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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7-07-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摘要:着重介绍了建筑消防设施在设计和施工时的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配电系统中经常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提高工程质量。
  关键词:喷水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消防配电系统; 自动报警及控制系统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消防意识不断增强,自动消防设施在建筑设计中已被广泛的使用,并在预防和火灾扑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建筑设施在使用和竣工验收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患,1998年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对全省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完好率竟不到50%,2002年苏州市消防支队验收1292个建筑项目中,一次通过检测验收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还不足20%;这个统计数据表明,建筑消防设施中存在问题还相当严重,为此,笔者就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剖析如下:

  1建筑消防设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自动喷淋系统和消火栓给水系统
  (1)在消防水泵房内,系统供水管上,未设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和的放水阀门,同时也无安全阀,难以进行正常的系统维护保养。系统供水管网上没有出水阀门和安全阀,水泵启动时,极易造成消防管网内压力瞬间升高,引起水管爆裂,从而无法进行消防供水。如南京某大商场在消防供水系统检测时,就发生过水管爆裂事故。消防供水系统中使用的消防水泵由于缺乏正常的启动运行维护保养,因长期不使用被锈死,无法启动。
  (2)消防与生活合用水池或水箱,无保证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的措施,消防用水无法得到保证。如消防与生活合用水池经常发现消防与生活出水管位于同一平面,而位于水池生活管道出水口上也未开有防止吸用消防用水的小气孔;有的消防与生活用高位水箱出水口在同一平面,或两者出水管上下间隔太小,消防用水无法保证。
  (3)自动喷淋系统末端放水装置,未设在末端。有的末端放水装置直接设在水流指示器的后面,当末端放水时,水流指示器虽也能动作报警,但该末端装置的压力表指示值不能反映系统末端的真值,不能起到末端放水装置的真正作用。
  (4)消防给水管道采用镀锌管,施工单位违章进行焊接,造成镀层破坏,防腐性能降低,管道容易锈蚀、漏水。
  (5)消防管道安装完毕后,管道未进行冲洗。在进行室内消火栓喷水试验中,多次发生室内消火栓、水枪出水口被施工遗留的水泥沙浆等杂物堵塞的现象。
  (6)不按设计要求施工。喷淋系统采用的管径和安装的喷头数量是根据防火设计规范规定计算而设计的,有的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随意减小供水管径,从而造成供水量不足,洒水喷头的洒水密度达不到要求。

  1.2气体灭火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气体组合灭火系统中,系统的选择阀和保护区之间未形成一一对应关系,结果造成甲保护区有火情,气体不是释放到甲保护区灭火,而是释放到未发生火情的其它保护区的事故。如在徐州某消防工程气体灭火系统中,曾发生过3号保护区探测器报警,结果气体没有释放到3号保护区,而释放到相邻的没有火情的4号保护区。
  (2)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释放气体灭火的正确程序是火情—探测器报警—延时—释放气体—压力讯号器动作—保护区放气指示灯亮。但有一些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的释放气体灭火程序是火情—探测器报警—保护区放气指示灯亮。这种动作程序放气指示灯亮表示就已经释放气体灭火,其实是否真正释放气体灭火无法确定。
  (3)防护区的窗口,换气口无联动装置,即在释放气体灭火时防护区的窗口、换气口无法自动关闭,造成灭火剂流失,从而降低防护区的灭火效果。
  (4)气体灭火系统喷头安装错误。对于气体组合灭火系统,根据保护区距瓶站距离不同,喷头孔径有所不同,但施工过程中常会不同防护区的喷头张冠李戴,从而影响灭火效果。

  1.3自动报警及控制系统存在的问题
  (1)报警系统误报率高;
  (2)报警点与显示不一致;
  (3)控制联动系统出错;

  1.4消防配电系统存在的问题
  (1)主、备电源不能自动切换,电源切换采用手动切换方式。当一路失电后,另一路不能自投供电,延误系统启动时间。
  (2)有的建筑是按一级负荷设计,两路供电,且要求两路电源相互独立,但两路电源往往不独立,实际上是一路供电;有的备用电源,采用自备发电机,但发电机容量偏小,不能满足负荷要求。
  (3)配线安装不符合要求,有的消防配电线路使用敞开式桥架铺设,有的违反规定使用塑料槽保护,有的使用未进行防火处理的明金属管。

  2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管理对策
  (1)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单位应建立自审机制,设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设计,出齐图纸,按自审机制要求,分专业层层把关;对大型工程、防火要求较高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召开包括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参加的技术交底会,并要求施工及监理单位熟悉图纸,明确设计意图,做到按图纸施工,按图纸监理。

  (2)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和探讨新的监督管理机制。笔者认为,一是要配齐配足建筑设计防火审核人员,建立对大型工程、重点工程,分专业审核和技术总复核制度,对复杂工程设计要组织专家会审,通过会审解决设计审核中疑难问题,使消防设施设计既能达到国家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又符合建筑工程客观环境条件要求;二是针对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多,公安消防机构从事建筑防火审核的人员少,专业不齐等特点,建议成立消防设施设计审核中介机构,消防设施图纸由其负责审核,公安消防机构对中介机构进行业务考核和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社会中介力量的作用,提高消防设施设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建筑工程监理队伍的作用,加强和规范消防设施施工环节监理。对监理人员实行消防专业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提高消防设施监理工作水平。加强施工质量的监理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隐蔽工程更要做到及时监理。

  (3)施工队伍。一是要加强管理和教育,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消防施工和验收规范,自觉遵章守法;二要加强质量意识,严格按图施工,不能凭经验,更不能偷工减料;三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做到每个施工人员都能读懂图纸,能够很好地领会设计者意图和目的,做到在施工中能及时发现纠正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四要杜绝消防工程层层转包的现象,更不能将消防工程转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4)建立消防工程竣工检测制度。对竣工的消防工程在申请验收投入使用前,要贯彻先检测后验收的原则。通过检测一方面为消防工程验收提供技术依据,另一方面通过检测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设施中存在的问题,把好建筑消防设施质量关,把建筑设施中存在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之,通过设计、消防、施工、监理、检测等部门齐抓共管,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才能保证,才能在火灾预防和扑救中发挥作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