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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消防安全问题的研究

2007-07-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我们面临的一个严峻现实是:随着农村经济尤其是第二、第三产业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因素大量增加,农村消防力量、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的消防管理机制已不适应建设新农村的需要。农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农村火灾隐患重重。据统计,2000年至2005年,全国农村累计发生火灾48.1万起,造成9692人死亡、1131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5.86亿元,烧毁建筑1788万平方米,26.5万农户受灾;农村火灾各项指标均占同期全国火灾总数的60%以上。在这些数字背后凸显的问题是:农村防火安全条件差,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普遍低,消防基础设施和火灾扑救力量基本处于空白,很多小火因扑救不及时酿成大灾,一些农民因火灾而致贫、返贫。农村如此高发的火灾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和防控,势必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质量,势必会影响到农村的稳定,也势必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农村的安全稳定。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农村的消防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的消防意识,这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长期以来,我们的消防教育专注于“消防安全进机关”,“消防安全进企业”,由于多种原因,农村消防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环节,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农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往往成了被遗忘的角落。而现实从近年来发生的火灾事故情况来看,农村火灾事故有逐渐上升的势头,农村消防安全形势愈来愈加严峻。在城市消防建设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道路过程中,发生在农村的一起起触目惊心的火灾事故,给我们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敲响警钟,改进和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显得更加紧迫和刻不容缓。
  
  一、当前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农村消防工作,长期存在制度不健全,组织无领导,管理常流于形式,工作得不到根本落实,消防隐患严重。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火灾隐患增长趋势与消防监督管理比例悬殊,常常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导致农村消防宣传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许许多多村庄的消防工作仍然是空白、盲区。加上村庄布局的不合理,由于过多考虑经济利益,往往是户户累接,纵横交错,没有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致使火灾发生后不能及时接近失火部位,进行抢险救援,从而小火酿成大灾。在农村看不到一件消防器材,有的农民甚至不认识“灭火器”,连“119”报警电话都不清楚,“使用方法”又如何谈起。通过调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领导重视不够,消防组织不健全。农村消防工作起步较晚,我国农村消防工作处于初级发展时期,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及村干部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措施不多,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在农村不是很重要,即使农村发生火灾损失不会大,致使农村消防工作仍停留在一般性的部署和要求上,有的甚至对消防不管、不闻、不问,没有很好地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完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的管理责任,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四无”:即无固定办公场所、无专业专职人员、无业务经费、无组织活动。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匮乏。农村普遍存在没有消防安全意识或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有人甚至认为消防队救火要收费,至于火警电话“119”以及有关义务消防队及其性质、宗旨、业务等问题,根本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三)火灾隐患严重。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尽管村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还相当多的村民,仍以土木泥瓦房为主要建筑居住,而这一类房屋的建筑材料多为可燃、易燃的葡萄枝和毛草,且屋与屋之间的间距极小,历经数十年的风雨侵蚀,万一发生火灾,连片的土木屋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可怕局势;另外,房屋低矮、拥挤,且大多在屋檐下堆满生活用的干燥柴草,有的柴草间与住房相邻。此外,有些村民的牛栏、猪圈也与住宿的房屋毗邻,干燥的稻草随处堆放。在调查了解中,还发现,现今农村村民大多还习惯于烧柴火来解决“吃”的问题,但灶间柴草等易燃物到处都是,饭后也没有及时清理余火,带火星的碳灰随处洒落、随处乱倒现象也十分严重。
  
  (四)消防基础设施缺乏,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根据调查,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已由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18%增长到2001年的37.7%,但是,与此同时,乡镇的消防规划并没有与城镇建设速度协调一致进行,消防队(站)、消火栓等基础性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欠帐严重,加之消防监督工作由于体制、人员编制等多方面的问题,也没有跟上城镇经济发展步伐,小城镇消防安全工作存在失控漏管现象。目前我国镇村的经济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招商引资使得城乡、农村的工程项目处于快速超常规的发展,“先上车后买票”现象普遍存在,致使在整体布局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中留下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欠帐未还又欠新帐。
  
  二、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对策
  
  各地农村消防工作情况,既有传统现实的薄弱,更有建设发展中的不足。尤其是新农村建设中,各地对消防工作“纳入”意识、“同步”观念不强,“规划建设”措施不及时不到位,现实问题亟待解决,发展措施更应加强。因此,在新形式下该如何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客观上在经济条件还不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不能盲目的一味要求每村开辟消防车通道、利用江河构筑消防车起水设施等不切实际的做法,本人认为,只有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组建村级义务消防队等方面寻找突破口才是上上之策。
  (一)地方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加强对农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覆盖面广的优势,增加消防公益宣传内容,扩大公益宣传层面,利用村村通广播,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二是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到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司法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作为对农普法教育内容,各乡镇、农牧团场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学生把消防知识带到千家万户,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三是劳动部门要将消防宣传作为农民工劳动就业培训内容,民政部门和村民委员会要认真抓好老年人和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保护。四是文化部门要通过农村电影放映队、农村文艺演出队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农村文化活动,结合“三下乡”活动,将消防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全面落实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乡镇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消防工作网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做到防火工作常抓不懈。有条件的乡镇可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村委会可成立村消防工作组。总之,各乡镇政府、村委员会,要根据本地实际经济状况,尽可能做到花小钱办大事,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大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群众消防意识。可在乡镇设立消防宣传牌,建立宣传广场,在各村开辟消防宣传角。同时要加强农村学校的消防宣传教育。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学校教学内容,增加农村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基础知识。通过开展轰轰烈烈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形成农村人人“关心消防、支持消防、知晓消防、服务消防”的良好氛围。
  
  (四)整改隐患,刻不容缓。要加强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诸如对村民私拉、乱拉电线,乱丢烟头火种,柴草乱堆乱放等整治清理工作。当地政府、村委会要配合电力部门迅速拆除“蜘蛛网”式电线,帮助村民规范电气线路设置,创造安全文明用电环境,督促村民用好电,管好电。
  
  (五)强化基层公安派出所对农村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根据公安部73号令要求,村镇消防监督工作属于基层公安派出所管辖。而基层派出所工作量大,懂得消防专业知识的警力太少,使得常常无力顾及农村的“五小单位”,从而导致一些农村失控漏管,导致火灾诱因增多,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消防部门应当定期派人对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乡镇专兼职防火员进行消防培训,使之成为农村消防培训宣传教员,再向各村防火员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发动村民每户自愿参加义务消防组织,成立农民消防队,组织疏散演练,配置简单常用的灭火器材。
  
  因此,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让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建设新农村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民心,成为建设新农村的强大动力。同时,要积极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让消防“四进”工作深入人心,切实做到“人人知消防、人人懂消防、人人遵守消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