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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

2007-07-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煤矿的不安全生产表现形式有:一是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直接体现就是“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又是违章作业。分析多年的事故案例,绝大部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都是违章作业造成的。从思想、心理、行为方面分析,主要表现为:

  一、思想方面
  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淡薄,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意识都差,从思想认识上就认为安全是领导、组织、别人要我安全,不是我要安全的错误认识,主要表现为:1、麻痹思想;2、无所谓思想;3、侥幸思想。

  二、心理方面
  1、图省事的懒惰心理。违章作业的根本原因就是图省事,怕麻烦,遇有工作现场环境和物的状态变化为不安全因素时,不主动和积极处理,最后导致事故的发生。
  2、侥幸心理。安全思想意识差的人,侥幸心理最强,都认为违章作业不一定酿成事故,一旦事故发生,又后悔莫及。
  3、习惯心理。长期的艰苦工作,随时变化的井下作业环境,有的职工养成了违章作业的不良习惯,一旦无人监督就违章蛮干,不出事还自鸣得意。工龄长的老工人最为突出。
  4、从众心理。特别是新工人,见别人违章省事,也未出事故,时间一长,也违章作业。
  5、逞能心理。主要是生产骨干,自恃工作时间长,经验多,为了赶任务,抢时间,玩英雄主义,带头违章。
  6、马虎心理。有的职工天性马虎,培训不注意听,规程措施不熟悉,现场工作满不在乎,大大咧咧,工作让人不放心,无意识的违章,最容易发生事故。7、逆反心理。由于领导的工作方法差,管理办法有问题,或是考核不公平公正,使职工心情不舒畅,产生逆反心理,抵触情绪,不但违章作业,还会破坏安全设施。

  三、行为方面
  安全思想意识淡薄和心理方面有不安全行为的人,会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事故的错误动作,表现在行动上的特点是: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按规程措施施工。对领导和管理者而言,是不按上级规定作出错误指令。对操作者来说,是不按规程措施作业的违章现象。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1、错误指令。也就是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
  2、无知行为。也就是职工的无意违章行为。
  3、故意行为。主要是具有懒惰、侥幸、习惯、从众、逞能、逆反心理因素的职工有意识的违章行为。4、错误操作。主要是部分干部职工工作过程中的遗漏操作、增加操作、误时操作和失误操作的违章行为。
  人的思想意识支配人的心理动机,心理动机又决定人的操作行为,人的行为常常会受情绪和环境的影响。总结以上分析,下列几种人容易违章发生事故:对规程措施一知半解的人;生产中性子急燥的人;常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自持艺高胆大的人;劳骚多对工作有抵触情绪的人;自认为“人缘关系好,违章不受罚”的人;兴奋过度的人;悲伤过度的人;上小班的人;不注意休息,过分劳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