不足。另外,还有很多单位都是近几年来初步涉足火灾报警产品等消防设备领域,更有些单位拿到订单后临时拉队伍,施工人员不经专业技术培训仓促上阵,对消防产品及施工布线等安装知识了解甚少,施工作业中,不遵守国家技术标准,经常发生接线混乱,安装位置不准等问题,导致系统不能开通,还误以为是厂商的产品质量问题。还有许多产品安装后,过了很长时间才开通整个系统,但在此期间,工地照常施工,消防设备未加防护,导致很多消防设备,例如火灾探测器等部件被严重污染或被损坏,等到建筑工程最终验收时,当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还有一些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包工包料,往往存在甲方给多少钱就干多少事,过分看重经济利益,一味省钱而盲目选择消防产品。为了能通过消防验收,使用什么产品都无所谓,能省则省,采购设备不问质量,只求价低,根本不考虑整个消防系统的可靠问题。另外,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中小施工单位数量不断增多,对消防工程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也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市场竞争层次不清,相互竞相压价承包,垫资承包,造成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大幅度下降,直接危及消防工程质量。还有个别企业卖资质证书和许可证书以及转包和挂靠,这些违规行为在一定意义上对市场秩序危害更大,难以保证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二、各个部门在严把消防工程验收关中应当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1、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企业。在依法委托建筑工程监理时,须将建筑的消防工程质量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须按消防设计要求采购设备,不应指使施工企业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防火技术规范等要求报送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等文件资料,重要的工程项目还要专送消防设计专篇。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建立消防工程质量档案。
  2、设计单位不仅仅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的防火技术规范,特别是要执行有关工程的防火安全强制性条款。在工程设计中,设计单位还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即法定代表人要对消防设计负管理责任、总工程师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具体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负直接责任。除此之外,设计人员还必须与建设单位加强沟通,切实把握建筑工程规划选址与消防工程配套设计的可行性,明了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设备、产品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确保建筑设计与实际施工不产生偏差。
  3、施工单位首先要忠实于设计文件不得随意改变,并且要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规范进行专业施工,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其次,要模范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报告,不能明知有问题带"病"施工,要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善主体设计、特别是消防工程的专业内容,要对工程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辅助产品、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决不能使用。切实做到正确的合乎规范的安装施工。消防工程专业施工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协助甲方选择质优价廉的消防产品。如果施工单位在消防工程中包工包料,要承担质量责任。如果施工单位包工不包料,那么也必须履行验货手续,要对自己负责安装施工所涉及的消防产品、设备实行质量验收把关,分清责任。在消防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从一开始就应建立消防工程档案,健全各种检验制度。对防火涂料、防火分隔、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防排烟设施等隐蔽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确保消防工程质量。

  三、消防部门在应对当前消防工程工作中应当采取的具体方法和举措
  1、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监督审核。公安消防部门不应只是设计单位的"审核部",更应该是代表政府的消防监督机关,应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实行抽查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设计要予以打回重新设计。
  2、加大对违反行政许可程序和降低标准施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在未经消防审核就投入施工的情况下,会留下先天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工程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出于种种原因擅自降低有关标准和规范作业,会将消防水管变小或将防火涂料变薄等。这些消防违法行为,终将造成后期消防验收无法通过。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大对这些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社会形成该类违法行为的法制认同。
  3、依法对消防工程实行专业管理。消防工程是特种工程,应实行专业许可,所有承接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取得专业许可,并按核定的施工范围承接业务,未取得专业许可的施工单位,一律不得从事与本单位许可证书不相适应的消防施工业务。对于违反核准范围施工的,应予坚决整顿处理,以利规范消防工程市场。凡是发现工程转包他人的,超范围经营的,坚决依法办事,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通报给社会形成强大的市场监督氛围。要提倡合理竞争,依靠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
  4、实行消防资质动态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进入市场的经营情况,对营业范围进行适时的调整,通过有升有降的管理来推动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素质的提高。要实行消防工程备案制度,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要及时持施工合同文本到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否则,一律不得进场开工。要通过备案制度,及时掌握消防工程的相关信息,掌握市场动态,从而有效地杜绝非法中介和个人进行私下炒卖工程信息、挂靠和转包等违法活动,用以保护有证施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