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探讨
2007-07-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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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富,修公路。近年来乡村道路发展迅速,有些地区已村村通公路。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案率也节节攀升,农民的出行安全亟待重视。据公安部门交管网上公布的数据,2004年春运期间,全国发生县、乡、村道路交通事故9起,死亡126人,占该期间总数的50%。
众所周知,构成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有人、车、路。
人:有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公路边居民。乡村道路行驶的车辆为农用车,农用机械、摩托车等,其驾驶人有一些没有驾驶证,有一些虽有驾驶证,但培训、考试相对而言,不严格,甚至欠规范。可以不客气地说,多数农用车驾驶人怀有侥幸心理,道路交通法制观念、安全意识较差。乡村行人、公路边居民也一样,不懂也不学道路交通安全法,从而不守法。小孩突然横穿马路,农民赶着牛群不紧不慢地走在路中间,三五个妇女占着一块公路翻晒稻谷,摩托车无牌无证比比皆是,四五人同乘一辆摩托车飞驶而过,司空见惯;农用车违章装客,人货混装现常屡禁不绝。
车:乡村道路行驶的车辆多为农用车、农业机械、摩托车等,农用车车型多而杂,其机械性能、耐用性较差。对其维护、维修、保养观念差,条件差。农村投保率低,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少。病车、报废车过劳运行屡见不鲜。
路:其一,规划设计不合理。乡村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多弯、多坡。有些村道无所谓设计,踏平坎坷成大道。笔者对所在县通车的道路的危险点、段进行了普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所查的50km里乡道路,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的危险点、段有17处,总长达3.5km。小于45度的反向弯道多,其中两处,笔者估算一下,造成反向弯道的山脚,大概有40m³的土方,如果把它推平取直,总造价不过2000元左右。但由于经费和土地征用问题,不能将其推平取直。其二,路面状况差。乡村道路拨款支持较少,有些甚至是自筹、集资修,资金管理混乱。笔者见过一村道,修路不到半年,低坑、低洼随处可见。其三,大多道路无标志,无安全设施。
从目前来说,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提高乡村道路的安全性:
(1)加强对农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农民作为农村道路交通的主要参与者,还沿袭着“有路就行”的传统观念;不懂得道路交通安全与自身的利害关系,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要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内容,加强对农民的交通安全教育,让农民懂得《道路交通安全法》,理解、体会该法,从而守法。
(2)加强对农用车、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农业部第41号令、第42号令、第43号令已颁布施行。对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及其驾驶入的管理要更加严格、规范,无牌无证现象要明显减少,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观念也要加强。严格禁止农用车载客及人货混装。在这一方面农机部门应该发挥其管理的主渠道作用。摩托车及其驾驶人则需要公安交警“把手伸长”,从城市到农村,加强对其管理,要让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没有存在的土壤。
(3)整治道路危险地段,增强路旁.安全设施。增加投入,改造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重新对乡村道路安全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堵起来,不能通车。不安全的道路,应禁止机动车辆通行,要管理到位,责任到人。道路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要一级对一级具体负责,哪一级出问题,要追究哪一级的责任。从长远来讲,应制定乡村道路规划的安全标准和职责,以确保在设计、验收时就充分考虑安全问题,避免在公路建成后再花高价补救。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批机动车进入富起来的农民家庭,这使本来就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负载更大。关注农民的出行安全高乡村道路的安全性,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