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须体检合格,衣着灵便;高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装门,满挂安全平
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一、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体检格后,才能从事高处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赤脚、穿硬底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或拖鞋及赤膊裸身从事高处作业。酒后禁止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入工具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二、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的专项规定和技术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一般为0.9—1.1m。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栏杆柱(间距不大于2m)及挡脚板组成,栏杆的材料、立柱的固定、立柱与横杆的连接等应有足够强度,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kg的外力。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式安全立网作全封闭。井字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要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方都要装设安全防护棚。
垂直运输各层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平台口装设安全门外,防护栏杆上下必须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2)对于洞口作业,可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对楼板、屋面、平台上的洞口,洞口边长小于50cm时要盖严,盖件要固定,不准挪动;洞口边长大于50cm时,洞边要设防护栏杆,栏杆底设挡脚扳或在洞口下装设安全网。
对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要加设防护门,也可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其中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要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封闭。对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未落地的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要装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对临近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孔洞口,都应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起位置的措施。
施工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处,除防护处还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使用梯子时,梯脚底部应坚实、防滑,且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或设人扶梯;立梯工作角度以1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缺档;如需接长,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最多为lm,连接后梯梁的强度应不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使用折梯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禁止骑在折梯上移动梯子。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各,均需经技术鉴定方能使用。
在安装柱、梁板等结构模板时,要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不能站在墙上或模板的楞木上作业,也不要在支撑过程中的模板上行走。
绑扎柱、墙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在骨架上攀登上下。装卸模板、绑扎钢筋其作业高度3m以上时,应设操作平台,3m以下可用马凳。
悬空作业浇筑混凝土,如无可靠安全措施要挂好安全带或架设安全网。浇筑拱型结构时,要从结构两边的端部对称进行。浇筑储仓时,要先将下口封闭,然后搭脚手架进行。
在采用波型石棉瓦、铁皮瓦的轻型屋面上作业,行走之间必须在屋面铺设带防滑条的垫板或搭设安全网。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以保证能接住上面的坠落物体。
利用塔吊、龙门架等机具作垂直运输作业时,地面作业人员要避开吊物的下方,不要在吊车吊臂下穿行停留,防止吊运的材料散落时被砸伤。
通道口和上料口由于上方施工或处在起重机吊臂回转半径之内,很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受其影响的范围内要搭设能防穿透的双层防廊或防护棚。
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l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不得堆放拆下的物件。
进入施工现场要走指定的或搭有防护棚的出入口,不得从无防护棚的楼口出人、避免坠物砸伤。